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治超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_治超半年工作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治超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_治超半年工作总结.docx(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治超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_治超半年工作总结 治超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精选8篇)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治超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治超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治超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时,须注重仪容仪表,服装须整洁规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第二条 外勤执法人员每组一般配置4-5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时,至少要有2名以上持执法证人员同行,严禁单独执法,各组要对本组人员进行定岗,不得随意更换,如需变更时,须报治超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条 执法程序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2、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对超限车辆称重确认的,磅单上要有执法人员及当事人的签字,同时要做好其他证据的收集工作。妥善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尽量避免和当事人发生正面冲突,遇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五条 行政处罚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第六条 全体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义务劳动和政治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缺席一次按旷工论处。第七条 除紧急情况外严禁临时电话请假,执法人员因病(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站,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需经主要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需经县分管领导审核。假期结束,应及时报到销
3、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第八条 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违法车辆,须及时扣押至规定的停车场内,不得长时间扣留车辆不进行处理。第九条 执法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刁难当事人,不得以扣车为名向当事人索取财物。 第十条 办公室内勤人员要随时保持办公室内的整洁,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核心单位和协作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有序建立完善新田县货运企业源头台帐、现有改拼装车辆台帐、改拼装车辆查处整改台账和路面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台帐。 第十一条 各执法小组的带队人员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管理,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和执法车辆
4、安全,要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要确保执法车辆的车况良好,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出入各类娱乐消费场所。不得将执法车辆停放于餐饮、娱乐休闲等消费场所旁。 第2篇:治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治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着 装 1、着制服时应保持整洁,配套着穿,不得混穿。 2、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角,要扣好衣扣、领钩。 3、着长袖制式衬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制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时,下摆不得外露,外露内衣的颜色应尽量与制服相近。 4、严格按规定佩带领花,肩章:领花尖端朝下,领花边缘与衣领缝线相平行(人民服式衣领),领花尖端正对小领尖,领花边缘与衣领缝相平行(
5、小翻领);肩牌上盾牌位置适中,左右一致,尖朝外。 仪 容 1、着制服时,女同志不得化妆、涂口红、抹眼影,男同志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不准染发。 2、着制服时不得围围巾,除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不得戴口罩、戴有色眼镜。 3、着制服时不得随意佩带各种徽章、证章、纪念章。 4、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胸针、戒指等,尽量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饰物或手机。 举 止 1、着制服时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姿态良好。 2、着制服时不得袖手、背手或手插兜,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3、着制服时不得进入网吧、酒吧、按摩室、桑拿浴、录像厅、歌舞厅和电子游艺厅等消费娱乐场所。 4、着制
6、服时不得围观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着制服时不得摆摊设点、叫买叫卖。 执 法 1、尊重管理服务当事人,为其及时提供必要的政策、法规咨询和办事指导程序,不得怠慢、故意刁难当事人。 2、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管理相对人敬礼,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冷、横、硬,不准口出脏话、粗话和服务禁语。 3、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使用法定的强制措施,不得对管理相对人使用暴力,不得侵犯管理相对人的人身自由。 4、严格按法定时限办结各类行政许可和审批等事项,不准超越职权范围实施审批、检查、处罚、裁量等执法活动,使用规定的执法文书和票据。 纪 律 1、不
