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贸易仲裁a.ppt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a.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a.ppt(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第9 9章章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第第1 1节节 国际商事仲裁概述国际商事仲裁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范围 国际商事经济贸易仲裁,又称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各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Submission to Arbitration),自愿将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提交给各方都同意的仲裁机构审理、裁决的活动。这种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为统一“商事仲裁”的概念,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制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对“商事”一词作出广义解释,使其包含不论是契约性或非契约性
2、的一切商事性质的关系所引起的种种事情。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供应或交换货物或服务的任何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理或代理;代理;租赁;建造工厂;咨询;工程;许可证;投资;筹资;银行;保险;开发协议或特许;合营和其他形式工业或商业合作,货物或旅客的天空、海上、铁路或公路的载运。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典型的国际性特点。国际商事仲裁以争议双方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为基础 国际商事仲裁的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与诉讼相比,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具有易于保密,程序简便,节省费用等优点。国际商事仲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各国商事仲裁立法各国基于各自不同的法律传统
3、,对商事仲裁具有不同的立法体例: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主要在民事诉讼法中专章对商事仲裁程序作出规定;英国、美国、瑞典等国家则采取单行法的形式规范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第第2 2节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一、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可分为临时仲裁和常设仲裁两种组织形式。其中常设仲裁(Permanent Arbitration)的仲裁机构一般附属于民间团体,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自己的仲裁规则。国际经济贸易仲裁领域中的常设仲裁机构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国际性的、全国性的和专业性的三种。二、国际上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the ICC Internation
4、al Court of Arbitration)伦 敦 国 际 仲 裁 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the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三、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是指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5、Arbitration Commission),它还包括深圳和上海两个分会。第第3 3节节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Arbitration Agreement)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人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之所以能够被法律所认可,并被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国家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商事纠纷解决领域中的认可,它允许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有权为自己设定解决商事纠纷的方式并从事相应的法律行为(如签订仲裁协议),并承认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这构成了整个仲裁制度的基础。二、仲裁协议的类型 在国际商事活动中,仲裁协议通常包括仲裁条款(Arbi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