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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思歌自营店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对公司自营店铺规 X 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牌照与合同管理:1 店铺租赁合同、商场合同、装修工程预算等相关资料 销售部提供上相关资料复印件与经总经理批准后的装修预算批示文件提供至财务部备案.2 新开业店铺需存放的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上均为正本,商标注册证复件,注册商标授权使用证书,正本存于店铺,副本公司财务部管理,由店长签收,收条交财务部保管,如经管人员有变动,需办理收条变更手续,否则该经手人在离职后因未办清手续,不予结算工资.二、店铺资金与费用报销管理:1销售收入的管理专卖店 1.1:收银员每天
2、的营业额统一交给店长/职深店员 1.2:由店长或职深店员每天下午 16:00 前将白班营业款,次日 10 点前将晚班营业款存入银行,并即刻 汇款底单,次日 11 点前将销售回款日报表 或电邮至公司.1 销售货款必须专户存储不得任意挪用也不得用其支付费用开支,发现一次店长罚款 300元.2/7 2:迟传未传销售日报表与汇款底单的,发现一次店长每次罚款50元,收银员罚款30元.3 催收至三次仍未存款或 银行回单的店长,店长与收银员每天加罚 10 元 以上由财务部负责监督,自营销售部协助执行.1.3:销售额与存款金额不符的,必须在 1 个工作日内查实原因,并将该款在次日 10 点前存入银行,未执行的
3、,发现一次,店长罚款 100元,当班收银员罚款 50 元 1.4:如店铺未能在公司所指定的时间内往银行入数,特殊原因的,店长必须即时 通知财务部并解释原因,必须于次日 11 点前将该款项存入银行,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店长罚款 100 元,当班收银员罚款 50 元,未在指定时间内存款并无解释原因的,发现一次,店长罚款 200 元,当班收银员罚款 100 元 2备用金配备:1.1:公司直属店铺备用金由公司核定额度配备用作日常支出运费,杂费 1.2:托管店备用金由管商配备 费用开支用备用金支付,严禁坐支销货款,不得将零用现金随便携带与作为私人之用,零用现金必须放入抽屉的小钱柜中,如钱已购物,发票和剩
4、余零用现金一齐放入小钱箱,公司检查或抽查时钱物必须相符,如有差异,店长罚款 200 元,收银员罚款 100 元,并即刻将差异金额补足,如当次未与时补足,店长罚款 500 元,收银员罚款 300 元.3/7 3店铺所需的其他经营设施,物品与办公用品,筹备人员必须列出购买清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将购买清单与购货发票收据报销售部财务记账.4店铺费用报销单:将单据分类汇总,按类别填写清单,于次月 5 号前寄回公司,费用单一个月清算一次,跨月单据申报报销无效,财务部于 10 号前将费用汇至店铺.5销售筹备人员应对专卖店货品的陈列进行指导,并协助店长进行人员分工,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行账、钱、物三
5、分开,管账的不管钱物,管钱的不管账和物,管物的不管账和钱.三、店铺销售管理 1.商品进销存台账,销售小票,销货日报表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在销售部领用时,领用人须签字确认.2.商品进销存台账必须逐日登记,详细注明款号、颜色、销售价、进销货时间、进销存数量与库存金额,依据销售部同价调拨单增记进货数量与金额,销售小票增记销售数量与金额,不得无依据记账;每日下班前,台账登记人员必须与库存实物和现金核对相符 商场专柜因是集中收款,因此只需与收款回单核对相符.3.销售数据上传时间:次日上午 10 点前上传公司系统,未上传一次店长罚款 50 元,超过 10 点,每小时加罚 5 元,因系统与其它特殊原因引起的数
6、据不能与时上传,需与时申报经批准后生效.4.专卖店销售小票必须连续顺序填写:不得任意销毁,每缺少一 X,扣款 5 元.禁止不套复写纸单开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笔,除补足其差额外,同一责任人连续发现两次,按除名处理.5.对账:.4/7 A:各专卖店专柜店长必须负责将当日进销存台账与当日销货现金,库存实物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与时解决.B:物品调配由调出方做单,当日上传数据回总公司系统,未与时上传,1次店长罚款10元 C:公司组织的盘点之前,保证专卖店账实相符 6.系统操作培训:店铺系统的使用可申请公司培训,由信息部提供具体操作
7、流程,因系统操作不当导致上传的数据不准确,而未向公司提出培训的,责任由店铺承担,发现一次,店长罚款50元,仍未改正的,每天加罚10 元.直至操作无误系统数据准确为止.四、盘点管理:1 盘点时间与要求:统一在每月 20-25 日,26 日提交盘点报表与数据上传.;盘点表一经上交即不得更改,违者 1 次罚款 50 元;本次盘点表做为下月期初盘点基数并以店铺上传盘点数据更新总公司系统.2 盘点次数与参盘要求:每月必须盘点 1 次,所有参加盘点人员必须准时到位,并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参盘人员必须在 19 号报至公司,未按准时参加者,罚款 50 元.3 盘点前的工作准备:专卖店专柜店长应将进销存台账与库