7、得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2、不得接受管理相对人安排的宴请、娱乐和外出旅游活动,不准接受管理相对人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其他设备物品。 3、不准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不准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 4、不得收款不开票据或者大头小尾开票据,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不准截留、挪用和私分罚没款物。 惩 戒 治超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可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警告,戒勉谈话。 2、暂扣执法证件,离岗培训三个月。 3、收缴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 4、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关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收缴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处理的,报公司人劳部批准备案。 军渡治
8、超点 第3篇:治超执法人员问卷调查 治超执法人员问卷调查 单位: 姓名: 一、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 二、治超工作“五不准” 三、治超工作“十条禁令” 第4篇:治超执法人员着装规范 治超执法人员着装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治超站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管理,规范着装行为,树立路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执法着装对象是:治超站点从事路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执法人员应按统一的着装时间着执法服装。着装时间规定如下: 春季(3月1日至5月31日)和秋季(10月1日至11月30日)着春秋常服; 夏季(6月1日至9月30日)着夏装,一线执法人员可视情形着制式长袖。 冬季(12月1日至
9、次年2月28日)着冬常服与多功能棉衣 如因气候变化等特殊情况,站点报治超办后可在上述时间内酌情调整换装时间。 第四条 路政人员执法时,着装遵守下列规范: (一)按统一规定的样式、质地、颜色,内外配套着装。着春秋服装应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着冬装应扣好领钩、衣扣; (二)帽子佩戴庄重端正,不得斜戴、歪戴、反戴。不戴时,摆放或挂置应整齐井然;非执行任务,室内工作时可不戴帽; (三)执法时佩戴统一的帽徽、肩章、胸牌、领花、臂章、领带夹、皮带、领带等标志,不同制式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胸卡挂于左上衣口袋正中处,腰带扎在上装第四、第五钮扣之间,背带右
10、肩左斜,从肩牌下穿过; (四)严禁混穿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严禁混穿制服与便装。严禁卷袖口、敞衣扣、披衣、敞怀、卷裤腿、衣领上翻等有损风纪的着装行为。不得围围巾,不得警服外罩便服,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饰物以及其他与执法工作无关的物件。不得着有破损的制服从事执法活动,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着执法服装时不得戴有色眼镜。 (五)着装时必须穿着黑色皮鞋,不得穿其他颜色的皮鞋,休闲鞋、拖鞋或者赤足穿鞋。 (六)严禁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和到娱乐场所活动; (七)上路执法时,可佩戴头盔,在制服外加穿反光背心。 第五条 执法人员各类服装着装要求: (一)春(秋)季着装,着春秋常服,内穿制式长袖衬衣,扎领带,
11、戴大檐帽(安全头盔)。 (二)夏季着装,着夏装短衬衫和夏裤(裙),或者制式长袖衬衣,戴夏帽(安全头盔)。 (三)冬季着装,着冬常服(也可着多功能棉衣)。内穿制式长袖衬衣,扎领带,戴大檐帽(安全头盔)。 (四)穿着春秋装、夏装时,上衣下摆必须束在腰带内;穿着冬装时,冬装内衬衣下摆不得外露; 第六条 参加集会、检阅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遇重大庆典活动、专项整治执法活动及执行安全保卫任务时,需戴头盔,着反光标志服或扎武装带。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仪容行为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头发要整洁,男同志不准留长头发、长鬓角、长胡须、剃光头,女同志不得头发披肩; (二)
12、女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时,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化浓妆,不得佩带各类饰物; (三)现场执法的身姿、敬礼和手势标准,要明确、利索、规范; (四)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做到整齐有序; (五)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态度粗暴,不得推搡或手指相对人,不得踢、扔、敲打相对人的物品; (六)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食物,不得搭肩挽背、嬉笑打闹; (七)着装外出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八)路政人员着装进入室内脱帽后,无衣帽钩时,立姿可以夹于左腋下,坐姿
13、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 (九)路政人员敬礼分为举手礼和注目礼两种。着制服戴帽或者不戴帽时,行举手礼。携带路政装备或物品时,行注目礼; (十)路政人员交接班时,应当互相敬礼。领导车队经过时,应当行注目礼。 第九条 制服、执法工作证件以及帽徽、肩章、领花、号牌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借(送)给其他人员。执法人员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工作证、执法证及专用标志一律上交。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 第5篇:治超工作执法人责任状 银河乡治超执法人员责任状 为确保银河乡割“马槽车”风暴行动取实效,银河乡政府治超办在着力规范割“马槽车”风暴行动工作小组
