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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村规民约范文范文五篇2023村规民约范文 为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目的,进一步规范村民的生育行为,教育村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如下: 第一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做到少生优生,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 第二条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第三条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持
2、有关证件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证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怀孕和生育。新婚夫妇领取生育证时,应自觉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未办理生育证而怀孕的,依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应接受补救措施;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影响本村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除接受上级计划生育部门处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四条育龄夫妇应在其新生婴儿出生五天内,主动自觉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婴儿的出生日期、性别情况。在婴儿出生后的42天至90天内,采取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生育一孩的,应由育龄妇女采取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应由夫或妻采取结扎手术。逾期未作术,影响村手术及时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处
3、罚外,还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 第五条已婚育龄妇女中的重检对象应参加每年四次(二、五、八、十一月的十至二十日)的妇检,因故暂时不能按时参加妇检的,应提前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书面请假),事后要及时补检。无故不参加或逾期参加妇检而影响村妇检率的,除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次向村民自治委员会缴纳罚款50元。重检对象必须亲自参加妇检,不得代检。若有代检情况的发生,则分别给予应检和代检者处以5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移送上级计生部门给予从重处理。 第六条收养婴幼儿的,应按收养法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收养手续。被收养的婴幼儿视为该育龄夫妇的子女,计入其子女数,育龄夫妇按照子女情况落实相
4、应计划生育政策。收养婴幼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按照规定由计生业务部门进行处罚外,村民自治委员会给予该收养人处以罚款50元。 第七条已婚育龄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在外出前应先与村民自治委员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计划生育协议书,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必须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规定,经常向村民自治委员会反馈计划生育执行情况。属妇检对象的,可到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参加妇检,并按户籍地规定的妇检时间寄回妇检证明;有生育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并寄回婴儿出生证明及避孕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手术可在流入地计生服务部门进行)。外出期间以流入地计生部门管理为主。外出期间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当地计生业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若影响本村当年人口计划的执行及考核的,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由计生业务部门给予该夫妇处以罚款50元。 第八条按时参加村和镇计生部门组织召开的人口学校等培训会议,积极参加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村民自治委员会请假。无故不参加培训会及协会活动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按缺少一次处以罚款10元。 第九条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发现本村村民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应及时向村民自治委员会报告。对知情不报,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证属实的,由村民自治委员会处以罚款50元。 第十条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村计
6、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当年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情况等。第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由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对照条约集体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村民自治委员会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如当事人拒不履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村民,不能享受上级扶贫及村级给予的其它优惠待遇。 第十二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优惠措施:1、村民按照规定的条件,要求出具办理各种婚育证件的证明时,村民自治委员会应为村民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2、村民生育一孩并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村民自治委员会应给予每例一次性补助50元的奖励经费,在进行各种公
7、益事业的建设时,每年安排义务工给独生子女户应略少于普通村民义务工的10%。3、会同上级政府切实认真开展三结合帮扶,让计生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充分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优惠待遇,并通过计生户辛勤耕耘、努力工作、发展生产,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4、对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经村民自治委员会查实后,每例奖给举报者50元,村民自治委员会为举报者保密。5、如本村的村办企业有规模和效益,可优先照顾和解决计生户及子女的就业。 第十三条本村规民约,经各小组群众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需进行修正,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
8、村规民约,由村民自治委员会负责解释。 2023村规民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
9、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党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
10、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党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自党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
11、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
12、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盗、不损毁他人财物。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
13、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墓内,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道路两侧不得堆