8、存实物和当月总收款额核对清楚,做 到账实相符,同时将所有货品按款号分类整理,准备盘点.4 盘点方式:财务部将不定时安排各专柜进行交叉盘点,或按不同方式对店铺进行盘点,监盘与参盘人员由由销售部和财务共同商定通知到店铺执行.5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盘点:每季盘点一次,盘点时应仔细清点实物并作好登记,以盘点表的形式报销售部财务,盘点时间为季末 28-31 日,参盘人员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5/7 6 盘点结果处理:所有参盘人员必须认真仔细的进行盘点,盘点结果必须如实在盘点表上反映 A:对盘点中出现的短少,正价货品短少按吊牌价的 8 折赔偿.B:特价货品短少按公司发货价赔偿.C:串款按吊牌价长
9、短相抵后的 5 折赔偿.D:赔偿金额由店铺人员均摊.E:过季货品短少按当期销售价赔偿.处罚金额由财务部根据汇总报告分析出具处罚通知单,金额从工资中扣除.7 财务帐务处理:盘点表货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经财务部与销售部核实并出具报告分析汇总,做为报告分析附件,呈报总经理申批,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字批复后的盘点表进行账务处理,以保证账实相符 五、撤柜/闭店管理 1 公司因经营策略调整需要撤销专卖店专柜时,应提前 15天书面通知销售部分管经理,财务、店长做好撤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 撤柜时,应由财务、分管经理与专卖店专柜将撤柜时的销售金额核对清楚,弄清还有多少货款未收回,还有多少费用未付,
10、并与时与公司财务部联系,看是否有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对未收回的货款,应由分管经理负责收回.3 将专卖店专柜的货品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并撤回公司,货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数据必须与销售部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有短少,串款等,按盘点差错的处理规定进行赔偿,低值易耗品出现丢失,损坏等,按购买价由营业员进行赔偿.6/7 4 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专柜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 5 款,销售部分管经理应负责收回.5 公司缴纳给商场的质保金等,由财务出具手续,分管经理负责收回.6 专卖店撤销时的房屋租金与铺面转让费,应由销售部财务进行核算并提出转让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六、工作移交管理:专卖店专柜人员变
11、动时,应进行工作移交.营业员移交,由店长监交;店长移交,由销售部分 管经理监交.1 专卖店专柜人员移交前,应对实物、现金进行盘点,并报一份盘点表给销售部财务核对.如出现差错,按盘点差错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后才能离职.2 移交时,移交人必须填写移交清单,详细注明所管理的货品、现金存折、使用的办公用品、已开俱和未开俱的各种票据、账本、有无欠款,店长移交时,还应注明备用金现金多少、未报销费用单据多少 X、多少金额,商店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书等与公司提供给专卖店使用的各种证件见本规定第一条第 5 款,未缴纳的各种税费以与需要接交人继续完成的工作.3 专卖店专柜人员离职时,必须凭公司开具的风险金收据原件到销售部财务办理退款手续,不准私自转收据.4 移交不清楚或未办理移交前不得离职,如果强行离职,扣罚当月全部工资.5 移交清单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签名确认,并注明交接日期以分清责任.监交人不到现场的,罚款 100 元.7/7 6 移交清单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销售部各执一份.直属店铺:所发生的经济款项由公司直接处理 托管商店铺:所权责由发生的经济款项由财务部从托管商托管费中扣除,托管商与店铺进行核算 请各店铺人员严格按本制度执行,本制度如有修订将另行通知.本店铺人员已收到以上制度,本人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店铺人员签名确认: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