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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驾驶员管理办法_驾驶员日常管理办法 驾驶员管理办法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驾驶员日常管理办法”。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院办 2023年01月12日 03:55 点击 6809 次 九临院附院字20236号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建设节约型医院,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我院实际制定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一、范围 指医院公务用车、救护车、小货车的使用、维修、事故处理、经费报销等有关事项。 二、车辆的任务 1、医院领导的
2、公务与接待用车。 2、医疗救护用车。 3、东西两院来往交通车。 4、东西两院物品运输用车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车辆实行统一管理、逐级负责、定向使用、分别调度,与驾驶员对所对应车辆安全行驶、保洁维护等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原则上所有车辆的使用由车队长负责总调度。小车由院领导使用,由办公室调度,救护车由医务处全权调度,东西两院交通车由车队队长调度,北斗星车主要由市场部使用,小货车主要由药剂科、供应室、总务处等部门使用。 2、医院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统一由车队维修、专人保管制度。实行以车辆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驾驶员要熟知所用车辆各种证件有效期,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3、执行车辆派遣制
3、度,禁止公车私用。 4、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用,出车坚持派车登记,市区内医疗救护车由车队长指派,九江地区十县由医务处长同意,超出九江市区范围使用救护车由医务处长报请分管院长同意。小车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派出,并做好登记。 5、实行24小时“120”救护值班制,救护车司机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急救信息后迅速出车。 6、临时、紧急情况用车须由部门负责人与办公室、医务处电话联系,并在车队进行用车登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院领导和院办领导可直接向驾驶员派车,驾驶员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并及时向车队调度汇报。 7、出车前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要在第一时间向车队队长报告,车队长接到报告要及时
4、拟定应急方案,尽最大努力完成用车任务。 8、交通车驾驶员要经常向车队长反映交通车线路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东西两院之间的交通车行车方案。 9、加强车库管理,医院车库由车队负责管理,医院车辆均应在指定位置停放。禁止在医院内和院外乱停乱放。 四、车辆费用报批 1、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时,需将实际行车里程、时间、地点、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详细记载。 2、车队在每年度统计上年度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量,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个月耗油情况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参考依据。 五、车辆违规、肇事 1、驾驶员违规或肇事后,应立即与车队长联系,并由车队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申请处理,及时
5、做好善后和理赔工作。如属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款,应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按正常上班对待,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如果驾驶员违规肇事,情节重大者(如吊销执照或触犯刑事等),除按司法程序处理外,须遵照医院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3、各项违规、肇事责任,以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 六、车辆油料、维修。 1、定点加油。车辆用油应在指定的加油站凭加油卡加油。外加油须有证明签字后,方可报销。 2、定点维修。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各车辆需修理的司机要提出书面申请,经车队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修理费(配件)一次在300元以下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批准
6、后,方可修理;一次在300元以上的,驾驶员凭修理厂的修理三联单报经车队和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理。车辆修复后由该驾驶员在修理三联单上签字认可。驾驶员擅自修配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付。 3、日常保养。驾驶员应自觉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消毒、保养工作。 4、全院车辆的保险、年审、各种规费一律由车队按规定统一办理,费用先由驾驶员借款垫付,然后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七、车辆资料建档 1、车队安排专人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妥为保管,以便追踪办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费用等事宜。 2、车辆原始资料(行驶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不得携带外出,统一由车队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7、八、车辆管理注意事项 1、服从医院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遵守以上管理办法。 2、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整洁、卫生,不“带病”上路。 3、建立车辆专项经费科目表,做好车辆经费使用帐目,每月结算,年终统一上报医院。 4、所有车辆使用报销凭据由驾驶员签名、车队审核、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医院领导同意后报销。 5、车辆维修应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到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 6、车辆应指定专人驾驶,并将驾驶员资料档案报车队审核备案,相关的业务考核纳入医院统一考核管理。 九、驾驶人员管理 1、车队要加强对专职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驾驶人员不得将专职车辆转交他人学习驾驶;不得为非专职人员要求私自开车提供便利条件;对私自要
