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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危险物品平安周知牌和应急救援材料箱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严重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特大建筑工程平安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工程严重危险源平安监控治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实行严重危险源公示牌制度,并标准对建筑施工现场严重危险源的公示行为,特通知如下: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按照南京市建筑工程严重危险源平安监控治理暂行方法的规定,在现场醒目位置进展公示。 二、公示牌的制造要求。 1.公示牌宜按照统一的款式、规格进展制造(详见附件一)。 2.公示牌画面宽度为2米,高度为1.5米,
2、画面面积3平方米。框架总高度2.7米,画面距地面1.2米。 三、加强对严重危险源公示的日常治理 1.依照工程工程的详细情况,可相应增加公示牌内容。 2.公示牌的制造规格、款式,应依照实际情况及动态治理、长期置放、清晰方便的要求进展标准,能防雨、防晒、经久耐用。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您好!一、工作目的通过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逐步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平安水平。进一步完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监管制度,明确平安监管责任,标准平安监管行为,提高平安监管效率,促进企业平安消
3、费主体责任的真正落实,建立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总结几年来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历,推行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富有成效的做法,推行“分级监管、分类监管”方式,突出平安监管重点、提高平安监管效率,制度化、标准化开展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企业涉及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工艺操纵水平等固有危险程度为根底,考虑平安消费治理情况和附加平安要素,对本辖区企业按风险程度定性划分A、B、C和D四类企业监管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分别施行不同频次的监视检查,并将C、D类企业列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对象,其中D类企业作为省或市级隐患挂牌督办对象,围绕今年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4、工作目的的落实,其主要任务如下:(一)按照省局印发关于标准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监视检查工作的意见,各地确定并公布企业分级名单,制订检查工作计划,全年施行监视检查工作。各县区分级监管企业名单公布,检查工作计划4月10前完成,并将名单、工作计划拟文上报市局。(二)催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制度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县区要召开相关企业参加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动部署会议,要求企业层层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修订和完善平安治理制度(包括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平安培训教育。催促企业实在落实浙江省化工建立工程试消费平安治理规定(试行)、浙江省化工
5、有限空间作业平安治理规程(试行)、浙江省化工装置检修平安治理规定(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标准企业平安作业行为。完善并施行严重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平安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平安监管部门发动部署工作4月15日前完成。(三)标准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监视治理。依照我局下发的关于要求重新申报登记严重危险源并加强监管的通知(湖安监危化20093号)文件要求,开展严重危险源监管,实在提高严重危险源单位平安消费条件。(四)推行企业平安消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送制度。对不同监管等级企业分别按季、半年、年度施行平安消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制度,填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平
6、安消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表。报告主要内容:平安消费总体情况、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设备设备运转及检测检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人员变动情况、建立工程施行情况等与平安消费治理相关情况。每季度首月13日前各县区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统计表报市局。各县区依照企业平安消费治理情况进展针对性催促指导工作。(五)催促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三同时”工作。严格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设立、设计和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消费(使用)备案等工作程序和内容要求,提高准入条件,标准审批程序。(六)进一步深化平安标准化活动,以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标准化工作
7、,提高平安标准化活动企业参与率。在总结试点经历的根底上,提出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舞企业开展平安标准化活动,力争所有的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和50以上危险化学品有仓储设备的运营企业开展平安标准化活动,95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到达市级标准,各地平安监管部门发动部署工作5月底前完成,市局适时开展市级平安标准化考核工作,迎接省级标准化考评组复评。(三、工作安排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监视指导。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时限1.逐级签订平安消费责任书;及时修订和完善平安治理制度(包括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
8、平安操作规程。4月底前完成。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平安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主要负责人至少给员工上一堂平安教育课。4月底前完成。3.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表内容并进展细化,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全方位的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消费企业和剧毒化学品消费使用企业要自聘专家进展重点平安检查,查找在消费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响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缺乏。 4.加强对排查到隐患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对存在严重隐患要严格按照治理目的、经费、机构、时间和平安措施“五落实”要求进展整治。5.建立详细的平安检查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
9、帐。6.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严重危险源场所的,要按省局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严重危险源监控措施。对列入各级严重隐患的单位在4月中旬前制定整治方案、进展“五落实”,并在4月20日前将省、市两级严重隐患单位的整治方案上报当地安监局。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作好记录。8.及时进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企业第一次全面排查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排查表见附件1)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时限按照
10、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催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1.迅速部署,制定细化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层层落实,催促企业尽早、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4月15日前完成并将细化方案报市局。2.组织对企业开展的自查自纠进展督查,协助、指导、监视企业及时落实工作要求;检查发觉企业存在较多或严重隐患的,按D类或C类企业由省或当地政府挂牌催促限时整改;对未落实工作要求、未及时落实措施治理隐患、未制订整改计划、未排查出隐患等情况的企业要给予通报,违背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处分。依照督查情况,按照“百千万”企业平安效劳专项行动要求,确定效劳企业名单,明