14、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制定了治超小组执法人员“十不准”,严把执法工作细枝末节,树立治超执法良好形象。“十不准”主要包括: (一)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二)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横硬,训斥、刁难、打击报复管理服务对象。不准说脏话、粗话、服务禁语,辱骂管理服务对象。 (三)不准工作时间脱岗、办私事。 (四)不准超过承诺服务时间办结行政审批申办事项。 (五)不准越权审批、检查和实施处罚; (六)不准违反有关规定查扣车辆。不准对查扣的车辆私自放行。 (七)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八)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和外出考察
15、活动,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其它设备物品。 (九)不准乱罚款和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准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物。 (十)不准超越职权干预车主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银河乡人民政府: 治超小组执法人员: 2023年4月16日 第6篇: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交通运输部文件 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一、治超工作“五不准”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
16、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 (一)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二)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四)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五)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六)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
17、、道路运输证。 第7篇:热门治超站工作总结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站工作总结:治超工作总结范文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我县境内现有高速公路1条,25公里;国省道3条,96公里;县道12条,187公里;乡道71条,634公里;从地理位置看位于山西的中部,晋中腹地,东接祁县,南连沁源,西靠介休,北临汾阳文水,交通四通八达,周围都是能源和货运车辆拥有的大县,治超任务重大。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我们团结一心,奋力治超,取得了显著成效。 1、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从元月9日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以来,随着治超宣传和工作力度的加大,我县加大打击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治超站点严防死守,各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境重
18、要通道由专人负责监控,反复进行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货运车辆超载率下降到0.05 %,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 2、运输环境逐步改善。全县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公路通行能力完全恢复正常,特别是下半年以来未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公路桥梁得到有效保护,全县公路大面积、非正常损坏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再没有发现新增危桥。 3、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与全省集中治超前相比,全县道路交通发生事故60起,伤亡89人,分别同比下降31%,未发生大的堵车现象和因超限超载造成桥梁倒塌及恶性交通事故,全县境内公路安全畅通。 4、货物源头得到有效监控。对货物源头的治理是治超工作的重点
19、。我县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强化对货物源头的监管和巡查,全县政府公示的货物源头企业有45户,进驻18户,进驻19人;巡查管理45户,巡查人员20人。同时县治超领导组与各主管部门、乡镇签定了责任书。采取县、乡、村三级责任制,责任到人,全面实行了责任倒查制度。 5、社会对治超的认识有明显提高。唤起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是取得治超工作胜利的基础,因此我们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教育贯彻到整个工作中去,营造良好的氛围,为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打造良好软环境。 6、货运价格合理回升。通过集中治理,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非法储(售)煤场等货物源头、“三无”黑车等得到进一
20、步治理,运输市场进一步规范,公路运输价格基本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平均运价合理回升,提高率达到50%以上。 7、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专项行动中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精神,依据xx县开展打击短途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托xx电视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粘贴标语、发送告知书等大造舆论声势,创建良好氛围;采取条块结合,明确责任,加大打击力度,流动稽查大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接举报随时出警,在主要干线公路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稽查,依托县治超临时卸载点,坚持24小时严防死守,逢车必检,逢车必查,全面打击短途超限超载车辆。通过路面蹲守和流动