8、求开车的,应予拒绝,并及时向组织反映。 2、严守保密制度,做到不传话、不插话、不谈个人利益之事,违者将调离岗位。 3、严禁驾驶员私自用车。违反规定用车或私自用车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对私自出车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重犯者将予辞退。 4、驾驶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扣发当月奖金。(1)不服从车队管理和派车指令的;(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 (3)被发现或举报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的;(4)不将车辆停放到车库或指定停车地点的;(5)被发现或举报酒后驾车,不听劝阻的; (6)虚报出车任务或虚报油料、修理、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7)发生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巴州人
9、民医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医院车辆管理,使医院公务及急救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约,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为领导、科室及患者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医院车辆由车队管理,主要负责车辆调度、调配、日常监管、维修保养、驾驶员安全教育等。第二条:总务部设专人负责所有车辆的油料、维修、保养、差旅费等票据复核及月工作量的汇总审核。第三条:所有车辆视情配备专职固定驾驶员。禁止驾驶员擅自换车和未经领导同意将车交与他人驾驶。 第四条:所有车辆钥匙、行驶证件、警灯使用证、车辆保险由车队指定专职驾驶员自行保管。未经车队队长同
10、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五条:车队队长、副队长必须熟悉掌握所有车辆的车况、性能、人员基本情况及车辆动态运行情况。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车队书面向院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 第六条:所有车辆必须统一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保养。 第七条:车队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类证件妥为保管,以便跟踪办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费用等事宜。车辆原始资料(行驶证、警灯使用证、保险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不得擅自携带外出,统一由车队安排专人妥
11、善保管。 第八条:驾驶员驾驶车辆全年行驶3万公里安全无事故,给予200元的安全奖励,全年行驶7万公里安全无事故给予500元安全奖励。第九条:用车原则 1.坚持实行集中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 2.坚持先急后缓、先领导后科室、按需配用、合理调度的原则。3.坚持“分级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第十条:管理办法 1.所有车辆由车队统一管理、安排、调配和调度。 2.公务小车使用对象重点保障医院主要领导乘用、来人来访接待和各类会议用车。工作时间内,保障院领导及科室用车。遇特殊情况需使用小车时由车队队长请示院领导后可调配使用。 3.120救护车只用于院前急救和急危重症的出诊、转诊。除急诊医
12、学科外,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度、使用。 4.非工作时间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按照:需用车科室车队队长(或副队长)总务部主任(或副主任)院领导的程序,逐级审批后方可出车。第十一条:派车程序 1.院领导、公务接待使用小车时由院务部负责派车;科室因公用车时由车队负责派车(原则上先使用保障车辆,后使用公务用车)。“120”救护车由急诊医学科负责派车。 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车队队长(或副队长)负责车辆日常调度工作。特殊情况由院务部或院领导直接派车,驾驶员接到指令后要在第一时间执行指令并及时向车队调度汇报,随车人员和派车领导必须在单据上双签名。3.各科室因公用车,必须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
13、请单,提前1小时向车队申请,车队开具派车单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先向车队队长电话申请,使用后按程序补齐相关手续。 4.救护车实行专车专用,急救中心接到“120”电话后可直接派车。出诊空趟必须由随车医生注明“跑空”并签名。急救中心和各科室需用救护车转送病人时,由车队统一调度,驾驶员接到车队开具派车单后出车。5.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有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用车时,用车人必须及时向车队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驾驶员不得私自变更。 6.出车前或出车过程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驾驶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车队队长(或副队长)报告,车队队长(或副队长)接到报告要及时拟定应急
14、方案,尽最大努力完成用车任务。事后逐级报告。第十二条:维修、汽油、费用管理 1.维修保养管理 (1)定点修理保养。为了保证汽车零部件的良好效能,提高车辆整体车况水平,由院务部、总务部、车队共同考查后确定技术力量雄厚的正规修配厂(须在政府采购名单范围内)作为定点修理单位。 (2)维修保养程序。按照“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车队队长(或副队长)审验签字总务部主任(副主任)审核签字院领导审批”的程序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保养后必须经车队队长(或副队长)进行验收。 (3)车辆出差在外地如需进行维修时,可由驾驶员电话告知车队队长(或副队长),车队队长请示院领导批准后到正规修配厂修理,缴纳费用后索要正规发票,
15、实报实销。 (4)坚持先报批、后修理的原则,否则产生费用自行负责。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维修费用清单由车队队长复核、总务部审核后,报财务部经院领导审批后支付。2.油料管理 (1)实行以车辆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车队在每年度统计上年度车辆行驶里程及耗油量,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个月耗油情况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参考依据。 (2)驾驶员必须全部使用油票加油,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适量加油。总务部对油票使用做详细登记,驾驶员严格出勤登记制度,按油耗标准确定耗油量,节余不补,超标部分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车辆在外地加油应选择正规