11、确平安效劳重点。4月底前将确定效劳企业名单,明确平安效劳重点报市局。3.查处打击危险化学品的“三非”单位;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及时催促要求做到“五落实”,并进展跟踪咨询效、监视咨询责,视情责令部分或全部停产整改。4.催促企业对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平安治理,按照省局四个技术标准性文件落实平安作业措施;催促企业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登记备案治理方法(试行)文件要求,“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等制度。对未按要求挂设的在4月底挂设完毕。5.依照关于推行化工消费过程自动化平安操纵系统的指导意见计划,分类引导企业开展化工自动化平安操纵系统晋级改造,鼓舞企业选用适宜的DCS系统、
12、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自动化平安操纵设备。4月28日前,上报2010年前需安装自动化平安操纵系统的企业名单和推进工作方案。6.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摸底,掌握使用企业底数,理解根本情况,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工作的开展。时间按登记备案工作要求。7.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平安隐患排查(检查)相关工作制度、六类台帐和平安检查记录,结合平安标准化活动、平安消费许可证延期换证和日常检查情况,对企业进展分类建档、分级监管,并加强档案治理。6月底前。8.汇总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统计分析通报情况。6月下旬,各县区局向市局报送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统计表、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
13、消费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统计表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6月25日前报市局。9.及时催促并指导被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的企业,在完成隐患整改后,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展评估;安监部门依照评估结论和企业申请,及时对隐患进展销号。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接着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或催促企业施行停产搬迁。10.各县区局要在年中和年末开展一次以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市局适时组织抽查和督查,并通报抽查和督查情况。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是在去年专项整理获得良好成效的根底上,
14、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条件,坚决遏制当前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势头,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情势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注重,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把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落实治理措施,要催促指导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获得实效。(二)突出重点,立足长效。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立足长效。尤其对列入省、市级严重事故隐患整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设备、重点咨询题、重点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把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与平
15、安消费许可证换发证、平安标准化,强化建立工程“三同时”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治实在改善企业平安条件,提高企业平安治理水平,实现政府部门督导向企业自我标准化转变。(三)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县区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化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发动部署、自查自纠、限期整改、检查验收等阶段工作。对各阶段工作要落实推进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目的,掌握工作进度。确保深化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四)登记建档,分级监管。应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监视检查根底档案。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制度,落实企业和严重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责任。
16、完善企业监视治理台帐、日常检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整改治理台帐,做到企业分布情况清晰、企业平安消费情况熟悉、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掌握。(五)深化宣传,强化监视。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加大言论监视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有关部门设立举报,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展核查,催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展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平安消费典型与经历,普及平安消费知识,促进隐患排查整理工作的深化开展。一、工作目的通过专项整治,催促企业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平安认识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消费技能;进一步改善企业平安消费
17、条件,提升事故防备和操纵才能及本质平安水平;有效操纵一般性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事故。二、主要任务和措施按照省、市、县局2008年危险化学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依照“2007行动”隐患整治情况和我镇的实际,采取“严查、严管、严罚”的决心,结合上级许可证换发,积极推进平安隐患整治工作,依法采取处分、责令停产整改、提请关闭的行政措施,以保证各类平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一)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平安消费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各项平安治理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完善平安治理体系,加强消费过程平安治理,提高平安治理水平;加大平安消费资金投入,接着实行按当年销售额的1.5-2.5%计提
18、平安消费费用,建立健全平安费用治理制度,不断强化化工企业平安治理根底,提高平安消费条件。(二)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企业要落实平安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平安隐患排查(检查)制度体系。在企业隐患自查根底上,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现场进展重点平安检查,协助企业查找在消费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响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镇安监办做好对企业自查情况的督查。(三)企业要加强员工平安教育和化工消费技能培训工作,标准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平安从业资历。企业负责人、平安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19、和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根本的相应专业技能和知识,且做到持证上岗。要结合“万名职工找隐患,我为平安献一策”活动,催促企业进展“反三违”,从企业主体责任和治理标准入手,发动企业员工开展查周围隐患、“反三违”活动,培养每一位员工遵章守纪的适应,实现从“要我平安”向“我要平安”转变。(四)企业要做好淘汰落后的消费工艺和设备,促进化工消费企业改造提升。积极采纳平安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消费工艺和设备,提高企业本身平安水平。(五)严格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设备“三同时”,提高准入条件,标准审批程序。建立化工工程建立全过程平安监管跟踪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立工程。进一步完善并施行
20、严重危险源“二牌一箱”制度、事故警示牌制度、平安隐患整改告示牌制度和事故专项报告制度。(六)深化平安标准化工作。以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平安标准化工作。在总结达标创立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宣传县政府出台的鼓舞政策,鼓舞企业开展平安标准化活动。实在提升我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治理根底工作。(七)严格平安消费许可证换证条件,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行政许可预备工作。在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平安消费许可证换证过程中,对平安治理“滑坡”、平安条件下降等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换证。(八)打击非法消费运营活动和接着关闭不符合平安消费条件的化工消费企业。对未持有平安消费、运营许可证件的从事危险
