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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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总则1.0.1为实现建立国际化城市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开展,提高城市规划建立水平,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治理的标准化、标准化和法制化,依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与准则。1.0.2本标准与准则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标准及标准为依照,参照市场经济兴旺地区同类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深圳市城市开展的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1.0.3在深圳市行政区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治理工作,应按本标准与准则执行。1.0.4深圳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治理除执行本标准与准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迫性标准
2、的规定。1.0.5本标准与准则解释权属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一部分城市用地2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2.1城市用地分类2.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2.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要素,兼顾其它相关要素。2.1.3城市用地分类采纳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2.1.4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依照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纳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2.1.5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纳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采纳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2.1.6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
3、表2.1的规定。深圳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以居住建筑物及其配套设备共同构成的居住小区、居住组团、街坊和单位生活区等各品种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地配套设备齐全、规划完好、环境良好、以独立式住宅为主的用地。R11独立式住宅用地单独占地、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生活起居功能齐全、独门独户住宅的用地。R12一类幼托用地为一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R13一类社区体育设备用地为一类居住用地配套、专供社区居民进展体育活动且独立占地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体育设备用地。R14一类社区其它设备用地为一类居住用地的居民提供配套
4、效劳的社区治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商业、会所等设备的用地。R15一类住宅区道路用地为一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住宅区道路、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R16一类住宅区绿地为一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小游园等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配套设备齐全、规划较为完好、建立有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住宅的用地。R21单元式住宅用地指建立按套型设计并设有卧房、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居住建筑物的用地。R22二类幼托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独立占地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R23二类社区体育设备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建、专供社区居民进展体育活动且独立占地的居住小区
5、级及以下级别的体育设备用地。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2R24二类社区其它设备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居民提供配套效劳的社区治理、文化活动、保健设备、商业、会所等设备的用地。R25二类住宅区道路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住宅区道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R26二类住宅区绿地为二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小游园等用地。R3三类居住用地直截了当为工业区、仓储区、学校等功能区配套建立、有一定配套设备的、供单身职工及学生集体居住的成片单身宿舍区的用地。R31单身宿舍用地为单身职工及学生建立的不设置独立厨房的居住建筑物的用地。R33三类社区
6、体育设备用地为三类居住用地配建、专供社区居民进展体育活动且独立占地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体育设备用yu地。R34三类社区其它设备用地为三类居住用地的居民提供配套效劳的社区治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商业、会所等设备的用地。R35三类住宅区道路用地为三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住宅区道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R36三类住宅区绿地为三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小游园等用地。R4四类居住用地以原农村居民住宅聚拢构成的配套有一定公共设备和市政公用设备的用地。R41原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特区内、外原农村居民的宅基地。R42四类幼托用地为四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独立占
7、地的幼儿园和托儿所的用地。R43四类社区体育设备用地为四类居住用地配建、专供社区居民进展体育活动且独立占地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体育设备用地。R44四类社区其它设备用地为四类居住用地的居民提供配套效劳的社区治理、文化活动、医疗卫生、商业、会所等设备的用地。R45四类住宅区道路用地为四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住宅区道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配建停车场等用地,不包括宅间小路。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RR4R46四类住宅区绿地为四类居住用地配套建立的居住小区级及以下级别的小游园等用地。C商业效劳业设备用地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包容商业性办公、旅馆业、游乐等各类效劳业活动的用地。C1商
8、业用地以批发或零售方式运营销售各类生活物资和消费物资的用地。C2商业性办公用地包容除政府机关团体以外的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行业及其它各类公司的办公建筑、商务公寓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C3效劳业用地运营餐饮业、娱乐休闲、游乐及其它各类效劳业的用地,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的营业网点的用地。C31餐饮业用地餐饮业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C32休闲娱乐用地各类室内休闲、娱乐、运动、保健、小型影院等效劳业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C33其它效劳业用地金融、保险、证券等营业网点以及除上述效劳业以外的维修、代理及相关效劳业的用地。C4旅馆业用地旅馆业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C5游乐设备用地
9、设置有大型户外游乐设备或以人造景观为主的旅游景点的用地。GIC政府社团用地政府行政事业机关团体的办公用地以及各种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公共平安和宗教等公共设备的用地。GIC1行政办公用地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和海关等行政机关及各党派、团体的办公建筑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2文化设备用地各类文化机构和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各类文化设备的用地。GIC21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会展中心、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和美术馆等展览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22文物保护用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规划需要保护的、具有历史价值和意义的建筑物及历史文化古迹的用地。不
10、包括已作其它用处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相应的用地类别。GIC2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转播台和差转台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24剧院用地市、区级配建剧院和音乐厅等大型演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25文化活动用地为居住配套建立的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宫、青青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活动设备的用地。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GICGIC3体育用地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内配套建立的体育设备用地。GIC4医疗卫生用地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备的用地。GIC41综合
