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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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中联评报字2012第第 1051 号号 中中中中联联联联资资资资产产产产评评评评估估估估集集集集团团团团有有有有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司司司司 二二二二一一一一二二二二年年年年十十十十二二二二月月月月二二二二十十十十五五五五日日日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1 摘要2 资产评估报告 7 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7 二、评估目的11 三
2、、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1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3 五、评估基准日13 六、评估依据13 七、评估方法1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其情况25 九、评估假设26 十、评估结论2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9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3 十三、评估报告日 34 备查文件目录 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 页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
3、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五、我们出具的评估
4、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2 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2012第 1051 号 摘摘 要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06%股权置换项目之经济行为,对所
5、涉及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评估基准日为 2012 年 8 月 31 日。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资产评估。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8 月 31日市场价值为 617,018.37 万元,较其账面值
6、590,485.22 万元,增值26,533.15 万元,增值率 4.49%。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关于本次评估引用其他机构审计结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3 页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账面价值已进行了调整,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2】3640 号审计报告,属长式报告。委托方同意受托评估机构在审定基础上进行评估。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阅读
7、本报告时应参考上述审计报告一并阅读。关于资产及产权瑕疵事项:1.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往来款性质的资产和负债,由于发生时间较长,经手人较多,无法提供债务人、债权人地址、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无法寄发询证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评估证据,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2.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评估范围内的 2 个子公司: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账面价值(元)1 沈阳市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5.29 3.60%85,516,178.37 2 沈阳水务热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0.8.17 34.00%1,700,000.
8、00 由于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或不具有控制权,因此截止评估报告日未能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相关资料,本次评估对上述长期投资以账面金额列示。另根据 关于转让沈阳水务热源发展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意见(沈国发【2011】74 号)文件,沈阳市国资委同意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沈阳水务热源发展有限公司 34%国有股权予以转让。该事项目前正在办理中,未签署相关协议。3.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土地价值是根据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华评报字(2009)第 20 号和辽华评报字(2009)第 21 号组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入账的,部分公司未按资产明细入账。仅以评
9、估增值额 1 笔列示。4.房产多数为接收的泵站、水源地房屋等,土地多数为划拨用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4 页 大部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部分有证资产尚未办理有关的产权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5.本次评估中对上述房屋建筑物面积,构筑物及辅助设施体积、长度,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以被评估单位申报为准。6.由于条件的限制,对委估资产中的地下管网等隐蔽工程的长度、材质、规格型号等参数无法实地一一核实。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技术图纸、档案等资料和申报的数量为准。
10、7.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也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和内部结构、以及地下埋藏的管线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是在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和申报数量、有关情况介绍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做出的判断。8.截止评估基准日,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职工住房尚未进行房改,本次评估中对上述职工住房按照账面金额列示。9.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多为划拨取得,本次评估结果中均未包含土地出让金。所扣土地出让金是按沈阳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文件(沈规国土发200864 号)相应级别土地出让金修正后扣减的,可能与改变土地取得方式(出让)时土地管理部门核定的补交出让金
11、数额不符,其差额对评估结果会产生一定影响。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5 月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部分资产、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排水管理处资产经评估后整合组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完成账务处理,注册资本 40 亿元,资本公积 35.25 亿元。该资本公积中包括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各水厂与原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5 页 沈阳水业有限公司往来款 631,984,609.32 元。根据20
12、11年3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置换股比的批复”(沈国资【2011】21 号)文件,以沈阳市国资委持有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的股权,置换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股权和债权。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5 月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2011 年 3 月 31 日经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决定,因沈阳水业有限公司已经随沈阳发展的退市而退出经营,认定该往来款不具备资产的特征,也不符合优良资产的概念,将631,984,609.32 元,调回了沈
13、阳市自来水总公司。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 月在账面调减了其他应收款与资本公积,并对以前年度(2008-2010 年)的其他应收款与资本公积进行了追溯调整披露。故本次审计的期初数(2012 年 1 月 1 日)和审计时点数(2012 年 8 月 31日)的其他应收款与资本公积中均不含 631,984,609.32 元。本次评估结论是在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31 日审计后资产负债基础上得出的,故本次评估结果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中亦不包含各水厂与原沈阳水业有限公司往来款631,984,609.32 元。为保持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的完整
