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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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人事档案的执行管理。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归档、保存、定期检查核对、转递、保密、统计等工作。 3.2 人事档案管理:集团公
2、司人事管理课宁波地区负责本地区所有分公司、直属部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外地分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由当地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工作。 3.3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分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及落实执行工作。 3.4 集团公司企业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审议及授权主管人签核,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四、人事档案管理的内容 4.1 员工人事档案归档及管理:新员工入职时将(员工应聘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各类技术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交人事管理课,人事管理课根据(员工应聘申请表)建立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该员工的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考核、薪资、
3、福利、奖惩、培训等相关资料并及时归档。归档的流程为首先对新的员工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其次按新员工的所在部门以及职务、性别等进行分类并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并且在目录上补登新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员工的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4.1.1确立两级档案管理制度:一级员工人事档案为员工入司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二级档案为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情况、学历及职称变化情况、历年考核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等。 4.1.2员工人事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职务归类。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将该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公司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类。 4.1.
4、3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通知单)上签字,确认无遗留问题;员工相关档案调入单位时,人力资源部核对档案材料,密封该员工人事档案,连同开具的(档案材料转移单)及其它有关材料,转至调入单位并归档。相关手续(员工入职试工转正辞退作业管理制度)。 4.2 检查核对: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每月25日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并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签字,确保员工的人事档案的完整、安全。但是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失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酶、发现虫
5、蛀等;检查完毕后必须在(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上确认签字。 4.3 转递员工异动:档案转递过程如下,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取出要转走的员工人事档案并在档案帐册上注销该员工的人事档案并填写(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在转递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并且要求收档单位在回执上签字盖章。 4.4 保密制度:由人事管理课档案管理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不得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公司人事管理课对接受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认识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 4.5 统计:人事管理课每月25日须对员工人事档案的数量、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情况、档案整理情况、档
6、案保管情况、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4.5.1人事档案统计分类:履历及相关证件材料、鉴定及考核材料、评聘及奖惩材料、其他可供公司参考资料。 4.5.2 人事档案统计信息要及时更新,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流动情况每月25日必须将相关人事档案的统计情况更新并填写(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提报人力资源部总监审核。 五、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或总裁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六、相关支持文件及记录 员工应聘申请表 转递人事档案通知单 员工离职通知单 员工人事档案统计表
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人事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人事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 第四条、新员工第一次建档后,日后所有有关个人人事资料都随时归档,包括员工在职期间试用、考核、职位调动、工资晋升、培训记录、行政处分、奖励等,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及可查性。 第五条、新员工报到后按(个人资料档案目录)顺序进行建档,目录如下: 1、招聘登记表 2、聘用通知书 3、学历证、职称证、计算机等相关资格证的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照片 6、员工转正申请表 7、聘用合同
8、8、奖惩材料 9、任免、升降、调薪等材料 10、其它材料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并建员工档案薄册,记载档案的接收、 存入、提供、使用和变动情况。 第七条、要做到分类准确、编号规范、排列有序、定期核对。 第八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秘密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密。 第九条、人事档案不允许无关人员查询。部门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总经理有权查阅任一员工的档案,除总经理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员工的工资档案。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借阅自己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查阅人员应严格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涂改、拆散、抽出、圈划、污损、带出、丢失。 第十二条、收回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
9、真检查核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为一年。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当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
10、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
12、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 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
13、、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
14、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
15、、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国档案法)、(中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
16、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
17、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
18、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
19、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
20、、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
21、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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