21、稽查,有效打击和查处了短途超限超载车辆。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测车辆67510辆次,查获异地货运源头超限超载车辆8辆,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三、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1、政府统一领导治超,领导高度重视治超。自治超集中行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在政策上大力支持,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王金宝为组长的治超领导组,设置了专门的办公室,具体协调每个部门的治超工作,组建起治超联合流动稽查大队,配备了治超设施,拔付了治超专项经费,确保了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2、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张宣传活动。为治超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在治超工作中,始终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
22、开办治超专栏,占领宣传工作主阵地;二是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在公路干线上悬挂横幅211余条,沿线张贴标语,在社会上大造舆论声势;三是办颁了xx县治超简报,积极宣传治超的法律法规,宣传治超工作的新动态,介绍治超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共出版98期;四是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组织的“治超杯”知识竞赛活动,把治超知识兴趣化、知识化、通俗化,使治超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五是大力宣传两个办法和省政府223号、224号令,在活动中我们制定了宣传方案,发放了两个办法和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标语、流动宣传、开通咨询热线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治超宣传。 3、
23、进一步加强对货物源头的监管。治超开始以来,把源头治理放在关键位置,采取四项措施,一是由工商、煤炭、运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货源单位的监管工作,规范管理,依法经营,维护经营户的合法利益,打击不法经营者;二是由企业内部建立治超工作机构,配备治超工作人员;县治超办统一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制作了上刚证和袖标,加强企业自检。三是对重点的货源单位实行人员派驻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力度。四是扩大源头管理范围,充分发挥煤炭、运管部门职能,对全县货物源头企业、货运企业等全面排查和公示,实行阳光作业。五是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货源单位,针对公路沿线非法货源点的分散性、反复性、随意性等特点不断加大打击力
24、度,采取有效措施,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4、加大流动稽查的力度和频率。根据上级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组建了一支交通、公安、公路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流动稽查队。联合流动稽查队依托治超检测点在全县国省、县乡公路主要干线上进行高密度、高频率的流动稽查,依法打击绕道、打时间差的超限车辆。 5、充分发挥治超办的作用。治超办作为治超工作的日常重要办事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各类会议27次,下发文件通知76件,编发简报22期,报送各类报表1523件,完成督办案件2个。 6、财政确保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治超工作正常运行。自开展治超工作以来,我县一直努力建设治超经费的长效
25、保障机制。县政府将治超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今年全年安排治超预算2050900元,并已拔付到位2046900万元,对道虎壁治超临时卸载点的治超人员工资全部转入财政开支,保证了治超点、流动稽查大队的治超补助、办公费用、交通工具等经费开支,为治超办、治超点、流动稽查大队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流动检测泵等设施。从而使治超执法走出了多年以来以罚养治的怪圈,理顺了体制,稳定了执法队伍。7、启动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为使治超工作能顺利开展,强化责任意识,扎实履行职责,先后对8个违规的货源单位进行了经济处罚,对失职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为治超工作的有序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8、深入基层,调
26、查研究,强化服务意识。治超集中行动开始以来,治超领导组先后8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基层排忧解难,征求基层对治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治超工作更具针对性,更加切合实际。为使基层尽快掌握政策、支持治超,在调研的同时,我们把治超的法律、法规印成材料上门送政策,服务于民,服务于基层。 四、下步打算 尽管我县治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治超工作的艰巨任务相比,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治超执法部门和人员对治超工作的认识不高、工作不主动、消极厌战情绪。二是部分执法人员不注重学习、掌握政策的水平不够高,导致工作方法简单。三是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不稳定。表现在治超机构还
27、是临时机构,工作开展起来还有一定难度。下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1、认真组织好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和实施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把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制定学习方案、定出学习计划,把治超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2、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自20xx年12月19日治超工作开展以来,长途运输车辆的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已得到有效治理,路面治超的工作重点仞然是短途运输、驳载等行为,进一步巩固路面治理成果、完善路面管理机制,确保无一辆超限超载车辆驶出xx县。3、进一步加强货物源头的治理。为保证省政府223号、224号令的贯彻落实,要求各治超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定
