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文化建筑配套要求.pdf
《无障碍设计文化建筑配套要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障碍设计文化建筑配套要求.pdf(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无障碍设计文化建筑配套要求无障碍设计文化建筑配套要求1、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2、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至少应有 1 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厅)、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设置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 60.00m,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
2、走路线;(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 1 处应满足本规范第 3.9.1 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 1 个无障碍厕所;(6)公共餐厅应提供总用餐数 2的活动座椅,供乘轮椅者使用。3、文化馆、少儿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等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图书馆、文化馆等安有探测仪的出入口应便于乘轮椅者进入;(2)图书馆、文化馆等应设置低位目录检索台;(3)报告厅、视听室、陈列室、展览厅等设有观众席位时应至少设1 个轮椅席位;(4)县、市级及以上图书馆应设盲人专用图书室(角),在无障碍入口、服务台、楼梯间和电梯间入口、盲人图书室前应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5)宜提供语音导览机、助听器等信息服务。4、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内座位数为 300 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 1 个轮椅席位,300 座以上时不应少于 0.2且不少于 2 个轮椅席位;(2)演员活动区域至少有 1 处男、女公共厕所应满足本规范第 3.9 节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贵宾室宜设 1 个无障碍厕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障碍 设计 文化 建筑 配套 要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