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T-CCCM 2—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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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3.140CCST 80TT 80团体标准T/CCCM 22022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Specifications for plug-in hybrid 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2022-10-18 发布2022-10-19 实施中国摩托车商会发 布T/CCCM 22022I目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分类.25 型号编制.26 要求.47 试验方法.5附录 A(规范性)主要技术参数项目.7附录 B(规范性)污染物试验.8T/CCCM
2、 2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按照GB 14622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和GB/T 24158-2018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采用了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EU)No 134/2014中关于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试验时的方法和程序,与上述法规在技术要求上保持一致。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摩托车商会提出。本文件由中国摩托车商会归口。本
3、文件起草单位: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机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宗申车辆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隆鑫机车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飞、李文灿、姚珍、胡文浩、武政杰、高祝波、孙克友、张斌、徐德斌、武文斌、徐小刚。T/CCCM 22022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分类、型号编制方法、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汽油为燃料、可外接充电(OVC)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
4、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5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T 5359.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 5359.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第2部分:车辆性能GB/T 537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46
5、22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574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176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948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007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功率测量方法GB 24155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GB/T 24156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GB/T 24158-2018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 32620.1 电动道
6、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667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QC/T 792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电机及控制器技术条件T/CCCM 1-2022 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试验方法3术语和定义GB/T 5359.1、GB/T 5359.2、GB 14622、GB 18176、GB/T 24156、GB/T 24158-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储能装置 energy storage device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上安装的能够储存电能的装置,包括所有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和飞轮电池或其他组合。3.2最低
7、荷电状态 minimum state of chargeT/CCCM 220222选择条件A模式,在储能装置最高荷电状态下,进行N个连续测试循环后(允许每个循环之间有不超过10 min的动力系统关断期),如果第N+1个循环所测得的电量平衡值表明其放电量没有超过额定存储值(即电能充满时的储存能力Ah,由制造厂提供)的3%时,则认为第N次循环储能装置达到最低荷电状态。3.3OVC续驶里程 OVC range(DOVC)车辆从储能装置最高荷电状态开始,经过N次测试循环达到最低荷电状态,这N次测试循环运行的总里程。3.4纯电动续驶里程 vehicle electric range(De)车辆从储能装置
8、最高荷电状态开始,以一定工况行驶,在发动机不工作的情况下,能连续行驶的最大距离。3.5电能消耗量 electric energy consumption车辆从动力蓄电池完全充电状态开始,按规定做续驶里程试验。试验结束后,用配套的充电装置(或其他符合同样要求的充电装置)重新充电至试验前容量。期间所充电能除以续驶里程所得到的商为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的能量消耗量,单位为Wh/km。3.630 min最高车速 maximum 30 minutes speed车辆在纯电模式下行驶30 min的最高平均车速,用V30表示。3.7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NOVC:不可外接充电(Not off-vehic
9、le charging)OVC:可外接充电(Off-vehicle charging),同插电式(Plug-in)SOC:储能装置的荷电状态(State-of charge)4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分类本文件中按照车辆是否具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分为2类,如表1所示。表 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分类项目行驶模式选择储能装置外接充电类可外接充电(OVC)a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无有对应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车型可外接充电、无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可外接充电、有手动选择行驶模式功能a仅当制造厂在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或者以其他明确的方式推荐或要求定期进行车外充电时,混合动力
10、电动摩托车方可被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仅用来不定期的储能装置电量调节而非用做常规的车外能量补充,即使有车外充电能力,也不认为是“可外接充电”的车型。5型号编制方法T/CCCM 2202235.1型号组成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型号由企业(或注册商标)代号、规格代号、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代号、类型代号、设计顺序号、改进代号组成,如图 1 所示。DH改进代号设计顺序号类型代号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代号规格代号企业(或注册商标)代号图1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型号5.2编制规则及代号5.2.1企业(或注册商标)代号采用企业(或注册商标)名称中两个或三个汉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5.2.2规格代号规格代号由混合
