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市政规范大全》CJJ61-2023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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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CJJ 61-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Tec hn ic al spec ific ation for detec tin g an d su rv eyin g u n derg rou n d pipelin es an d c ab les in c ity2003-06-03 发布 2003-10-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T e c h ni c a l s pe c i f i c a ti on f or d e te c ti ng a nd s ur v e
2、y i ng und e r g r ound pi pe l i ne s a nd c a b l e s i n c i tyCJJ 61-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3 年 1 0 月 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T e c h ni c a l s pe c i f i c a ti on f or d e te c ti ng a nd s ur v e y i ng und e r g r ound pi pe l i ne s a nd c a b l e s i n c i ty C
3、J J 61-2003*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市同文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开本:850X 1168毫 米 1/3 2 印张:4%插页:2字数:117千字 2003年 7 月第一版 2012年 10月第三次印刷 定价:19.00元 统一书号:15112 11242 版 权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 政 编 码 100037)本社网址:h ttp;/www.c a b p.c om.c n 网上书店:h ttp:/www.c h i na-b ui l d i ng,c om.c n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4、第152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 批 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 J J 612003,自2003年1 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3.0.12、4.6.2、4.6.4、5.6.1(1)、A.0.1、A.0.4、A.0.5、A.0.6、A.0.7、A.0.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 J J 61 9 4同时废 止。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6月3日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0 53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 调査研究,
5、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技 术,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 程C J J 61 94进行了修订。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管线探査;5.地下管线测量;6.地下管线图的编绘;7.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8.报告书编写和成果验收。规程主要修订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一章;2.增加地 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一章;3.地下管线测量一章中增加G PS测 量技术和地下管线数字测绘的内容;4.在地下管线图的编绘一 章增加计算机绘图的内容;5.附录中增加了附录G地下管线及 其附属物的分类编码表;附 录H地下管线成果表数据库的基本 结
6、构等。本规程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 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复 外羊坊店路15号,邮政编码100038)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规划局 中国地质大学 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保定金迪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正元地理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测绘局地下管线勘测工程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洪立波周凤林区福邦李学军王 磊施宝湘江贻芳李四维刘雅东黄永进张亚南李见阳孟 武金善焜次总、贝IJ.1雜.2基 本 规 定.4地下管线探查.94.1 般 规 定.94.2 实地调查.104.3地下管线探查物探方法和
7、技术.134.4探查仪器技术要求.154.5地面管线点标志设置.164.6 探查工作质量检验.17地下管线测量.205.1 般规定.205.2 控制测量.205.3 已有地下管线测量.235.4 地下管线定线测量与竣工测量.245.5 地下管线数字测绘.265.6 测量成果质量检验.28地下管线图编绘.306.1 般规定.306.2 专业地下管线图编绘.326.3综合地下管线图编绘.336.4管线断面图编绘.346.5地下管线成果表编制.356.6 地下管线图编绘检验.35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3677.1 般规定.367.2系统总体结构与数据标准.367.3系统的基本功能.377.4系统的建
8、立与维护.398报告书编写和成果验收.428.1 般规定.428.2报告书编写.428.3 成果验收.438.4成果提交.44附录A地下管线探测安全保护规定.45附录B地下管线探测附表.46附表B.0.1地下管线探査记录表.46附表B.0.2地下管线探查质量检查表.47附录C探查地下管线的物探方法.48附录D地下管线的代号和颜色.5 3附录E地下管线图图例.5 4附录F地下管线图样图.插页附图F.0.1 x x市专业地下管线图.插页附图F.0.2 x x市综合地下管线图.插页附图F.0.3地下管线横断面图.插页附录G地下管线点成果表.5 7附录H地下管线成果表数据库的基本结构.5 8附录I地下
9、管线及其附属物的分类编码.5 9本规程用词说明.63条 文 说 明.651.0.1 为了统一城市地下管线探査、测量、图件编绘和信息系 统建设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城市规划、设计、施工以及 建设和管理提供各种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保证其成果的质量,以 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和管理的各种不同用途的金 属、非金属管道及电缆等地下管线的探查、测绘及其信息管理系 统的建设。1.0.3 本规程以中误差作为衡量探测精度的标准,二倍中误差 作为极限误差。1.0.4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应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新方法和新 仪器,但应满足本规程的精度要求。1.0.
