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参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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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郑州 107 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有关要求,为了规范我校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制定本方案。一、学分认定组织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并根据不同学习领域的特点设立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分认定委员会:主 任:副主任:成 员:高中各年级长及高中各科教研组长。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担任。职责:学分审定委员会制定学分认定程序和标准,责成建立学生学分档案
2、,负责对学分认定监督、公告学生认定结果、对学分认定进行仲裁。学分认定小组负责对学生材料的汇总,进行复审,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二、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校是高中生学分认定的主要权力机构。根根三级课程管理的思想,可以将课程分成学科类课程与综合实践课程两大类,由不同的主体认定不同的课程,如下表:学术性课程 非学术性课程 领域/科目 语言与文学、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科学 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 综合实践活动 校本课程 研究性学习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学分认定主体及依据 由学校或教师根据校外统一考试成绩或校内考试成绩或国家课程标准来认定 由学校或教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或指南来认定 由校内外
3、机构或负责人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由教师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备注 校本课程和技术领域暂列非学术性课程 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 144 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 116 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学分,社区服务 2 学分,社会实践 6 分。选修学分 I 不低于 22学分,选修学分 II 不低于 6 学分。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为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学生三年可以取得的学分:必修116 学分(各学科必修学分具体分配为:语文 10、外语 10、数学 10、思想政治 8、历史 6、地理6、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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