11、医院用地科室齐全、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医院的用地。GIC42专科医院用地各类专科医院的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等。GIC43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GIC44休疗养用地疗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各类疗养所用地,该类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GIC45其它医疗卫生用地除上述医疗卫生设备以外的其它医疗卫生设备的用地。GIC5教育科研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特别学校和中小学等各类教育设备以及各类科学研究、勘测及测试机构的用地。GIC51高等院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设备的
12、用地。GIC52中等职业学校用地属于高中阶段职业教育的一般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设备的用地,不包括附属于一般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GIC53中学用地指各类中学用地,包括初中、高中和寄宿制高级中学等。GIC54小学用地小学的学校用地。GIC55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涵盖初中和小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用地。GIC56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校、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GIC57特别学校用地聋、盲、哑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GIC58科研用地政府所属的科研、勘测及测试机构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其它单位内的研究室的用地。GIC6宗教设备用地提供给合法的宗教团体举行
13、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7社会福利用地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效劳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GIC8口岸设备用地一、二线口岸的边境联检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口岸内的联检站和交通设备用地。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M工业用地工矿企业的消费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归入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立用地(E)。M1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根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设备等环境有严峻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
14、的用地。W仓储用地用于存储和堆放消费物资及生活物资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W1一般仓库用地以储存物理化学功能稳定的一般物资为主、技术设备比拟简单的库房建筑的用地。W2特种仓库用地对交通、设备和用地有特别要求或对城市平安及卫生有妨碍的仓库用地。W21危险品仓库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专用仓库的用地。W22特别仓库用地对交通、设备和用地有特别要求的仓库用地,如粮食库和冷库等用地。W3堆场用地集装箱堆场及露天堆放物资的储物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T1铁路用地铁路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T2公路
15、用地高速公路和其它各类公路、长途客运站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T21高速公路用地含高速公路路面用地及为高速公路配建的公厕、亭、收费站等附属设备的用地。T22其它公路用地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其它级别公路用地及配建的公厕、亭等附属设备的用地。T23长途客运站用地长途客运站、客运枢纽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T3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和水资源的管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T4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所建的各类港口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消费区和客运站等用地。T5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中各类航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飞行区和航站区等用地,不包括净空操纵范围的用地
16、。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SS1道路广场用地市级道路、区级道路、广场和停车场等用地。道路用地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用地,包括其穿插路口和道路绿地,不包括居住、工业区内部的道路用地。S11快速路用地城市快速路的用地。S12主干路用地城市主干路的用地。S13次干路用地城市次干路的用地。S14支路用地城市主、次干路间的联络道路用地。S15其它道路用地除主、次干路和支路外的城市道路用地。S2广场用地进展公共活动的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S21交通广场用地以交通集散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的用地。S2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以游憩、纪念和集会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的用地。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7、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的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U市政公用设备用地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市政公用设备及其治理维修设备的用地。U1供给设备用地供水、供电、供燃气等类市政公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11供水用地独立地段的自来水厂及附属的泵房、调压站等设备的用地。U12供电用地提供电力供给和传输的市政公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变电站和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划定的高压走廊下操纵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处归类。U13供燃气用地燃气供给和储存的市政公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瓶装供给站、储配站、天然气门站
18、、天然气调压站及煤气抢险设备等用地。不含燃气厂用地,该用地归入工业用地(M)。U2交通设备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设备和货运交通设备的用地。U21公共交通用地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类公共交通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设备的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所建立施的用地。U22轨道交通用地指各种方式的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备的用地。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U2U23货运交通用地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和其它货运交通设备的用地。U24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提供汽油、
19、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效劳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加气效劳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25汽车维修站用地提供汽车维修效劳的场站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26教练场用地提供汽车驾驶教学和训练的场所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27洗车场用地进展汽车清洁的设备用地。U28其它交通设备用地除上述交通设备之外的其它交通设备用地。U3邮政设备用地邮政营业网点及其它邮政设备的用地。U4电信设备用地各类大型电信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5环境卫生设备用地进展雨水、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的市政公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51雨水、污水处理用地进展雨水、污水处理的环境卫生设备的用地,包括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排渍站、污水处理厂
20、和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它非城市建立用地(E)。U52垃圾处理用地进展固体废物的搜集、转运、堆放、处理和治理的环境卫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6施工与维修设备用地进展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绿化和地下构筑物的施工及养护维修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用地。U7殡葬设备用地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备用地。U8其它市政公用设备用地除上述市政公用设备之外的其它市政公用设备用地。续表2.1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中类小类G绿地居住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公共绿地、消费防护绿地和高尔夫球场绿地,不包括附属绿地、园地和林地。G1公共绿地向公众开放、有一定游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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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深圳市 城市规划 标准 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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