11、动力电动摩托车驱动电机额定功率+发动机名义排量代号组合而成,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用数字直接表示,以瓦(W)为单位,发动机名义排量按GB/T 5375的规定进行划分,发动机名义排量代号按表2规定的字母表示。表 2发动机名义排量代号代号发动机名义排量(mL)代号发动机名义排量(mL)A50N300B50P350C60Q400D70R500E80S600F90T650G100U700H110V750I125W800J150X900K175Y1000L200YG1100M250YL12005.2.3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代号用大写字母DH表示。5.2.4类型代号T/CCCM 220224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所属
12、分类的代号,按GB/T 5375的规定。5.2.5设计顺序号企业(或注册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相同的基本型车辆的设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依次表示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的设计顺序,当设计顺序号为1时应省略。设计顺序号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的类型代号隔开。5.2.6改进代号车辆改进的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的特征、系列。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其中I、O、Q 字母不能使用)。5.3型号编制示例示例 1:XX 牌注册商标,驱动电机额定功率 500W,发动机名义排量为 125,第三次设计、第六次改进的混合动力电动两轮踏板摩托车,其型号用 XX500IDHT-3F 表示。示例 2:XX 牌注册商标,驱
13、动电机额定功率 2200W,发动机名义排量为 150,第二次设计、第四次改进的混合动力电动正三轮货运摩托车,其型号用 XX2200JDHZH-2D 表示。6要求6.1基本要求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应符合GB/T 24158-2018第5.1条(第5.1.4条特殊安全要求除外)的规定。6.2安全要求6.2.1燃油供给系统设计的安装位置及管路应避开温度较高的热源以及动力电路系统等可能产生电弧的地方,不应在一个密闭的空间内。动力电路系统和燃油供给系统设计的安装位置及线路、管路走向应保证两个系统具有安全距离或保证有效距离,该距离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规定。在车辆各种使用条件下,供油管路与其接头不允许有泄露。一
14、旦发生燃油泄漏时,设计上应保证不允许流到动力蓄电池和动力电路系统。6.2.2车辆应配备一个手动开关来断开车载动力电源(例如:动力蓄电池)。当车辆因维修保养或故障,不能确保高压系统绝缘时,该开关应能够切断动力电路系统。6.2.3其余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24155 的规定。6.3污染物要求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污染物要求应符合GB 14622的规定,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污染物要求应符合GB 18176的规定。6.4能量消耗量要求燃油消耗量要求应符合GB 15744的规定,电能消耗量要求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6.5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燃油箱安全性能及安装要求应符合GB 19482、
15、GB 7258的规定。6.6噪声要求噪声要求应符合GB 16169、GB 4569的规定。6.7专项要求T/CCCM 2202256.7.1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应符合 GB/T 32620.1 的规定。6.7.2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应符合 GB/T 36672 的规定。6.7.3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传导式车载蓄电池充电机应符合 GB/T 24158-2018 第 5.2.2 条的规定。6.7.4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电动机总成应符合 QC/T 792 的规定。6.7.5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控制器应符合 GB/T 24158-2018 第 5.2.4 条的规定。6.7.6混合
16、动力电动摩托车用发电机应满足以下要求:a)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发电机引出线强度:每根电机主绕组引出线和传感器引出线可承受拉力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规定。b)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发电机接插件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规定。c)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发电机常温下,绕组三相对地,绝缘电阻20 M。三相对地能承受1 min1500 V 工频耐压试验,泄流电流小于 5 mA,采用匝间耐压测试仪测试匝间绝缘性,施加脉冲电压 2100 V,脉冲波形面积差5%。d)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用发电机效率:额定电压额定工况下电机效率应符合企业技术文件规定。6.7.7制造厂应在随车技术文件中提供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
17、标(项目见附录A,制造厂可根据需要增加),提供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的操作要求以指导用户安全使用。6.8主要性能要求最高车速(V200)、30 min最高车速(V30)、加速性能、爬坡能力、续驶里程、发动机最大净功率、电机额定输出功率应符合制造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6.9可靠性要求可靠性要求应符合GB/T 5374的规定。6.10装配质量要求装配质量要求应符合GB/T 24158-2018的规定。6.11外观质量要求外观要求应符合GB/T 24158-2018的规定。7试验方法7.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按GB/T 24158-2018第6.1条规定的方法测试。7.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按GB 2
18、4155规定的方法测试。7.3污染物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污染物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试。7.4能量消耗量能量消耗量按T/CCCM 1-2022规定的方法测试。7.5燃油箱安全性能燃油箱安全性能及安装要求按GB 19482规定的方法测试。7.6噪声7.6.1定置噪声按 GB 4569 的规定进行,部分车型油门转把不能稳定控制发动机转速,由制造商提供T/CCCM 220226发动机转速稳定方法,由检测机构确认。7.6.2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按照附录 B 中 B.1.1.2.1 进行放电后测试。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按照附录 B 中 B.
19、1.1.2.1 进行放电后,按条件 B 所对应模式进行噪声测试,噪声性能按照 GB 16169 规定的方法测试。7.7电气部件电气部件按GB/T 24158-2018第6.2条、GB/T 32620.1规定的方法测试。7.8主要性能7.8.1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性能测试,按 GB/T 24156 规定,按附录 B 中B.1.1.2.4 方法充满电情况下进行最高车速(V200)、爬坡能力、加速性能项目试验。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应在所有模式分别进行性能测试,按 GB/T 24156 规定,按附录 B 中B.1.1.2.4 方法充满电情况下进行最高车速(V
20、200)、爬坡能力、加速性能项目试验,试验结果采用各模式测试结果的最优值。7.8.2在纯电模式下 30 min 最高车速(V30)试验按以下方法进行:a)30 min 最高车速(V30)试验可以在环形跑道上进行,也可以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b)使试验车以该车 30 min 最高车速(V30)估计值5%的车速行驶 30 min,试验车速如有变化,可以通过调速装置(加速)补偿,从而使车速符合 30 min 最高车速(V30)估计值5%的要求。c)如果试验车达不到 30 min 最高车速(V30)估计值的 95%,试验应重新做,车速可以是上述 30 min最高车速(V30)估计值或者制造商重新估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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