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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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7复习整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 年版)复习时间安排表 规范简称 条目 复习时间(分钟)各科分值 2018 备注 实务 综合 案例 ZF028 加油加气 2、3、4 30 1 0 可能有 已熟记 5、6 20 已熟记 7 20 可弃 10、11、12 30 可弃 2.1 术语 2.1.1 加油加气站 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1.2 加油站 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3 加气站 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
2、动车加注车用 LPG、CNG 或 LNG 等车用燃气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自己注释:L 液化,P 石油,G 气体,C 压缩,N 天然气 2.1.4 加油加气合建站 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2.1.5 站房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经营和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2.1.6 加油加气作业区 加油加气站内布置油(气)卸车设施、储油(储气)设施、加油机、加气机、加(卸)气柱、通气管(放散管)、可燃液体罐车卸车停车位、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停车位、LPG(LNG)泵、CNG(LPG)压缩机等设备的区域。该区域的边界线为设备爆炸危险区
3、域边界线加 3m,对柴油设备为设备外缘加 3m。2.1.7 辅助服务区 加油加气站用地红线范围内加油加气作业区以外的区域。2.1.8 安全拉断阀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自动断开,断开后的两节均具有自密封功能的装置。该装置安装在加油机或加气机、加(卸)气柱的软管上,是防止软管被拉断而发生泄漏事故的专用保护装置。2.1.14 加油岛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2.1.29 加气岛 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2.1.41 防护堤 用于拦蓄 LPG、LNG 储罐事故时溢出的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构筑物。3 基本规定 3.0.9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0.9 的规定。2/7复习整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4、GB50156-2012 三气柴五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记忆技巧:临界点给下一级;90/150/210 呈 60 递增;不允许大于 210 3.0.10 LPG 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0.10 的规定。记忆技巧:临界点给下一级;30/45/60 呈 15 递增;不允许大于 60 3.0.13 加油与 LPG 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3.0.13 的规定。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人油罐总容积。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 90m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 50m;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LPG 储罐单
5、罐容积不应大于 30m。3.0.16 作为站内储气设施使用的 CNG 车载储气瓶组拖车,其单车储气瓶组的总容积不应大于 24m。4 站址选择 4.0.1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4.0.2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条文说明:城市中心区包括市中心和副中心。城市建成区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市中心为: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
6、动区域;副中心表述为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服务中心。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4.0.13 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架空通信线路不应跨越加气站的加气作业区。5 站内平面布置 5.0.1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3/7复习整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5.0.2 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 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9m;其他类型
7、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 6m。2 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 9m。3 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 8%,且宜坡向站外。4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条文说明: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容易受到泄露油品的侵蚀,沥青层易于破坏,此外,发生火灾事故时沥青将发生熔融而影响车辆辙离和消防工作正常进行,故规定不应采用沥青路面。5.0.3 加油加气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之间应有界线标识。5.0.4 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 LPG 储罐或 CNG 储气瓶(组)、LNG
8、 储罐与汽油罐之间。5.0.5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5.0.6 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补充:国内应用极少)1 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2 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加油机对待。5.0.7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5.0.8 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条文说明:对变配电间来说需要防范的是油气进入室内,所以规定起算点为门窗等洞口。5.0.9 站房
9、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本规范第 12.2.10 条的规定。12.2.10 站房的一部分位于加油加气作业区内时,该站房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 300 ,且该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5.0.10 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4.0.4 条至第 4.0.9 条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5.0.11 加油加气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
10、墙和可用地界线。5.0.12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 2.2m 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 4.0.4表 4.0.9 中安全间距的 1.5 倍,且大于 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6 加油工艺及设施 6.1 油罐 6.1.1 除橇装式加油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油罐外,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6.1.2 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卧式油罐。6.1.9 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 6.1.12 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设在行车道下
11、面的人孔井应采用加油站车行道下专用的密闭井盖和井座。6.2 加油机 6.2.1 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6.2.6 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 0.5m。6.3 工艺管道系统 4/7复习整理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 6.3.1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6.3.8 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通气管管口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 4m。沿建(构)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 1.5m 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设置阻火器。6.3.9 通气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50mm。6.3.10 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
12、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呼吸阀的工作正压宜为 2kPa3kPa,工作负压宜为 1.5kPa2kPa。6.3.13 加油站内的工艺管道除必须露出地面的以外,均应埋地敷设。当采用管沟敷设时,管沟必须用中性沙子或细土填满、填实。6.3.17 工艺管道不应穿过或跨越站房等与其无直接关系的建(构)筑物;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相交叉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7.1 LPG 储罐 7.1.2 储罐根部关闭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罐的进液管、液相回流管和气相回流管上应设置止回阀。2 出液管和卸车用的气相平衡管上宜设过流阀。7.1.3 储罐的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应
13、符合下列规定:1 储罐必须设置全启封闭式弹簧安全阀。安全阀与储罐之间的管道上应装设切断阀,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于铅封开启状态。地上储罐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 2m 及以上,且应高出地面 5m 及以上。地下储罐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地面 5m 及以上。放散管管口应垂直向上,底部应设排污管。2 管路系统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 2.5MPa。3 在储罐外的排污管上应设两道切断阀,阀间宜设排污箱。在寒冷和严寒地区,从储罐底部引出的排污管的根部管道应加装伴热或保温装置。4 对储罐内未设置控制阀门的出液管道和排污管道,应在储罐的第一道法兰处配备堵漏装置。5 储罐应设置检修用的放散管,其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4
14、0mm,并宜与安全阀接管共用一个开孔。6 过流阀的关闭流量宜为最大工作流量的 1.6 倍1.8 倍。7.1.4 LPG 罐测量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罐必须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压力表和温度计,以及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2 储罐应设置液位上限限位控制和压力上限报警装置。3 在一、二级 LPG 加气站或合建站内,储罐液位和压力的测量宜设远程监控系统。7.1.5 LPG 储罐严禁设置在室内或地下室内。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和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气站,LPG 储罐应埋地设置,且不应布置在车行道下。7.1.6 地上 LPG 储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储罐应集中单排布置,储罐与储罐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相
15、邻较大罐的直径。2 罐组四周应设置高度为 1m 的防护堤,防护堤内堤脚线至罐壁净距不应小于 2m。3 储罐的支座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支座,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5h。7.1.8 埋地 LPG 储罐采用地下罐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罐池内壁与罐壁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m。2 罐池底和侧壁应采取防渗漏措施,池内应用中性细沙或沙包填实。3 罐顶的覆盖厚度(含盖板)不应小于 0.5m,周边填充厚度不应小于 0.9m。4 池底一侧应设排水沟,池底面坡度宜为 3。抽水井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7.2 泵和压缩机 7.2.9 LPG 压缩机进、出口管道阀门及附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口管道应设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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