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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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导语】刀豆文库的会员“kevintse01”为你整理了“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有参考借鉴作用。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篇1 申 请 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XXX*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
2、由: 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
3、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
4、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
5、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XXXXXX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
6、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
7、_省_市_区_路_号院_号楼_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不服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五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第_号),特申请复核 事实理由如下: 一、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 事故认定书载明:李应宽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摔倒,在摔倒过程中,李应宽被摔倒在王文富驾驶的无牌压路机下,王文富驾驶压路机在停机过程中,压路机滚筒将李应宽压死,因此压路机不是制动向前惯性滑动致李应宽身亡,而是向后倒退压死摔在压路机滚筒后李应宽的。因此该事故的发生应当是驾驶人员临场慌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死亡后果。同时根据您大队查明事实是:两机动车没有相撞。因此申请人恳请责任事故认定法定机关重新准确认定事故原因及责任。 二、事故认定书对
8、事故形成原因认定事实不准。 交通事故现场图记录的是:李应宽驾驶的摩托车是由北向东行使,距南侧路边1.7米处制动滑印迹长15.8米。可见李应宽在向北行驶过程中发现与其行驶方向对面有压路机后,就采取了安全防范措施向东行使回避与其行驶方向迎面而来,向南行驶的压路机,并紧急制动。因此李应宽并非遇紧急情况不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同时,李应宽驾驶摩托车时速为多少,超限速多少事故认定书在没有体现的情况下,就认定李应宽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认定事实不准。 三、由于认定事实不清和不准,因此事故认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以致判明责任不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9、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灯,_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_; 第三十六条规定:道路或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正是由于施工单位没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命令性规定,没有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10、才使得李应宽发现问题后采取向东回避行使并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申请人恳请交警部门对人命关天的事故重新复核,以准确认定事故责任。 此致 申请人:_ 日期:_年_月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篇3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
11、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
12、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
13、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xx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xx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xxx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xx xxxx年x月xx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联系电话:_ 被申请人: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联系电话:_
14、 复核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_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_大队公交认字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_年_月_日11时许,被申请人驾驶_号出租车,沿_街由南向北行驶至_家属院门前,适逢申请人驾驶_号裕兴电动自行车在此由北向东左转。被申请人前部与申请人电动车右侧相撞,造成交通事故。 本起事故由 _交通警察支队碑林大队西公交认字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张某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申请人认为: 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形成原因是: 1、被申请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注意观察,安全意识差、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为让行人优先通过、未按照操
15、作规范安全驾驶。 2申请人未下车推行.据此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是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错误。 理由如下 被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
16、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申请人认为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的情况下: 第一,机动车有谨慎文明驾驶、观察注意、减速慢行的义务。 第二,法律规定了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路口相遇时机动车有主动避让行人和让行人优先通行的义务。 第三,申请人遇无红绿灯、无天桥交叉路口过马路属于正当权利,无违法情节。 第四,申请人已确保安全距离方才在交叉路口通过(过马路时与肇事车相聚十余米),尽到了注意观察谨慎通过的义务。 第五,申请人过马路未下车推行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假设剔除骑行因素改为推行,如肇事方未能谨慎驾驶并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无
17、红绿灯、无斑马线的交叉路口骑行过马路时已确定安全的通行距离。因肇事车辆未减速、未注意观察文明驾驶、优先行人通过的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推行与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因果关系,违法情节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比较小,理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故被申请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公正的执法理念,依法撤销_交通警察支队_公交认字_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本起事故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此致 _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申请人:_ _年_月_日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
18、请书 篇5 申请人:闫某宾,男,1996年3月1日出生,住汝州市王寨乡史庄6号院,身份证号:410482X1553X。 被申请人: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汝
19、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闫某宾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汝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闫某宾所驾驶的豫DKE8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二、认定申请人和刘某军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某军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某车驾驶机动
20、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闫某宾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闫某宾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闫某宾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闫某宾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
21、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某军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7月25日下发的汝公交认字20xx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某军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闫某宾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平顶山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李律师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需要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申请书的话,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还是找寻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一起来完成,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律师的帮助,欢迎找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们帮助您。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徐X,男,土家族
22、,1957年8月11日出生,住址:XX县XX镇太坪,联系电话: 申请人:曹X,女,土家族,1959年7月18日出生,住址:XX县XX镇太坪 申请复核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XX县交警大队作出的X公交认字【20xx】第701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2、依法认徐X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xx年8月14日,辉驾驶湘GC6501号普通两轮摩托车从XX镇开往Y市方向,7时50分,当车行至S306线519公里加327米永顺县青坪镇龙关村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黄刚驾驶的湘G16905号中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辉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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