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T16-2023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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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pCJJ/T 216-2014 备案号 J 1756-20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ning system2014-04-02 发布 2014-10-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燃 气 热 栗 空 调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
2、ning systemCJJ/T 216-2014批 准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 行 日 期:2 0 1 4年1 0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 0 1 4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as engine heat pump air-conditioning system CJJ/T 216-2014*中 国 建 筑 工 业 出 版 社 出 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环球印刷(北 京)有限公司印刷*开 本:8 5 0 X 1 1 6 8 毫
3、 米 1/32印张:1 K字 数:4 3 千字 2 0 1 4 年 6月第一版 2 0 1 4 年 6月第一次印刷 定 价:10.00元 统 一 书 号:1 5 1 1 2*2 3 9 1 8 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如 有 印 装 质 量 问 题,可 寄 本 社 退 换 (邮 政 编 码 1 0 0 0 3 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building,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第 3 5 3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 批 准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 号 为CJJ/
4、T216-2014,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4月2日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2010年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规 范 制 订、修 订 计 划 的 通 知 (建 标2010 43号)的 要 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 准 和 国 外 先 进 标 准,并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制 定 本 规 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 则;2.设 计;3.安装与施 工;4.调 试、检验 与 验 收;5.运行与
5、维护。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公用事业科 学 研 究 所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请 寄 送 北 京 市 公 用 事 业 科 学 研 究 所(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 定 门 外 外 馆 东 后 街35号,邮 编:100011)。本 规 程 主 编 单 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本 规 程 参 编 单 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上海燃气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 洋 马 发 动 机(上 海)有限公司本 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6、:李 清 徐 静车 立 新:曹阳:武海琴郭文斌李美竹 张 诚严荣松钟 怡冯松梅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杨 健 周国民 李士广田 贯 三:魏 艳 萍,李 锐项友谦 糜 华 胡晓荣马最良秦朝葵次1总 则.12设 计.22.1 一般 规 定.22.2空调系统.22.3燃气 系 统.52.4 监 控 系 统.72.5 电气系统.73安 装 与 施 工.93.1 般 规 定.93.2 室 内 机 安 装.93.3室外机安装.103.4制冷剂管道系统施工.113.5燃气系统施工.133.6 监控及电气系统施工.154调 试、检验与验收.164.1 调试.164.2检 验.174.3验 收.175运行与维护.1
7、8附 录A工 程 质 量 检 查 记 录.19本 规 程 用 词 说 明.24引 用 标 准 名 录.25附:条 文 说 明.275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Design.22.1 General Requirements.22.2 Air-Conditioning S ystem.22.3 Gas S ystem.52.4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 ystem.72.5 Electric S ystem.73 I nstallation and Construction.93.1 General Requirements.93.2
8、 I ndoor U nit I nstallation.93.3 Outdoor U nit I nstallation.103.4 Refrigerant Pipeline S ystem Construction.113.5 Gas S ystem Construction.133.6 Monitoring and Electrical S ystem Construction.154 Debugging,I nspection and Acceptance.164.1 Debugging.164.2 I nspection.174.3 Acceptance.175 Operation
9、and Maintenance.18Appendix A Quality Checklist.1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 pecification.24L ist of Quoted S tandards.25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2761.0.1为规 范 燃 气 热 泵 空 调系 统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调 试、验 收、运 行 与 维 护,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 用于民 用和 工 业 建 筑 中,以 天 然 气、液化石油 气 为 能 源 的 发 动 机 驱 动 的 多 联 机 热 泵 空