10、5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术 语2.0.1 地下管线探测 Un derg rou n d P ipelin e Detec tin g an d S u rv eyin g 确定地下管线属性、空间位置的全过程。2.0.2 地下管线普査 Gen eral S u rv ey of Un derg rou n d P ipelin e 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求,采取经济合理的方法查明城市建成区或城市规划发展区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有关 数据,编绘管线图、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管线信息 资料计算机动态管理的过程。2.0.3 现况
11、调绘 Ac tu ality S u rv ey an d Drawin g由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已埋设的地 下管线进行资料收集,并分类整理、调绘编制现况调绘图,为野 外探测作业提供参考和有关地下管线属性依据的过程。2.0.4 管线点 S u rv eyin g P oin t of Un deipx)u n d P ipelin e地下管线探查过程中,为准确描述地下管线的走向特征和附 属设施信息,在地下管线探查或调査工作中设立的测点。2.0.5 偏距 S etov er管线点与地下管线中心线的地面投影之间的垂直距离。2.0.6 图幅无缝拼接 S eam less Join
12、 tin g of Map S heet对两侧原本相连的图形作精确的衔接,使其在逻辑上和几何 上融成连续一致的数据体的过程。2.0.7 拓扑结构 Topolog ic al S tru c tu re在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管线和管线点等目标体之间 空间连接关系的描述即拓扑关系;目标体之间的拓扑关系总称为 拓扑结构。2.0.8 实时动态定位技术(RTK)Real Tim e Kin em atic一种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差分GP S定位测量技术。22.0.9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Un derg rou n d P ipelin e In form ation S ystem在计算机软
13、件、硬件、数据库和网络的支持下,利用GIS技 术实现对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空间和属性信息进行输入、编 辑、存储、查询统计、分析、维护更新和输出的计算机管理系统。3基 本 规 定3.0.1 地下管线探测的对象应包括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以及电力、电信电缆。3.0.2 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规格、性质、材料等,编绘地下管线图,并宜建立地 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3.0.3 地下管线探测按探测任务可分为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厂 区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和专用管线探测四 类。各类探测的要求和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市地下管线普查
14、应根据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公用设施 建设部门的要求、依据本规程进行,其范围包括道路、广场等主 干管线通过的区域;2厂区或住宅区管线探测应根据工厂或住宅小区管线探测 设计、施工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参照本规程规定进行,其探测范 围应大于厂区、住宅小区所辖区域或要求指定的其他区域;3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应在专项工程施工开始前参照本规程 规定进行,其范围应包括开挖、可能受开挖影响的地下管线安全 以及为査明地下管线所必需的区域;4专业管线探测应根据某项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 和管理部门的要求、参照本规程规定进行,其探测范围应包括管 线工程敷设的区域。3.0.4 地下管线探测的基本程序宜包括:接 受 任 务(
