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工学习100题2_社工考试题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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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社工学习100题2_社工考试题附答案 社工学习100题2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工考试题附答案”。 社工基本知识100题 民政 1、申请南京市低保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2、申请低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户口本、身份证、医保卡、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申请书、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流水,家庭成员情况提供在学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丧劳证明等证明材料。 3、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列举了11种家庭生活、
2、支出明显高出当地生活标准,不能申请或享受低保情形,请你列举出其中5种我们工作中常见的情形。答:(1)有汽车、大型农机具的;(2)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3)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4)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他投资行为的;(5)拥有2处以上房产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住建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7)家庭人均存款超过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2年内进行高标准装修房屋的;(9)家庭水、电、气月人均支出超过当地低保标准25%的,家庭通讯费月人均支出超过当地低保标准
3、20%的;(10)家庭成员购置贵重首饰,或经常享用高档烟酒等非生活必需品,以及经常参加高消费娱乐休闲活动的;(11)享受低保期间或者提出低保申请之日前1年内家中购买单件价值超过低保标准10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的。 4、户籍由外地迁入本市多少年以上才可申请或享受低保? 答:在5年或5年以上。 5、辖区户籍廉租房两劳释放人员到社区提出低保申请,据社区调查核查,其离异,一人单独生活,家庭无任何收入,但其推说与子女断绝关系,不愿意提供其子女的家庭和收入情况,社区认为其不符申请合低保条件,你认为社区的做法正确吗? 答:社区的做法正确。因为南京市低保条例明确规定“拒绝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核查,无法核实真实收
4、入情况的”、“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收入的”的不符合享受低保情形。 6、我们日常在办理低保申请工作中,是否将吸毒人员纳入2倍以内单独进线范围? 答:不把吸毒人员纳入2倍以内单独进线范围。 7、我们日常在办理低保申请工作中,是否将“艾滋病”纳入重大疾病范围? 答:是。将“艾滋病”纳入重大疾病范围,视为丧失劳动能力。 8、民政政策中常说的一类重大疾病主要指哪四种疾病? 答:患有尿毒症、恶性肿瘤、主要器官移植及白血病。 9、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家庭收入”所指的范围包括那些? 答: 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
5、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10、最低生活保障金差额补助如何计算? 答: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金额=(低保标准-家庭人均收入)x家庭人口数 11、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10%的情形是指那些? 答:70周岁以上的老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父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未成年独生子女、单独生活的居民、归侨和少数民族居民。 12、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每月增发低保标准的20%的情形是指那些? 答:80周岁以上的老人、持残疾人证残疾人、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独生子女死亡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幼儿园学童、在校就读的高中生和大、中专学生。 13、南京市城乡居民
6、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每月按照低保标准的130%发放低保金的情形是指那些? 答:是指(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2)持有一、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3)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器官移植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特殊病种的人员。 14、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哪类人可享受2倍以内单独享受全额享受低保金的? 答: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以及器官移植的,本人单独全额享受低保金,家庭其他成员不享受。 15、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几工作
7、日内通知申请人? 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16、街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答: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批。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审核期限,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17、本辖区户籍居民申请低保边缘户的最基本标准? 答:家庭各类收入在低保线以上,但低于2倍以内。 18、符合申请办理雨花台区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对象必须是哪两类困难群体及其他特困对象? 答:必须是本地户籍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 19、在实施的医疗救助
8、政策中,对医疗救助发票有什么特别要求? 答:所有救助人员必须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或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自费人员和票据不在救助范围。20、2023年起,雨花台区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比例是多少?救助上限金额是多少?西善桥街道关爱基金的大重病医疗救助二次救助比例是多少?救助上限金额是多少? 答:区医疗救助比例是70%;救助上限金额:低保户家庭40000元、低保户是20000元。街道的救助比例是70%,救助上限金额:60000元。 21、根据雨政民20232号文件,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对象因病自付资金的金额、救助办法有何新规定? 答:申请对象因病自付资金必须在1万元以上,方
9、可申请区级临时救助,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各街道(园区)自行安排,酎情给予救助,同一对象和事由的,原则上一年内不得重复申请临时救助。 22、西善桥街道城乡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办法对居民的户籍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答:救助对象必须为户籍迁入西善桥街道满5年的常住人口。 23、界定老年人年龄界限是多大?男女标准是否一样?我市现在达到多大年龄的老人才能享受到高龄敬老补贴? 答:老人标准60周岁、男女标准一样、我市目前规定:达到80周岁以上的老人开始享受到高龄敬老补贴 24、如何办理老年优待证? 答:凡户籍在南京市的、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办理时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由街道老龄办负责办理,办理是
10、免费的。 25、南京市对老年人乘车有什么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答:本市60周岁老人以上老人,可凭市民卡,开通乘车减免,60-69周岁减免一半、70周岁以上免费乘车,本人凭相关证明及市民卡到区人社局开通即可。 26、南京市现在达到多大年龄的老人才能享受到高龄敬老补贴?如何领取?标准如何? 答:达到80周岁以上的老人开始享受到高龄敬老补贴。本市户籍,由社区进行统计,4月底前上报至街道老龄委,2023年发放标准如下: 80-89周岁老人,50元/月、90-94周岁老人,100元/月,95-99周岁老人,200元/月、100周岁以上老人(包括)400元/月,一年发放一次,重阳节前发放。 27、南京市对