21、化学品消费运营活动的企业,必须责令其停顿消费运营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九)标准本身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标准化、标准化治理水平。积极探究推行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本身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根底数据库,标准平安监管根底台帐、行政许可工作台账、日常监视检查台帐、企业平安档案等根底台账。积极做好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平安监管人员的业务才能,提高平安监管人员的根本素养。强化危险化品综合监管,建立平安监管结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结合执法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力度。三、详细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2、镇政府成立2008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贤明,副组长:张激文,成员:周景平、刘正东,日常工作由镇安监办负责。联络:84646910。(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完成的主要工作1企业必须层层签订平安责任书;修订和完善平安治理制度(包括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2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平安培训教育,举行全员反“三违”宣传活动;3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平安隐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消费企业、剧毒化学品消费使用企业要聘请专家进展重点平安检查,查找在消费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响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4建立完善平安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和
23、整改台帐;5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严重危险源场所的,必须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严重危险源监控措施。5月底前企业必须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镇安监办上报隐患排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即: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隐患检查表)(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展督查;2查处打击非法消费运营企业;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3催促企业对危险作业场所、环节平安治理,按照省安监局四个技术标准性文件落实平安作业措施;催促企业认真执行“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
24、示牌”等四项制度;4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工艺、设备企业开展调查,催促企业对工艺平安、设备设备、自动操纵、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平安治理,引导企业采纳DCS自动操纵系统,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等平安设备。5稳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梳理本地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企业,掌握根本情况,为施行危险化品使用行政许可作好预备工作。6建立完善平安隐患排查(检查)相关工作制度,六类台帐和平安检查记录,加强档案治理。7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平安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督查。落实对平安评价机构的监管措施,催促其做好隐患整改现场确认影像材料,确保隐患整改到位。8将企业隐患
25、自查自纠情况进展统计汇总,并建立台帐。6月15日前,镇安监部门向县局报送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统计台帐及其他工作落实情况的阶段性总结。9对被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的企业,到期且整改完成后,必须对企业进展整改验收。逾期仍达不到平安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接着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四、工作要求(一)缜密部署,落实责任镇安监部门要依照省、市、县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本施行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缜密部署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制订详细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治
26、理、分级监管”的原则,逐级签订专项整治责任状,严格落实各级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平安主体责任,建立有目的、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实效。(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要催促指导消费运营单位从“人、机、环境、治理”四个方面全方位系统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公共平安员和县平安消费专家组的力量,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安监部门监视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平安监管效果。依照我镇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咨询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咨询题的隐患,研究制定专门的平安治理技术措施;对严重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
27、,确保严重隐患及时得到治理。(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管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活动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从严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假成确实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判。对在整治过程中发惹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推行“事故警示牌”制度。为实在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及消费、储存企业的监视治理,落实有关消费运营单位的平安消费主体责任,依照
28、省局、嘉兴市局关于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我市安监系统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施行方案要求,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及建立工程“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一)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已经辨识确定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二、专项执法行开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排摸上报阶段,5月5日5月12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对辖区内已经辨识确
29、定的严重危险源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新发生(现)的、未曾上报备案的也包含在内,进展一次完全的排摸和疏理,摸清底数、掌握情况。5月12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将排摸出的严重危险源(需将已经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分开)及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改扩建工程的名册清单上报至市安监局,联络人:黄益,联络():87288621,电子邮箱:海宁市公务邮箱 huangyi。第二阶段:检查阶段,5月13日6月4日。市安监局组织力量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对各镇(街道)、开发区辖区内排摸出的严重危险源消费运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消费、