14、放柴、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奋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于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各种可疑人员以及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及时劝解阻止,或告知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干部。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
15、级公职人员。 第三章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
16、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3村规民约范文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村民清洁乡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村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村民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
17、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侵占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9.严禁使用对身体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
18、药剂对茶叶、瓜果、蔬菜等进行杀虫催红催熟;严禁在茶叶制作加工中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等;严禁制作加工或销售地沟油;严禁销售病、毒死牲畜、家禽,或用病、毒死牲畜、家禽制作食品进行销售;严禁打鸟、打猎、电鱼、药鱼。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寨、屯)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寨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每季度各屯开展一次消防演练,每
19、年在全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大比武。 5.对村(寨、屯)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清洁乡村 1.各屯保洁员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扫卫生。原则上每天须对村屯公路、巷道、球场、戏台等公共区域进行打扫,对垃圾分类外理、焚烧。值班村干要及时对保洁员当天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清洁不到位的,要督促保洁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是包卫生,即房前屋后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实行定点投放。二是包清运即要及时清运房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
20、,确保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等。三是包秩序即房前屋后的柴堆、建筑物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道;房前屋后的花草树木要加强管护;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现象。 3.村两委成员要做好示范带头作用,定期在各屯及小学开展清洁乡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乡村工作,定期发动组织组干、队干、积极分子及享受国家相关扶贫政策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开展全村性卫生清洁活动。 4.每月每户缴交垃圾处理费2元,每年24元;单身老人每户每月缴交1元,每年12元(五保户免交);小食店、小卖部、发廊,每间每月缴交5元,每年60元;小企业、加工业,每间每月缴交10元,每年120元。村民缴交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每季度公示款
21、项用途。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乡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按照规定堆放处理。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
22、,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六、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
23、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公开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或提交司法处理。 2023村规民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努力适应本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
24、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本村规民约具有集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入驻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三条违反本村规民约,应承担相应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为: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违约行为公示或通报、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必须收集证据,查明事实,集体讨论,除予以口头批评教育以外,处理决定须以书面形式,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要全部存档。 第五条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带头执行本村规民约。 第六条全体村民要见义勇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作
25、为,一旦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要大胆制止。对单独难以处置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村两委负责人,以防事态扩大。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大胆制止违反本村规民约行为者予以表扬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章村民行为规范 第七条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乡村振兴建设事业。自党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基本道德的教育,积极参加新知识和新技能培训,争做遵规守法、诚实守信的合格公民和勤劳致富返乡创业的新型农民。 第八条热爱家乡、热爱集体,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工作,自党执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和规定。 第九条自党保护耕地资源,支持全村土地有计划流转
26、征用。村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必须服从村里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人口地及承包地开挖、取土乱建乱种乱养等。 第十条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未批先建。违反审批规定或损害四邻利益,村委会或上级有关部门可给予强制拆除。新建房必须尊重本村自然风貌,符合新建房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新婚对象要严格遵守优生检服务项目,确保优生优育。育龄妇女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方面有关检查要求参加检查。 第十二条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服兵役。凡是符合服兵役条
27、件的青年,应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严禁不参加登记、体检、故意做假体检不合格和拒绝应征入伍的行为。 第十三条尊敬长辈,积极参与关爱老人事业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教育村组织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深造,对有子女被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校的家庭,有条件的村(居)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十五条处理好邻里和家庭关系。邻里之间应当团结友善,以礼相待,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不损害对方利益,不偷盗、不损毁他人财物。家庭成员之间、村民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委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越级