10、调 系 统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调 试、验 收、运行与维护。1.0.3燃 气 热 泵 空调 系 统 工 程 除 应 符 合本 规 程 外,尚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设 计2.1 一 般 规 定2.1.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选 用 应 根 据 建 筑 规 模、类 型、负荷 特 点、参 数 要 求,结合当地气候条件、能源 结 构、能源价格政策 及 环 保要 求 等,经 技 术、经 济、安全等综合论证后确定。2.1.2燃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应 由 制 冷 系 统、燃 气 系 统、冷凝水系 统、监 控 系 统 及 电 气 系 统 组 成。制 冷 系 统 应 包
11、 括 室 内 机、室外 机、制冷剂 管道 系统。2.1.3当 建 筑 设有集中排风系统,且 技 术 经 济 合 理 时,使用燃 气热泵空调系统宜设置能量回收装置。2.1.4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选用能效比高的设备。2.1.5燃 气 热 泵 空调 系 统 工 程 选 用 的 机 组 容 量、性能参数等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燃 气 发 动 机 驱 动 空 调(热 泵)机 组 GB/T 22069的有关规定。2.2空 调 系 统2.2.1燃 气 热 泵 空 调 冷 热 负 荷 计 算 方 法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12、规 范GB 50736的有关规 定。空 调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 技 术 规 程JGJ 174的有关规定。2.2.2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分 区 应 按 空 调 负 荷 变 化 规 律、部分负 荷 运 行 的 调 节 要 求 以 及 房 间 的 楼 层、朝 向、使 用 时 间 和 功 能 等 划 分。2.2.3室内机的选择与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 内 机 数 量 和 容 量 应 根据 房 间 冷、热 负 荷 确 定,且不应 超过所选用的燃气热泵机组的技术参数;22室 内机的形 式和布置 应根 据使 用 房间 的功 能、布 局、气
13、 流组 织形式、噪声标准、空气质量标准和内部装修等因素确定;3空调房间 的换气次数不宜少于5次/h;4室 内机的位置应使送、回 风气 流 畅通,同时应满足整体 美观 要 求;5当室内机形式采用风管式时,空调房间宜采用侧送下回 或上送上回的送风方式;6回风口的位置应根据气流组织要求确定,且不应设在射 流 区 域,回风口应设置过滤网。2.2.4室外 机容量应 根据室内 机的总容量确 定,并应根据制冷 剂 管 道 长 度、室 内 机 与 室 外 机 的 高 差 及 同 时 使 用 系 数 等 进 行修 正。2.2.5室外机应使用低压燃气,工作压力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 然 气 机 组 的 工 作
14、压 力 范 围 应 为 标 准 压 力 的(0.5 1.25)倍;2液 化 石 油 气 的 工 作 压 力 范 围 应 为 标 准 压 力 的(0.7 1.2)倍。2.2.6室外机可设置在屋顶、地面等场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机安装场所应通风良好、场地平整且不易积水;2室 外机周围 不应有易 腐蚀、易 燃、易 爆 等 危 险 物 品,且 不应易积聚可燃气体;3室外机安装场所应远离建筑物外窗;4室 外 机 宜 设 置 在 防 雷 保 护 区 内,并 应 有 静 电 接 地 措 施。当室外机设置在防雷保护区范围外时,应采取防雷措施;5室外机之间及室外机与周围墙体之间的净距应留有操作 和检修空间
15、;6室外机布置应整齐、美 观;7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 筑 结 构必 须 满 足 室 外 机 动 荷 载 及 承 重 要 求,并应采 取 减 振措施;2)建 筑 物 应 设 置 通 向 屋 顶 的 楼 梯、检修通道及检修人员 安 全 防护栏。8当室外机设置在地面时,应设置护栏或车挡。2.2.7制冷剂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剂管道长度和允许高差应符合室外机性能及节能 技 术 要 求;2不同空调系统的制冷剂管道不得连通;3制 冷剂 管 道 应 采用 空 调 制 冷 专 用 无 缝 铜 管及 管件,并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空 调 与 制 冷 设 备 用
16、无 缝 铜 管 GB/T 17791 和 铜 管 接 头 第1部 分:钎 焊 式 管 件 GB/T 11618.1的有关 规 定。2.2.8当采用 风管式室内机时,通 风 管 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家 标 准 民 用 建 筑 供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GB 50736的 有 关 规 定。2.2.9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 防 火 设 计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筑 设计防火 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2.2.1 0冷凝水应集中排放,且室内机冷凝水管道与室外机发动 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分别设置。2.2.1 1室内机冷凝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冷
17、凝 水 管 道 宜 采 用 排 水 塑 料 管或 热 镀锌 钢 管,管道应采 取防 结 露 措 施;2凝 水 盘 的 泄 水 支 管 沿 水 流 方 向 坡 度 不 宜 小 于0.010;冷 凝 水 干 管 坡 度 不 宜 小 于0.005,且 不 应 小 于0.003,并 不 得有积 水 部 位;3冷凝水管道的管径应按冷凝水的流量和管道坡度确定;4当配备冷凝水泵时,冷 凝水 配 管的 高度 不 应 超 过冷 凝水 泵 的 扬 程,冷 凝 水 总 排 水 管 的 高 度 不 应 高 于 系 统 内 最 低 的 室 内 机;5冷凝水水平干管始端应设置扫除口;6冷 凝 水 排人 污 水系 统时,应
