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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模板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那么,下 面是给大家收集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模板,供大家阅读参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模板1根据xxxx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 章程有关的条款修改如下:(一)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5,711,578股,其中发起人 持有76,118,224股,占股份总数的40、99%;社会法人股为26,099,382股,占股份总数的14、05%;社会公众股为83,438,855股,占 股份总数的44、96%。”(二)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五条第(六)款第二项修改
2、为:“2、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本人持股资料;(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三)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三十七条增加的内容为:“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公 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四)原章程第四章第一节第四十条修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 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五)原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三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
3、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公司 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xx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六)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八条增加以下内容:“(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为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程序以及 审议的事项。”(七)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四十九条增加以下内容:“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八)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二节第五十四条修改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下
4、 称“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提议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当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xx证监会派出机构和xx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或者监事会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二)董事会在收到监事会的书面提议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应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三)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应当在收到前述书面提议后十五日内反馈给提议股东并报告所在地xx证监会派出机构和xx交易所。(四)董事会做出同意召开股东大
5、会决定的,应当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通知发 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新的提案,未征得提议股东的同意也不得再 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进行变更或推迟。(五)董事会认为提议股东的提案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做出不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决定,并将反馈意见通知提 议股东。提议股东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或者自行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决定放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xx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xx交易所。(六)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 事会,报公司所在地xx证监会派出机构和xx交易所备案后
6、,发出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按上述程序重 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2、会议地点应当为公司所在地。(七)对于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 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会议费 用的合理开支由公司承担。会议召开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秘书必须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应当出席会议;董事长负责主持会议,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 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主持;2、董事会应当聘请有xx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3、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
7、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八)董事会未能指定董事主持股东大会的,提议股东在报所在 地xx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会议由提议股东主持;提议股东应当聘 请有xx从业资格的律师,按照本章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出具法律意 见,律师费用由提议股东自行承担;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职责,其 召开程序应当符合本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九)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年度股东大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可以提出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如果属于董事会会议通知中未列出的新事项,同时这 些事项是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五条所列事项的,提案人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
8、会审核后公告。第一大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 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公告,不足十天的,第一大股东不得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新的分配提案。除此以外的提案,提案人可以提前将提案递交董事会并由董事 会公告,也可以直接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十)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二条增加以下内容为:“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监事)的过程中,采取累积投票制。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董事 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十一)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五条增加两条,原章程 以下条款顺延,增加的条款内容为:第六十六条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9、通过,并经参加表 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 请:(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 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控股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 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三)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公司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大会实施网络投票
10、,应当按照xx证监会、xx交易所 和xxxx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六十七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 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十二)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八条修改为: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大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 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 过现场和网络重
11、复进行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十三)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六十九条修改为: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 事参加清点。如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 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并对每项议案合并 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表决结果。如有本章程第七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时,还应单独统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十四)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七十条修改为: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 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在正式公布 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网络服务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对 投票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以上章程修正案请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决定。更多热门推荐:1.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精选2.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3.xx年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4.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5.股东变更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6.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7.个人独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8.网络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9.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10.股份转让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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