14、性,特此披露,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关于对外担保及未决法律诉讼 截止评估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及未决法律诉讼信息。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存在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6 页(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
15、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资产评估报告须经备案(或核准)后使用,经备案(或核准)后的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起,至 2013 年 8 月 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16、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7 页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 资资 产产 评评 估估 报报 告告 中联评报字2012第 1051 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一、
17、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企业为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委托方概况(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7 号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陆佰肆拾贰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100000060257 法定代表人:李久旭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经营范围:供暖,设备安装,工业管道,土建工程施工;非标准结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8 页 构件制造、安装,硫酸铵(销售给指定单位),水
18、暖材料零售。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集中供热为核心,集科研设计、工业安装、房地产开发及股权投资于一体的集团化上市公司,供热规模位居全国第二位,是全国最大的专业供热上市公司。公司的发起人是沈阳市热力供暖公司,1993 年 6 月经沈阳市体改委批准整体改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了沈阳热力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 1 月 8 日,更名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2 月 27 日,公司 A 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自 1997 年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已成功完成了首发、两次配股和一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达 8 亿元。股权结构为国家股占 35.10%,社会公众股占 64.90%。(二)被评估企
19、业概况(二)被评估企业概况 被评估企业名称: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住 所: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国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亿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水务行业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管理;自来水生产、供应、销售及服务,排水运营、管理及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污水处理及管理,政府规定的涉水项目费用的收取;自建供水水源及设施的管理等;市政工程施工及设备安装;管道及机械电子产品销售及供应;水质化验、二次加压贮水设施的清洗消毒;水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场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水务集团于2008 年5 月29 日经辽宁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
20、资(辽隆(2008)第 004 号验资报告)和经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9 页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沈国资发【2008】72 号)注册成立。将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部分资产、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排水管理处资产,供水管网、城区排水主管网等资产进行整合,设立的,即将原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市环保局所属的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污水处理)、市城建局所属的市排水管理处资产以及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地下水资源收费和自备井日常管理职能整合。实现了水资源区域一体化管
21、理;供、污、排一体化经营,生产、运营、服务与资本一体化运作,从体制和机制方面解决沈阳市水资源运营与管理中存在的资源分散、效率不高、机制不活、体制落后的问题,对提高城市民生行业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40 亿元,出资人为市国资委,授予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权。根据2011年3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置换股比的批复”(沈国资【2011】21 号)文件,以沈阳市国资委持有水务集团 4.06%的股权,置换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新东方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00%的
22、股权和债权。水务集团于 2011 年 5 月完成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又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进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原股东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水务集团股权结构为:沈阳恒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水务集团 95.94%股权,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水务集团 4.06%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水务集团主要包括 20 个事业部及分支机构和 7个子公司。其中:1.水务集团机关事业部,负责整个集团所属公司经营管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23、公司 第 10 页 2.沈阳供水发展事业部包括 8 座水厂。共有地下水取水水源 32 处、取水井 476 眼,主要负责对地下水和地表水进行处理,以满足沈阳市居民用水的需要。3.沈阳水务运营管理事业部包括 8 个按行政区域划分的营业处、综合营业分公司(稽查大队)、沈阳水务管理处、沈阳市东泰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对全市用水户的查表、收费以及二次加压供水、管网管理与维护、发展新用户等工作。4.截止到评估基准日时,水务集团子公司见下表: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账面价值(万元)1 沈阳翟家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8.5.29 100.00%23,662.31 2 沈阳市排水公司
24、2008.5.29 100.00%201,267.69 3 沈阳市振兴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5.29 3.60%8,551.62 4 沈阳水务热源发展有限公司 2010.8.17 34.00%170.00 5 沈阳水务威派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6.7 51.00%202.70 6 沈阳沈宁水务计量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1.6.7 51.00%118.13 7 沈阳水务供水管理有限公司 2011.3.17 100.00%200.00 水务集团是沈阳地区最大的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企业。供水能力170 万立方米/日,供水面积 210 平方公里,供水管网总长度 2,721.5 公里
25、,在装水表 134.9 万块,供水人口 412.6 万人,用水户 150.4 万户。我市是全国大城市中唯一由供水企业全部接管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普遍采用二次加压,目前实际运行泵站 124l 处,全市基本实现了全天 24 小时供水。目前,水务集团污水处理能力 l31 万立方米/日,承担城区 57 条主要干道排水和防汛工作。水务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进行核算,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时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持有的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06%股权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 11 页 项项 目目 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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