28、上访和聚众集体上访。村民不得个人或煽动群众到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制造事端、扰乱社会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树立新风尚、新观念,要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婚事办理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体育运动等各种个性主题鲜明新型婚礼仪式。丧事办理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坚持从简,举行追思会丧礼新模式,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或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简化丧事程序。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墓内,禁止散埋乱葬。 第十八条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29、不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活动,不沾染黄毒赌,不参与传销活动。不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财骗物。不得捏造虚假事实欺骗群众,引发恐慌。不得诽谤他人,污辱他人人格。 第十九条要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绿化花草,爱护树木,维护河道及住房周边的生态环境卫生,房前屋后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无垃圾、无污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杆;道路两侧不得堆放柴、土石等杂物;严禁向河道、沟渠乱丢垃圾、乱排污水;圈养家奋家禽,禁止散养生猪以及未经批准搞规模化畜禽养殖;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不在道路绿化带内及花坛内乱种蔬菜等。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休闲
30、场所等公共设施,不私设障碍影响交通。 第二十一条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对于各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各种可疑人员以及破坏环境、乱搭乱建、影响生态的行为,及时劝解阻止,或告知村民小组长、村两委干部。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二十二条村民对村干部及其他各级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意见时,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向其上级反映,不得污辱、诽谤、围攻和殴打执行公务的村干部及各级公职人员。 第三章对违反村规民约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迫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村规民约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二十四条对损坏村集体财物
31、、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其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镇街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村规民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镇(街道)、村(居)等各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惠民待遇。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村规民约由本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23村规民约范文 为了促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规范
32、村民清洁农村卫生行为,改善村容整洁,推进生态村建设,树立良好的民俗风情和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社会秩序 1.村民应当学习、认识和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2.村民应当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寻衅滋事。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 4.严禁盗窃、勒索或者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产,严禁为犯罪分子赌博或者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发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33、不拥有枪支、弹药,并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6.爱护公物,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得私自隐匿、销毁、拆除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严禁损坏他人的农作物、水果等农作物,加强对牲畜的保管,严禁放生猪、牛、羊。 9.严禁使用有害的催化剂或化学物质杀灭昆虫,促进茶叶、水果、蔬菜红熟;茶叶生产加工中严禁使用色素、香精、滑石粉;严禁生产、加工或销售废油;严禁出售病死、毒死的畜禽,或用病死、毒死的畜禽制作食品出售;禁止射鸟、打猎、电鱼、药鱼。 违反上述社会保障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提请司法机关
34、处理。尚未违反刑法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第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防止山火发生。 2.家人应该用火来让人们远离火。室内或村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定期检查和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庄消防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龙带、消防栓,确保消防用水正常使用。 4.每季度每辆战车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每年全村进行一次消防演习。 5.定期检查村内和室内的电线,并要求电工及时修复和更新损坏的电线。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对村民特别是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第三,清洁农村 1.每辆车的保洁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打
35、扫卫生。原则上,农村和村庄的道路、道路、体育场和剧院等公共区域应每天打扫,垃圾应分类焚烧。值班村干部应及时检查保洁人员的卫生工作,如果保洁不到位,应督促保洁人员进行清理。 2.村民门前三包制度。一、包卫生,即房屋前后地面整洁,无污水、垃圾、果壳、纸屑等杂物;垃圾应定点运送。第二,拆包是指及时清除屋前屋后的垃圾堆、土堆、粪堆,确保屋前屋后没有垃圾杂物。第三,包单是指房屋前后的木桩和建筑材料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道路;房子后面的花木要加强;屋前屋后没有建筑、悬挂、涂鸦等现象。 3.两个村委会成员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定期在各村、各小学开展清洁村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清洁农村工作,定期发动享受国家相关扶
36、贫政策、有劳动能力的组织、队伍、积极分子和群众在全村开展性卫生活动。 4.每户每月2元,每年24元缴纳垃圾处理费;单身老人每月缴纳1元,每年缴纳12元;小吃店、食堂、发廊,每个每月上交5元,每年上交60元;小企业和加工业每月应上交10元,每年上交120元。村民缴纳的垃圾处理费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 第四,乡村习俗 1.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改变习俗,反对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俗、村俗。 2.红白喜事由红白会管理,新红白喜事,节俭,革除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群众搬运。 3.不要请人耍花招,不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要听、看、传淫秽书籍、音像制品,不要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活
