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推荐)_中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docx
《2023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推荐)_中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推荐)_中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推荐)_中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推荐)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银行个人贷款业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2023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用房是指用途为经营的房屋
2、。具体判定标准为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一)房屋业态:商铺、办公用房(写字楼)、商住两用房等; (二)房屋项目规划用途:商业等非居住用途。 商业用房按照房屋交易前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分为一手商业用房和二手商业用房。其中,一手商业用房是指房屋交易前尚未获得房产登记部门首次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房;二手商业用房是指房屋交易前已具备房屋所有权证的商业用房。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商业性贷款;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我行开办此项业务的分支机构,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第四条 发放个
3、人商业用房贷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循贷款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第五条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 1 合同。 第六条 业务开办权限。我行境内分支机构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的开办权限由总行个人金融总部另行规定。凡获得总行业务开办授权的我行境内分支机构在叙做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时须遵从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贷款对象、条件与用途 第七条 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常驻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收入稳定,信用良好,
4、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50%的购房首付款(商住两用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5%),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对个人商业用房首付款支付比例有所变化,则从其规定。 (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六)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原则上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手商业用房应竣工验收。 (二)二手商业用房必须产权明晰,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买卖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第十条 贷款用途。借款人只能将所贷款项用
5、于购买商业用房。第三章 贷款币种、额度、期限与利率 第十一条 贷款币种。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 贷款额度。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额度上限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为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个人二手商业用房执行评估价格与交易价格孰低原则)的50%,其中房屋性质为商住两用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5%。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有更严格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上限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最长为10年。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有更严格规定的
6、,则从其规定。 (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占用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剩余使用权年限。 (三)对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其中办公用房不得超过20年)。 对位于大中城市、地理位置优越、属城市中心地带、商业氛围成熟、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超过上述年限要求的可向总行个人金融总部提出业务开办申请,待总行批准后叙做。 (四)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5周岁,符合我行规定的中高端客户可延至70周岁。 第十四条 贷款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下限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
7、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若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有更严格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第四章 贷款申请和审批 第十五条 申请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时,借款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书。 (二)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三)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证明(包括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银行储蓄簿等)。 (四)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购房首付款的证明。 (五)授权贷款人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并记录查询结果的相关文件。 (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七)抵(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
8、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 (八)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六条 申请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时,除借款人须提供第十五条所列资料外,售房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售房人(含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拟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有效证件。 (三)房屋共有权人签字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 (四)已出租的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及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 (五)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七条 贷款受理。业务经办机构受理借款人的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申请后,应根据审批标准和信贷规则对借款人及其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调查审核,对授信进行初步分析,并对各类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9、性、完整性负责。业务经办机构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 第十八条 贷款审批流程。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审批按照我行个人贷款授信审批流程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退回业务经办机构,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借款人。 贷款经审批同意后,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与借款人和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等,办理借款借据、抵(质)押登记手续等。 第十九条 贷款审批要点 (一)商铺贷款审批要点。拟叙做贷款的商铺必须满足:有独立产权、有物理分割、易于变现处置。 严禁发放没有独立产权和(或)没有物理分割的商铺贷款。 原则上不得发放综合(专业)市场贷款。对满足下述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向总行个人金融部提出业务
10、开办申请,待总行批准后叙做:1.总行级、分行级重点开发商开发项目,具有规范经营模式和成熟销售渠道、周边已形成较成熟商圈;2.属于国家级中心批发(专业)市场。 (二)办公用房贷款审批要点。应考察办公用房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当地办公用房市场供需状况等内容。重点选择大中城市核心区域的优质楼盘进行叙做。原则上只针对我行优质客户发放办公用房贷款。 第五章 贷款担保和保险 第二十条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必须进行抵押担保,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此基础上是否追加质押担保、保证担保。 第二十一条 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抵押权人和抵押
11、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物、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抵押物应是抵押人所购商业用房,抵押人所拥有的其他商业用房不能用于抵押。 (一)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均由抵押权人执管并承担保管责任。抵押权人收到上述文件单证后,应出具保管证明。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前,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变卖、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二)贷款人应按照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贷款人抵押权的有效设立。
12、第二十二条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质押方式可以是动产质押或权利质押,质权人和出质人必须签订质押合同。采取权利质押的,质物只限于债券和存单,其它权利包括股权等暂不接受质押。质物、质押合同和质权的设立应符合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贷款人应及时要求出质人交付质物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以确保贷款人质权的有效设立。贷款人认为需要公证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当办理公证。 (一)对出质人提交的质物,贷款人应进行查询和认证。出质人应将质物或确认后的权利凭证交贷款人执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押权相关凭证。 (二)质押期间,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移、重复质押已被质押的财产,不得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中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 商业 用房 贷款 业务 管理办法 修订版 推荐 中国银行
链接地址:https://www.taowenge.com/p-73668196.htm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