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后勤服务业管理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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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后勤效劳业治理工程废标后重新招标采 购 文 件工程编号:SJCZ201305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日期:2013年4月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供给商: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后勤效劳业治理工程进展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历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工程编号:SJCZ201305。二、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三、工程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后勤效劳业治理工程。四、采购预算:¥600000.00元
2、五、投标时间:2013年5月15日9时30分-9时45分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15日9时45分八、开标地点: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给商请预先进展报名:报名方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络人、联络、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日17时。 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正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相关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
3、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联络人:廖同志、张同志:0754-88132922 :0754-88631275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大楼1105室 :515041采购联络人及联络:纪国进 13715916829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工程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采购人”是指: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
4、购中心。2.3合格的投标人(详见投标邀请函)2.4“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效劳3.1“效劳”是指投标人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效劳。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预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管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关于小型、微型企业投标:5.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暂行方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物资的,视同为中型企业。5.3小型、微型企业依照6.1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
5、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5.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本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二、 供给商资历: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给商条件;2、投标人参投主要物资均需提供制造商的工程受权书和售后效劳承诺书原件;(须按物资清单中相应设备的要求提供)3、已承包医院后勤效劳工程,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具有建立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治理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物业治理效劳企业;外来企业在汕头市物业治理主管部门备案1年以上,且有效期须满足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本工程不接受结合体投标。4、效劳治理期限为一年,投标单位须承诺拟投入的保安人
6、数不低于10人,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8人,电梯司机3人,治理人员1人,车辆治理,污水处理,陪护治理等人员人数,由承包方按工作量自定。5、后勤效劳方应严格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6、本工程每个月的物业治理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50000)元,超过本限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本工程资质合格者以最低价中标。7、治理效劳费从乙方正式提供治理效劳之日计起,以一个月为一付款期,每月10日为上月份(全月)治理效劳费的付款日。8、 签订合同之日起五天内,中标人应向院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三、采购文件6. 采购文件的构成6.1采购文件由以下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7、:1) 投标邀请书;2) 投标人须知;3) 工程需求书;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6)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正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标准、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材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本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回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 采购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展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往常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方
8、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方式发给每个购置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征询题的来源)。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澄清或提出疑征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绘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展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8. 采购文件的修正8.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往常,不管出于何种缘故,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征询时对采购文件进展修正。8.2修正后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置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
9、知后,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8.3为使投标人预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正部分进展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延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置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9投标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11. 投标文件编制11.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展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2投标人应完好、真实、精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1.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
10、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视治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材料进展核实的要求。11.4假如由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材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 投标报价12.1投标人所提供的效劳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部分 工程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展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3. 备选方案13.1只同意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
11、 结合体投标14.1本采购工程不接受结合体报名。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以上材料均为正本1份,副本4份(复印件加盖公章)15. 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入账、转账或电汇)和时间: 2013年5月10日前(以当天17:00前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投标保证金交款帐户:收款人: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汕头海岸明珠支行帐 号:4410150104000231815.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
12、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5.5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5.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处理: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工程转让给别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背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工程分包给别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上午9时45分,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13、.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预备“唱标信封”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晰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纳正本的复印件。假设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和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受权的代表签字。受权代表须出具书面受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受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受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再将其封装于投标文件封套内。19.2信封和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工程名称
14、、采购工程编号和“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假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早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够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展补充、修正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正的内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正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完毕后,不管中标与
15、否都不退还。六、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能够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一位采购人代表和四位评审专家组成,
16、四位专家将依法从汕头市政府采购治理办公室评审专家库语音通知系统中抽取产生。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展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历性及符合性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及价格评审。22.3 本次评标采纳综合评分法,详细见本部分“十一、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好、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17、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假如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本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本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本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照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照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本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本质
18、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历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时,如发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无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缺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工程采购预算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历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历要求的;5)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受权的;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运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记录的;8)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根本要求与质量条款产生偏离的;9)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9、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本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展资历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本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展评价和比拟。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展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20、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视治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付款方式治理效劳费从乙方正式提供治理效劳之日计起,以一个月为一付款期,每月10日为上月份(全月)治理效劳费的付款日。七、质疑28. 假如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征询,可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
2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本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视治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方式报政府采购监视治理机关备案;因特别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方式报政府采购监视治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一样的效劳,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能够与中标人
22、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30.1条的规定备案。 31履约担保31.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5天内,必须向采购人缴交人民币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天内一次性退还。31.2假如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1.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3合同终止并已将物业及有关材料移交给采购人接收人后,采购人在七日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九、适用法律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
23、规、规章、政策。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纳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资历审查、初步评审后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打分程序。34.评标步骤34.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展初审(资历及符合性审查),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2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展详细的比拟和评价。34.3依照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各位评委单独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价格部分进展比拟和评价,评出其技术得分、商务得分和价格得分。商务、技术、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知名次。评标委员会依照得分情况推荐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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