16、加油站,结帐后索要正规发票,凭派车单和发票报销,无派车单的外地现金加油不予报销。3.费用管理 (1)全院所有车辆的保险、年审、各种规费一律由车队按规定统一办理,费用先由驾驶员借款垫付,办结后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2)驾驶员在出车途中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等凭票及派车单每月结算一次。 (3)所有车辆使用报销凭据由驾驶员签名、车队审核、总务部主任(或副主任)签字,报院领导审批后报销。第十三条:驾驶员管理 1.在车队领导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服从调度,遵守纪律,按时完成任务。驾驶员应自觉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清洁、消毒、保养,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整洁、卫生。出长途前必须
17、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及修理,不“带病”上路。 2.驾驶员要熟知所用车辆各种证件有效期,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要经常向车队长反映车辆行驶线路的有关信息,不断完善行车方案。 3.严格驾驶员值班制,每月按时将排班表交送院务部、急救中心和总务部。坚守岗位,保持通讯通畅,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无特殊情况确保5分钟内出车。做好急救车内的物品保管和急救用物的应急准备如氧气瓶灌装、担架的完好等。4.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 挥,参与抢救工作。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安全行车意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定期检查器材,发现过期应产即更
18、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6.遵守财务制度,节油和节省备件,降低消耗,增收节支。 7.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优良,让领导及科室满意。 第十四条:车辆违规、肇事处理 1.驾驶员违规或肇事后,应立即与车队长联系,并由车队向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申请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和理赔工作。如属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款,应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按正常上班对待,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如驾驶员违规肇事,情节重大者(如吊销执照或触犯刑事等),除按司法程序处理外,须遵照医院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3.各
19、项违规、肇事责任,以交通管理部门判定为准。第十五条:罚责 1.不服从车队管理和派车指令的,每发生一次扣100元。 2.发现或被投诉出车不准时或服务态度不好的,每发生一次扣50元。 3.如若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有造假或蒙骗行为者,经查实,除给予罚没私收款外,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于500元2000元的罚款、待岗、下岗处理。 4.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及公车私用的,发现一次,扣驾驶员100元,累计三次,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5.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 500 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
20、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扣罚驾驶员 50 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责任。 7.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 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对违反上述第3、4、5、6、7 款任意一项,在全院给予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解聘驾驶员。9.未办理出车手续而私自出车的,扣罚驾驶员 100 元/次。 10.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绩效工资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 5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11.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第十
21、六条:本规定自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驾驶员管理办法 子望贸易有限公司储运部有关驾驶员管理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货物配送安全、高效的进行,特提出以下考核办法。. 驾驶员管理办法 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为更好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明确驾驶员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关系,提高驾驶员工作责任心,经公司安委会特制定以下制度。货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奖. 驾驶员管理办法 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吉安分公司驾驶员管理办法为加强驾驶员管理,保障行车安全,满足用车需要,根据车辆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一、招聘用工与解聘;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招聘劳务用工与. 驾驶员管理办法 客运部驾驶员绩效管理办法为促进客服公司客运部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特制订下列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 客运部驾驶员岗位职责(1). 驾驶员管理办法 驾驶员管理办法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局规、局纪,防止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2、出车时必须携带车辆各种证件,证件不全不许出车。车辆证件不准转借他人。如有证件丢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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