18、 有 空 气 隔 断 措 施;冷凝水管不得与室内雨水系统直接连接。2.2.1 2室外机发动机排气冷凝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 气冷凝水配管坡度不应小于0.02;2排气冷凝水管道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2.2.1 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的绝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 列 设 备、管道及其附件等均应采取绝热措施:1)冷热介质在输送过程中易产生冷热损失的部位;2)外 壁、外表面不允许结露的部位。2设备和管道的绝热应符合下列规定:1)保冷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2)管 道和 支 架 之 间,管 道 穿 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 桥或 热桥的措施;3)采用非闭孔材料保冷时,外表面应设隔气层和保护层;采用非闭
19、孔材料保温时,外表面应设保护层;4)室外管道的保温层外应设硬质保护层。3绝 热 材 料 的 性 能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备及管道 绝热 设 计导则 GB/T 8175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并 应 优 先 采 用 导 热 系 数 小、湿阻因子大、吸 水 率 低、密 度 小、综 合 经 济 效 益 高 的 材 料。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4设 备 和 管 道 绝 热 层 厚 度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设备及管道 绝热设计导则GB/T 8175的规定确定。2.3燃 气 系 统2.3.1燃气系统的范围为建筑供燃气的接入点至室外机的燃气 接 人 口,燃 气 系 统的
20、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国家 标 准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2.3.2室 外 机 使 用 的 燃 气 气 质 应 与 当 地 供 应 的 城 镇 燃 气 气 质一 致。2.3.3室 外机的 用气 负 荷 应根 据当 地 的供 气 能 力进 行校 核,不 得影响居民用气。当中压燃气接人燃气热栗空调系统时,应设置调压 装 置。2.3.4燃气系统应设置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2.3.5燃气系统应单独设置燃气计量装置。2.3.6室 外 机 与 燃 气 管 道 宜 采用 不 锈 钢 波 纹 软 管 连 接,不得使 用非金 属 软管。不 锈 钢 波 纹 软 管 应 符 合
21、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波纹金属 软管通用技术条件GB/T 14525的有关规定。2.3.7燃 气 管 道 不 得 穿 过 易 燃 易 爆 品 仓 库、配 电 间、变 电 室、电缆 沟、烟 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2.3.8燃气管道的设置必须避开室外机的进、排 风 口。2.3.9燃气管道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2.3.1 0连接室外机的燃气管道上应单独设置阀门及测压仪表。2.3.1 1当室外机设置在屋顶时,燃气管道可沿外墙明敷,并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立 管 的 焊 口 及 管 件 距 建 筑 物 门 窗 的 水 平 净 距 不 应 小 于 0.5m;2管道 应采用 支 架、管
22、卡 或 吊 卡 固 定,且 不 应妨碍管道的 自由膨胀和收缩;3管道的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不得布置在檐角、屋 檐、屋脊等易受雷击部位;2)当 管道 安 装 在 建 筑物 避 雷 保护 范围 内 时,管道应采用 镀 锌 圆 钢 与 避 雷 网进 行焊 接连 接,连接 点的间隔不应 大 于25m。镀 锌圆 钢 的 直 径 不 应 小于8mm,焊接部位 应 采取防腐措施。管道 任 何部 位 的接地 电 阻 值不 得 大 于聽;3)当 管 道 安 装 在 建 筑物 避 雷 保护 范围 外时,防雷应符合 设 计文件 的要求。在 建 筑 物 外 敷 设 的 燃 气 管 道,且与 其 他 金 属 管
23、 道 平 行 敷 设 的 净 距 小 于100mm时,应采 用 铜 绞 线 将燃 气 管 道 与 平 行 的 金 属 管 道行 跨接,且跨 接 点 的 间 隔 不 应 大 于30m。铜 绞 线 的 截 面 积 不 应 小 于 6 mm2 ;4)当屋面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在连接部位的两端应采 用 截 面 积 不 小 于6mm2的金属导线进行跨接;4管 道 外 表 面 应 采 取 防 腐 措 施,寒 冷 地 区 还 应 采 取 保 温 措 施;5管道应设置球阀,球阀的高度应易于操作。2.4监 控 系 统2.4.1燃 气热泵空调系统应 设 置 监 测 与 自 动控制 系 统,并应按 建筑物的功能、规
24、 模、空调系统类型、设备运行时间及节能管理 要求等因素进行设计。系统规模大、室外机台数多的燃气热泵空 调 系 统,应采用集中监控系统。2.4.2监 控系 统的控制 器宜 设 置 在 被 控 系 统 或 设备 附近,当采 用集中监控系统时,宜设置控制室。2.4.3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对下列参数进行监测:1室 内 机、室外机等设备的运行参数;2制冷剂冷凝压力、冷凝 温度;3室 内 温 度;4燃气系统压力。2.4.4室内空气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不受局部冷热源影响且空 气流通的地点。2.4.5设有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风与排风管道宜采用带电信号输出装置的防火阀;2新风与排风系统宜具有
25、空气过滤器进出口静压差限报警 和风机启停状态监控功能。2.4.6采用自动控制的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2.5 电 气 系 统2.5.1电 气 系 统 的 设 计 应 符 合 现 行 行 业 标 准 民用建筑电气设 计 规 范JGJ 16的有关规定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2.5.2室 内机的电源额定电压应为220V,室外机的电源额定电压 应 为 单 相220V或 三 相380V,额 定 频 率50Hz。2.5.3燃 气 热 泵 空 调 系 统 的电 气 配 线 应 满 足 室 内 机、室外机及 辅助设备额定总功率的要求。2.5.4连接到同 一室 外机的多 台室 内机应 分别设置电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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