15、委托),搜集资料,现场踏勘,仪器检验和方法试验,编写技术设计书,实地调查,仪器探查,建立测量控制,地下管线点测量与数据处 理,地下管线图编绘,编写技术总结报告和成果验收。探测任务 较简单及工作量较小时,上述程序可简化。43.0.5 地下管线探测任务宜由专业探测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 任务形式下达,或由用户单位以委托方式进行。但都应签订合同 书,明确责任。合同书的内容宜包括:任务编号,工程名称,测 区位置和范围,作业内容和技术要求,工作期限和应提交的成 果,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有关责任和奖罚规定等。3.0.6城 市地 下管 线 普 查采 用 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必须与当 地 城 市 平 面 坐 标
16、 和 离 程 系 统 相 一 致。当 厂 区 或 住 宅 小 区 地 下 管 线 探 测 和 施 工 场 地 管 线 探 测 采 用 非 当 地 城 市 统 一 坐 标 系 统 时,应 与 当 地 城 市 坐 标 系 统 建 立 换 算 关 系。3.0.7 城市地下管线探测采用的地形图比例尺,应与城市基本 地形图比例尺一致,施工场地管线探测地形图比例尺可按实际情 况而定。3.0.8 地下管线探测的管线点包括线路特征点和附属设施(附 属物)中心点,可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二类。明显管线 点应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有关参数。隐蔽管线点应采用物探方 法,利用仪器探测或通过打样洞方法探査其位置及埋深。
17、对地下 管线探测的所有管线点均应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3.0.9 地下管线探测的取舍标准应根据各城市的具体情况、管 线的疏密程度和委托方的要求确定。地下管线普查取舍宜符合表3.0.9的要求。表3.0.9地下管线普査取舍标准管线类别需 探 测 的 管 线给 水管径彡50m m 或彡100m m排 水管径多200m m 或方沟多400m m x 400m m燃 气管径多50m m 或為75m m工 业全 测热 力全 测电 力全 测电 信全 测53.0.10 地下管线探查应积极采用经方法试验证明行之有效并达 到本规程第3.0.12条 第1款所规定的精度要求的新方法、新技 术。3.0.11 对于探查、测
18、绘的仪器和工具应精心使用与爱护,做到 定期检验校正,经常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野外探测和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应符合附录A的安全规定。3.0.1 2城 市 地 下 管 线 探 测 的 精 度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地 下 管 线 隐 蔽 管 线 点 的 探 查 精度:平面位置限差0.10A;埋深限差5th:0.15*0(式中A为地下管线的中心埋深,单位为厘米,当h 5k Pa,彡0.4MPa;高压 f O I M P a,彡 1.6MPa。4工业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材料性质分为氢、氧、乙炔、石油、排渣等;按管内压力大小分为无压(或自流)、低压、中 压和高压:无 压(或自流)压力=0;低
19、 压 尸 0,彡1.6MPa;中 压 尸 1.6MPa,彡 l O MPa;高压 P l O MPa。5热力管道可按其所传输的材料分为热水和蒸汽;6电力电缆可按其功能分为供电(输电或配电)、路灯、电 车等;按电压的高低可分为低压、高压和超高压:10低压 F l k V,彡l l O k V;超高压 F 110k V。7电信电缆可按其功能分为电话电缆、有线电视和其他专 用电信电缆等。4.2.3 在明显管线点上应实地量测地下管线的埋深,单位用米 表示,误差不得超过 5c m。4.2.4 地下管线的埋深可分为内底埋深、外顶埋深和外底埋 深。量测何种埋深应根据地下管线的性质可按表4.2.1或委托方 的