30、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第三阶段:复查、查处阶段,6月5日6月19日。市安监局组织力量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对检查阶段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发出强迫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单位进展复查,发觉逾期未改正的,将由市安监局及时予以立案查处。第四阶段:总结阶段,6月19日6月20日。由市安监局向嘉兴市局总结、上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三、专项执法行动内容对已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单位,按照浙江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关于加强严重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09208号)和关于加强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的紧急通知(嘉安监危化2009115号)要求,催促企业
31、实在履行好平安消费主体责任,加强对严重危险源的监控治理,确保不发惹事故。主要包括:(一)责任制和治理制度。查企业落实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责任及建立健全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制度与监控方案情况。(二)登记建档及备案。查企业对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及向安监部门的备案情况。(三)定期检测、检验。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险源的平安情况以及重要设备设备进展定期检测、检验情况。(四)平安评估。查企业每2年对本单位严重危险源进展一次平安评估及整改确认情况,其中,剧毒化学品严重危险源企业每年进展一次平安评估及整改确认情况(严重危险源消费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要素发生严重变化,或者
32、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展平安评估)。(五)隐患排查治理。查企业定期开展严重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及按照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单位平安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六)应急治理培训。查企业对涉及严重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展应急治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七)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及演练情况(针对严重危险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应急演练)。 (八)“两牌一箱”设置。查企业按要求统一标准设置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严重危险源危险物质平安周知牌和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材料箱情况。对
33、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结合已经开展的严重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要求消费运营单位抓紧委托安评机构进展辨识确认,关于新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按要求进展整改;对经辨识确认,已排除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按照一般消费运营单位所应具备的平安消费条件、要求进展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按照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许可施行方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检查建立工程平安设备设立审查意见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试消费(使用)方案备案证明、竣工验收意见书和实地建立情况。四、专项执法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严重危险
34、源及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三同时”的监视治理,是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实树立大局认识,实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执法行动获得实效。对已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单位和有改建、扩建工程的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执法覆盖率要到达100。 (二)严格执法,务务实效。要实在加强对严重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强化执法检查。对严重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展平安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以及因严重危险源监控不力、治理失控酿成事故的企业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觉严重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消费运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确
35、保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责令消费运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临时停产、停业或者停顿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消费运营;逾期未整改的,一律予以立案查处。对违背“三同时”制度,未经平安设立、设计或竣工验收审查以及试消费(使用)方案未经备案,擅自建立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三)加强宣传,严防事故。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消费运营单位充分认识到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和建立工程“三同时”监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做好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严格执行建立工程“三同时”制度是其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他们做好这项工作
36、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催促企业强化内部治理,依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责任和事故防备措施,严格执行建立工程“三同时”制度,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严重危险源治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严重危险源的辨识和治理,预防严重事故的发生。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消费场所和储存区的严重危险源的辨识和治理。3.定义3.1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假设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3.2单元指一个(套)消费装置、设备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间隔小于500m的几个(套)消费装置、设备或场所。3.3临界量指关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假设单元
37、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严重危险源。3.4严重事故工业活动中发生的严重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峻危害,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对环境造成严峻污染。3.5严重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消费、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6消费场所指危险物质的消费、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消费、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3.7储存区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4.职责4.1平安环保科组织消费单位对消费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展计算。4.2平安环保科负责组织消费单位对严
38、重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展辨识、传递和建档。4.3平安环保科负责组织消费单位对严重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展定期评估,对严重危险源进展定期检测、监控。4.4平安环保科负责制定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相关单位、从业人员。4.5平安环保科、各消费单位负责组织对严重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展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4.6平安环保科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4.7平安环保科负责将严重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工作程序5.1严重危险源的辨识5.1.1依照GB18218-2009严重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5.1.2平安环保科组织相应的消费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消