37、动。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生态农村建设,加强生态保护,搞好公共卫生,自觉整治村容村貌,禁止随地乱扔垃圾和污物,清理修缮房屋和建房中残留的垃圾碎片,按规定堆放柴火和粪便。 6.盖房子要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批准,不准擅自开工建设,不准违反计划或损害邻居利益。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书面自我批评意见,情节严重的,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动词(verb的缩写)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过程中,要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新潮流。 3.邻
38、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好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他们不应该对暴力做出同样的反应。 不及物动词婚姻与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谐的家庭关系。 2.婚姻事宜由本人决定,反对包办干涉。青年男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禁止不计划生育和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要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打破生男孩不传宗接代
39、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或虐待老人。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将书面自我批评予以公开。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上级机关或者提请司法处理。 村规民约范文篇二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章制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用法律武器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第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性毒品;不允许拥
40、有、销售或加工火器和弹药。 四、严禁种植毒品、吸毒、贩毒等涉毒活动。一旦发现有涉毒行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公安机关。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提倡艰苦奋斗致富、守法经商,反对损人利己的行为。凡犯有下列行为者,将按照下列条款受到相应的惩罚: 1.侵占、毁坏木材、竹子、果树等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除追缴赃物、没收犯罪工具、赔偿损失外,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不允许随意占用和侵吞农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人的田地和角落。杂草只能在田野和小丘上用刀子割。严禁使用锄头和铲子。违者除批评教育和赔偿损失外,还将根据情节和态度处以50-150元罚款。 3
41、、大力提倡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乱砍滥伐、开垦荒地、带火种上山和丢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中打草、打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根据情节处以50-500元的罚款,重者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1.有意或无意破坏沟渠、山塘、渠道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50-300元罚款。 在航道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任何人不得种植农作物,违者除铲除外,罚款200-250元。 2.合理用水,依法排队放水。不允许放霸王水。对于历史传承下来的水田,要衔接起来或者脱离水路。不得违反水利部门和集体制定的用水制度。违者罚款50-200元。 七、
42、建房、烧砖瓦、移植竹子、树木、坟墓等。,严禁影响他人利益和作物生长。真正不可避免的事情应该通过谈判来处理。如有争议或损失,除赔偿损失外,还应处以50-100元罚款。 1、禁止私人非法买卖土地。 2.出售修缮房屋的家庭不得申请批准宅基地。 八、尊老爱幼,建设新文明,维护社会稳定。 1.打骂父母长辈、不赡养老人、虐待子女和家庭成员的,责令道歉、悔过、履行义务,并处50-200元罚款。 2.纵容、保护、教唆儿童及他人通过各种不良行为造成纠纷和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50-150元罚款。 3.骂人、打架、喝酒、闹事,不听劝阻、调解的,处以50-200元罚款,不接受处罚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43、4.对搬弄是非、造谣中伤、聚众闹事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处以50-300元罚款。 5、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违者除批评教育和罚款50-100元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村民对自养牲畜和犬只进行监督时,必须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准侵犯他人,如有,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村民对宴请实行宴请申报制度,但本人、子女或其直接监管的亲属的婚姻除外;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公婆、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的丧事,本人可以申请,其他姓名的宴请除外。违反规定的餐饮餐具,现场没收清理,收到的礼品一律按非法所得没收。经批准后,宴席必须由持有健康证等证书的厨师烹制。邀请无牌厨师下厨或
44、参与宴会加工者,罚款1000-2000元。村支部监督三委委员、全村党员、各团领导要带头执行乱摆宴席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非法摆宴席处以2000-5000元、1000-2000元、500-1000元的罚款;参加非法宴请的,分别处以1000-2000元、500-1000元和200-500元罚款;违反餐饮规则的村民罚款1000-2000元,酒厨及相关助手罚款500元;对承办非法宴请的餐饮企业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建议有关部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九、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双诚信、双承诺相关内容。 1.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生育户应向育龄妇女组长和村干部报告孩子的出生时间和性别,否则处以
45、200-500元罚款。 2.生完孩子后,按规定在42天至90天内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并按时实施 相应的节育措施可按规定享受错补。有禁忌症的,一胎必须经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诊断,二胎必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指导站证明,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否则,罚款100-200元。 3.有证生育第一个孩子后,500元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一次,独生子女0-14岁期间每季度支付独生子女保健费30元。在政策范围内,两个女性家庭及时采取长期避孕措施将获得2000元的奖励,两个女性家庭只有一个女性家庭的女孩将被国立大学录取并获得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按规定享受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优惠待遇。 4.已婚育龄妇女为孕检对象的,应在3月、6月、9月、12月10日前到镇计划生育站参加三检服务,否则罚款50-2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应在外出后20天内,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村委会或育龄妇女小组组长报告工作或居住地,这是验孕的对象。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其送回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真实妊娠和环境证明。否则,罚款50-200元。 5.如果你已婚,在其他乡镇居住,但户口在村里,需要子女或丈夫在村里落户,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 6.严禁为非医疗需要鉴定胎儿性别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