28、货物源头实施细则。工商局配合运管所对已注册登记的、合法的货源单位做进一步的摸底、排查工作,对未取得前置审批登记的,抄告运管所进行登记审批补证,否则,政府一律不予公示。对已由政府公示的18个重点货物源头派驻人员进行监管,对所有政府公示的45个货物源头实行巡查监管。并制定货物源头治理的抄告、移交流程图,制定合法货源单位的登记、报表、抄告等范文,实行对货物源头的有效监管。 工商部门对已取缔或新增的货源单位(重点是储、售煤场),再进行回头看;取缔工作要做到干净、彻底,不留死角,跟踪监控,防止死灰复燃。 4、进一步完善治超点的管理。制定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倒查流程图,完善对查获的超限超载车辆档案、资料的
29、管理,并抄告、移送治超督查组和按照晋中市治超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并负责督办。 5、严格责任追究。依据省政府224号令,对治超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执法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对查扣的双超车辆,按程序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两点建议 1、发挥协调作用,将治超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纳入政府编制序列,逐步取消治超人员借调状况,建立起长效机制。 2、进一步出台完善治超工作制度,保证治超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8篇: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工作总结 以来,我处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治理非法超限超载活动,不断开
30、创治超工作的新局面。通过两年来的集中治理,我市的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统筹公路全线,联动治超 随着固定稽查站的建设完善和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从2023年6月18日开始,我处派出28名运证执法人员参加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交警、路政和运管执法人员在以固定稽查站和稽查点共同上路执法,组成联动治超稽查小组,保证市主要干线24小时处于稽查状态。两年来,我们加强路面监控和源头管理,加大对违章业主及驾驶员的处罚力度,累计派出运政人员6648人次到路面治超检查站点联合执法,收缴两次以上超限运输车辆营运证4本,暂扣违法违
31、章证件178本;共检查货运车辆16369辆次,称重检测车辆1183辆次。 (二)做好治超信息的报送工作 我处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区运管局报送治超后续处罚-撤消经营许可证清单和运政治超信息汇总表等有关材料。 二、存在问题 (一)治超是一项长期、艰苦、复杂的工作,我市运政部门在完成好日常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同时,仍坚持不懈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超工作,但由于上级部门拨给运政部门的经费有限,对运政人员参与治超工作的积极性造成了一定影响。 (二)“大吨小标”车辆还难以彻底消除,特别是今年油价连续上涨,车辆运输成本加重,治超成果的巩固面临重大考验。 (三)极少数驾驶员对治超工作采取不合作的态度,
32、拒不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出现对执法人员谩骂、围攻、夜间冲卡等现象,威胁到治超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部分车辆在办理撤销后没有及时消除记录,或在公告名单上有记录而黑名单上没有,还有部分车辆的超限记录不能显示站点的名称等等,这些问题给撤消工作带来了不便。 三、下一步建议、意见 (一)加大投入,积极探讨治超的改革与发展 积极探索长效治理机制,探讨长期治超稽查行动的设置。进一步加大投入,以满足治超发展的需要。 (二)做好基础工作,加强管理 我处在治超中应努力完善执法水平,健全制度,踏踏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同时加强现代化管理,与时俱进,打开治超工作新局面。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为更好适应治超新
33、形式的发展,我们将加大交通治超执法队伍的建设,力争将我处交通执法队伍建成“高素质、高标准、高效率”的现代化执法队伍,迅速、高效的奋战在我市交通治超战线上。 治超执法人员问卷调查 治超执法人员问卷调查单位: 姓名:一、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二、治超工作“五不准”三、治超工作“十条禁令”. 治超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治超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 执法人员上路执法时,须注重仪容仪表,服装须整洁规范,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第二条 外勤执法人员每组一般配置4-5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时,至少要有2. 治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治超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着 装1、着制服时应保持整洁,配套着穿,不得混穿。2、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角,要扣好衣扣、领钩。3、着长袖制式衬衣时,下摆扎于裤内,制服内着毛衣、. 治超执法人员着装规范 治超执法人员着装规范第一条为加强治超站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管理,规范着装行为,树立路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执法着装对象是:治超站点从事路政执. 治超工作总结 治超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治超工作光荣而艰巨,公司长期坚持“公司主抓,企业自控,源头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巩固治超成果,提高治超效率,上下合作,全员行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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