39、费场所和储存区进展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展最大储存量计算。5.1.3平安环保科依照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表1中临界量值对严重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展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严重危险源,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构成评估报告。5.1.4平安环保科依照关于开展严重危险源监视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锅炉的界定,我公司使用的蒸汽锅炉属于应进展严重危险源辨识的严重危险源。5.2严重危险源的治理5.2.1平安环保科建立严重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治理人员、平安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5.2.2平安环保科将本公司的严重危险源构成报告,报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
40、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严重危险源报告应包括严重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平安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5.2.3严重危险源报告应依照严重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开展情况进展修订,报告修订后重新到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5.2.4设备动力部定期(依照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严重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平安设备和强检仪表进展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平安环保科。5.2.5严重危险源的检查按平安检查和隐患整改治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5.3防护器具、设备设备的治理5.3.1平安环保科负责指导有关单位按本公司职业卫生治理制度中规定的防护器具、设备设备的装备标准,对严
41、重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所属岗位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备,并将所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备进展登记。5.3.2单位负责人和岗位人员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备,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备的齐全。5.3.3平安环保科及时对防护器具进展校验和更新,保证岗位所装备的防护器具的有效性。5.4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5.4.1严重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5.4.2平安环保科依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5.4.3平安环保科、各消费单位每年制定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演
42、练每年公司至少进展一次,各消费单位进展二次。5.4.4平安环保科、各消费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展严重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5.4.5平安环保科对演练过程进展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展评估,平安环保科将演练及评估情况做好记录。5.4.6平安环保科依照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展修订。为实在做好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及消费、储存企业的监视治理,落实有关消费运营单位的平安消费主体责任,依照省局、嘉兴市局关于开展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及我市安监系统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
43、工作施行方案要求,市安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及建立工程“三同时”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一)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已经辨识确定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二、专项执法行开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排摸上报阶段,5月5日5月12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对辖区内已经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新发生(现)的、未曾上报
44、备案的也包含在内,进展一次完全的排摸和疏理,摸清底数、掌握情况。5月12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将排摸出的严重危险源(需将已经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和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分开)及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改扩建工程的名册清单上报至市安监局,联络人:黄益,联络():87288621,电子邮箱:海宁市公务邮箱 huangyi。第二阶段:检查阶段,5月13日6月4日。市安监局组织力量会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对各镇(街道)、开发区辖区内排摸出的严重危险源消费运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第三阶段:复查、查处阶段,6月5日6月19日。市安监局组织力量会同各镇(
45、街道)、开发区安监站,对检查阶段发出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发出强迫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单位进展复查,发觉逾期未改正的,将由市安监局及时予以立案查处。第四阶段:总结阶段,6月19日6月20日。由市安监局向嘉兴市局总结、上报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三、专项执法行动内容对已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单位,按照浙江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关于加强严重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应急2009208号)和关于加强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的紧急通知(嘉安监危化2009115号)要求,催促企业实在履行好平安消费主体责任,加强对严重危险源的监控治理,确保不发惹事故。主要包括:(一)责任制和治理制度。查企业落
46、实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责任及建立健全严重危险源平安治理制度与监控方案情况。(二)登记建档及备案。查企业对辨识确定的严重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及向安监部门的备案情况。(三)定期检测、检验。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险源的平安情况以及重要设备设备进展定期检测、检验情况。(四)平安评估。查企业每2年对本单位严重危险源进展一次平安评估及整改确认情况,其中,剧毒化学品严重危险源企业每年进展一次平安评估及整改确认情况(严重危险源消费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要素发生严重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展平安评估)。(五)隐患排查治理。查企业定期开展严重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及按照嘉
47、兴市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单位平安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 (六)应急治理培训。查企业对涉及严重危险源的从业人员进展应急治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七)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及演练情况(针对严重危险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应急演练)。 (八)“两牌一箱”设置。查企业按要求统一标准设置严重危险源平安警示牌、严重危险源危险物质平安周知牌和严重危险源应急救援材料箱情况。对依照危险化学品严重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可能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消费运营单位,结合已经开展的严重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要求消费运营单位抓紧委托安评机构进展辨识确认,关于新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按要求进展整改;对经辨识确认,已排除构成严重危险源的,按照一般消费运营单位所应具备的平安消费条件、要求进展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危险化学品消费、存储企业的改建、扩建工程,按照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许可施行方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检查建立工程平安设备设立审查意见书、设计审查意见书、试消费(使用)方案备案证明、竣工验收意见书和实地建立情况。四、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