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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典案例分析 1、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某甲撞成重伤。请问:受害人甲是否有权提起国家赔偿?为什么?法理分析 受害人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 3 条第 5 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时,违反行政职责,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消防车在火速赶往火灾现场途中,由于行车过快,将一正常行路人某甲撞成重伤,已严重违反行政职责,故消防部门应承担国家赔偿,受害人甲有权提起国家赔偿。2、王某是 A 县公安局警察,因表现突出,加之 B 县公安局当时工作繁忙,而被借调到 B 县公
2、安局,在借调期间的一次执行任务中,其违法剥夺某乙的人身自由。现某乙想提出国家赔偿。请问:此案的被告人是谁?为什么?法理分析 此案的被告人是 B 县公安局。国家赔偿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应是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时,其职权所属的行政机关,而不一定是该工作人员所属的行政机关。本案中,A 县公安局是甲的所属机关,B 县 公安局是其所在单位,即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因此,B 县公安局是被告。3、某市朝阳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2001年 5 月的一天,联防队员
3、甲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人某乙,因某乙拒绝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某甲用木棍将乙 殴打致伤。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为什么?法理分析 此案应由区公安分局承担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 7 条第 4 款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区治安联防队受区公安分局委托行使治安管理权,在行使职权时,联防队员甲用木棍将行窃嫌疑人乙殴打致伤。故依法应由委托的行政机关即区公安分局承担赔偿义务。4、王某和邻居李某不和,一日又因小事发生争执,王某认为自己吃了亏,欲寻报复。于是找到在某区公
4、安分局工作的好友刘某,说明意图,让刘某帮助其出出气。刘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李某公然侮辱他人为由,骗得领导批准,对李某拘留了 15 天。李某不服,事后提起国家赔偿申请。请问:该案中谁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否对刘某行使追偿权?为什么?法理分析 本案中某区公安分局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刘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李某公然侮辱他人为由,骗得领导批准,对李某违法拘留了15 天,严重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根据赔偿法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对刘某行使行政追偿权。
5、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本案中,行为人刘某为了给好友出出气,故意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骗得领导批准,对李某违法拘留了 15 天,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5、某甲因参与打架被公安机关取保侯审,后报检察机关批准变更为逮捕。此案经一审法院判处某甲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无罪。现甲打算提起赔偿诉讼。请问: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此案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是谁?为什么?法理分析 此案负有赔偿义务的机关应是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21 条 4 款的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
6、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此案是某甲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法院改判无罪的案件。故,依法应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承担赔偿义务。6、2001 年 10 月 15 日,李某因故意伤害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2 年 3 月 10 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终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3 年。2004 年 5 月,经复查发现王某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尚不满 16 周岁,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王某被释放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是否应当给予赔偿?为什么?法理分析 根据赔偿法第 19 条第 2 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 17 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有
7、期徒刑的人有权依法取得赔偿。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在本案中,国家应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损害应从 2002 年 3月 10 日开始计算至 2004 年 5 月止。但是,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即从 200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02 年 3 月 10 日间,国家不予赔偿。7、杨某从某公司购进彩电 50 台,已付 50%的货款,后发现有质量问题,拒付余款。某公司遂举报杨某诈骗,A 区公安局决定对杨某拘留。经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某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构成诈骗罪,并追缴赃物。50 台彩电被法院拍卖共得款 15 万元。杨某不服提出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无罪。杨某决定对司法机关错误羁押和追缴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赔偿请求。现请问:(1)杨某应当依据什么法律提出赔偿请求?应根据国家赔偿法提出赔偿要求(2)杨某应当向谁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区人民法院。(3)鉴于 50 台彩电已被拍卖,所得款项应如何处理?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金钱。(4)对于杨某被错误羁押的损失如何计算赔偿金?一般采取金钱赔偿的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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