20、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表4.2.1各种地下管线实地调査项目埋深断面附属物载体特征埋设年代权属单位管线类别内底 外顶 管径宽X 髙根数 材质物压力 流向 电压给水A厶Ai d t-x-管道AAAAAf l r T I v方沟AA燃气工业自流压力AAA热力有沟道AAAAA无沟道AAAZ i管块AA电力 沟道AA厶直埋AAAA管块厶电信 沟道A直埋A注:表中“A”示应实地调查的项目。111地下沟道或自流的地下管道应量测其内底埋深;有压力 的地下管道应量测其外顶埋深;2直埋电缆和管块应量测其外顶埋深;沟道应量测其内底 埋深;3地下隧道或顶管工程施工场地的地下管线应量测其外底埋深。4.2.5 在
21、窨 井(包括检査井、闸门井、阀门井、仪表井、人孔 和手孔等)上设置明显管线点时,管线点的位置应设在井盖的中 心。当地下管线中心线的地面投影偏离管线点,其偏距大于 0.2m时,应以管线在地面的投影位置设置管线点,窨井作为专 业管线附属物处理。4.2.6 地下管道及埋设电缆的管沟应量测其断面尺寸。圆形断 面应量测其内径;矩形断面应量测其内壁的宽和高,单位用毫米表疋o4.2.7 地下管道应查明其材质(铸铁管、钢管、混凝土管、钢 筋混凝土管、塑料管、石棉水泥管、陶土管、陶瓷管、砖石沟等)。4.2.8 埋设于地下管沟或管块中的电力电缆或电信电缆,应査 明其电缆的根数或管块孔数。4.2.9 在明显管线点上
22、,应查明地下各种管线上的建(构)筑 物和附属设施(见表4.2.9)。表4.2.9地 下各 种 管 线 上 的 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管线类别建(构)筑物附属,设 施给水水源井、给水泵站、水 塔、清水池、净化池阀门、水表、消火栓、排气阀、排泥阀、预留接头、阀门井排水(雨水、污水)排水泵站、沉淀池、化 粪池、净化构筑物、暗沟 地面出口检查井、跌水井、水封井、冲 洗井、沉泥井、进出水口、污水 篦、排污装置燃气、热力及 工业管道调压房、煤气站、锅炉 房、动力站、储气柜、冷 却塔涨 缩 器、排 气(排 水、排污)装置、凝水井、各种窨井、阀门12续表4.2.9管线类别建(构)筑物附 属 设 施电 力变 电
23、 所(站)、配电室、电缆检修井、各种塔(杆)杆上变压器、露天地面变压器、各种窨井、人孔井电 信变换站、控制室、电缆 检修井、各 种 塔(杆)、增 音站交接箱、分线箱、各种窨井、检修井4.2.10 工区内缺乏明显管线点或在巳有明显管线点上尚不能査 明实地调查中应査明的项目时,应邀请熟知本地区地下管线的人 员参加或通过开挖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4.3地下管线探査物探方法和技术4.3.1 探査隐蔽地下管线的物探方法应具备以下条件:1被探查的地下管线与其周围介质之间有明显的物性差异;2被探查的地下管线所产生的异常场有足够的强度,能从 干扰背景中清楚地分辨出来;3探查精度达到本规程第3.0.12条第1 款
24、的规定。4.3.2 探查地下管线应遵循以下原则:1从已知到未知;2从简单到复杂;3方法有效、快捷、轻便;4相对复杂条件下根据复杂程度宜采用相应综合方法。4.3.3 地下管线探查的物探方法应根据任务要求、探查对象和 地球物理条件,可按本规程附录C选用。4.3.4 地下管线探查前,应在探查区或邻近的已知管线上进行 方法试验,确定该种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有效性、精度和有关 参数。不同类型的地下管线、不同地球物理条件的地区,应分别 进行方法试验。4.3.5 探查金属管道和电缆应根据管线的类型、材质、管径、埋深、出露情况、地电环境等因素按下列规定选择探查方法:13法;2接头为高阻体的金属管道,宜采用频率
25、较高的电磁感应 法或夹钳法,亦可采用电磁波法,当探查区内铁磁性干扰小时,可采用磁场强度法或磁梯度法;3管 径(相对埋深)较大的金属管道,宜采用直接法或电 磁感应法,也可采用电磁波法、磁法或地震波法;4埋 深(相对管径)较大的金属管道,宜 采 用 功 率(或磁 矩)大、频率低的直接法或电磁感应法;5电力电缆宜先采用被动源工频法进行搜索,初步定位,然后用主动源法精确定位、定深,当电缆有出露端时,宜采用夹 钳法;6电信电缆和照明电缆宜采用主动源电磁法,有条件时可 施加断续发射信号。4.3.6 非金属管道的探査方法宜采用电磁波法或地震波法,亦 可按下列原则进行选择:1有出入口的非金属管道宜采用示踪电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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