11、居家养老的老人有何惠民服务,如何申请? 答:目前我市对居家养老老人的服务主要有:(1)免费安装安康通,分为座机和手机2种(不同时享受);(2)每天1小时家政上门服务。由老人或家属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申请,由市老龄委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评估。所有服务一律免费的。 28、残疾分为哪七大类别? 答: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七类,每个类别分为1、2、3、4级。 29、哪几类残疾可申请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补贴?如何办理? 答:凡本市户籍的视力、肢体、智力一、二级残疾,精神一级(低保除外)本人无固定收入或收入低于南京最低基本生活保障线,带相关证明材料可到户籍所在地
12、的社区申请,具体补贴的标准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 30、残疾人享受的优惠政策中的“三类残补贴”具体是指哪三类补贴? 答:重度残补贴、老养残补贴、一户多残补贴 31、如何申请生活不能自理贫困残疾人护理补贴? 答:凡是本市户籍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本人也无业,无固定收入的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可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的社区进行申请,补贴标准:居民100/月。计生 32、哪些人员符合领取非从业人员一次性奖励? 答:申请条件:年满60周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
13、一次性奖励的本市户籍城镇非从业居民。 33、丈夫张强与妻子李梅有一个女孩张颖。孩子张颖的户口上在了岱善润福城。一家三口现居住在岱善润福城义德西苑。但张强夫妻两人的户口都在白下区某社区。问孩子的独生.子女费是否由岱善润福城社区发放?为什么说明原因? 答:张强这户家庭的独生子女费应由张强夫妻双方所在的户籍社区发放。因为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是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所以不是以小孩的户口来发放的。 34、单独二孩的申请条件: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双方均为江苏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一方为外省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1.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
14、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的子女。2.本人由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请问除以上条件还有那几种条件符合单独二孩再生育的? 答: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3、本人由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4、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的子女。 35、本社区有一户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刚上小学三年级,父亲因故死亡了。父亲跟孩子的户口在本社区,妻子户
15、口在其他街道。这户家庭符合办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特扶)还是符合计划生育一次性公益金的补助? 答:这户独生子女家庭现在符合办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一次性公益金的补助(2000元)。 36、流动人口未依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几个月内回原户籍地补办。答:三个月。 3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发症的鉴定中,定为并发症的,则鉴定费用由来什么机构承担? 答: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8、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申请是由申请人向男方还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答:由申请人向女方户籍地社区(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39、病残儿医
16、学鉴定的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答):病残儿医学鉴定表申请表、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的有关病史资料、夫妻双方与子女近期合影二寸照片一张等有关材料。40、宫内节育器的使用期限一般在多少年?皮下埋植可使用多少年?(答):宫内节育器的使用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皮下埋植可使用35年。 41、对未持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告知其回原籍补办,补办方式是不是必须本人去办理?是不是可以委托家人和亲友在其原籍地补办? 答:不一定需要本人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家人跟亲友在其户籍地帮忙补办。 42、开展“两非”行为专项治理活动,这个“两非”指的是什么? 答:“两非”指的是:1.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17、定2.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43、长期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到了45岁,是否需要停服避孕药,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答:需要停服避孕药改用其他避孕方式。 44、避孕药具发放原则是按照药具什么原则来发放的? 答:是按照定人、定时、定量的原则。 45、某社区一户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正在上大学,今年因孩子的爸爸患有尿毒症,所在社区已经为其办理了低保。请问他家的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计划生育公益金一次性补助? 答:可以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公益金一次性补助。 46、社区有一户家庭,今年孩子刚出生,现来社区要求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小夫妻俩女方的户籍在江苏盐城市某区,男方户籍是在我们社区。他们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除
18、常规材料,女方是否需要户籍地提供她的婚育状况证明? 答:女方需提供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婚育状况证明。 47、计生“单独二孩”再生育的申请是由申请人向女方户籍所在地还是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 答:可以在女方也可以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申请。 48、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调解书、判决书),收养子女要有收养证。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独生子女残疾的,需提供三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49、离婚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是否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答: 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9、。50、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登记需那些材料? 答:需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子女身份证、职工退休养老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办办理。 三、住房保障 51、目前在街道或社区申请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那四个方面? 答: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街道或社区目前只负责为符合条件的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申请、办理住房保障材料。(农业户籍是不予办理的) 52、什么是租赁补贴? 答: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53、什么是实物配租 答:指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住房。其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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