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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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0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拟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158 号(共一册 第一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2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2、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5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5 二、评估目的.8 三、评估范围.9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9 五、评估基准日.9 六、评估依据.9 七、评估方法.1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2 九、评估假设.13 十、评估结论.1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14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5 十三、评估报告日.16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18 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声声 明明 一、本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础
3、上形成的,仅在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二、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无关。三、本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
4、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六、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七、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及业务助理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九、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北京华
5、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158 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综超)拟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为此,需对拟转让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上述拟转让资产的价值。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华联股份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原则为
6、前提,并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的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必要的勘察核实,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财务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实、查证、估算、分析和调整等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得出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09 年 3 月 31 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华联综超提供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5,790.69 万元;调整后资产账面值 5,790.69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 5,795.55 万元,评估增值 4.86万元,增值率 0.08%。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结果汇
7、总表及评估明细表。本评估结论仅对华联综超拟向华联股份转让资产之经济行为有效。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3月31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可能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法定代表人: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刘海生 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建忠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8、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中企华评报字2009第 158 号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资产,为此,需对华联综超拟转让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华联股份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拟转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09 年 3 月 31 日的价值作出了公允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
9、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一)本项目委托方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企业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简称:华联股份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50 号 4.注册资本:2492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赵国清 6.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银饰品、花卉、家具、日用杂品、土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传真机、移动电话、寻呼机及配件、饮食炊事机械、制冷空调设备、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化工轻工材料、建筑材料、民用建材;仓储、洗衣、劳务服务;
10、摄影、彩扩、打字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中介除外);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连锁店经营管理;家居装饰;出租商业设施;日用品修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资产经营;零售:包装食品、副食品、粮食(限零售)、饲料、烟、内销黄金饰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音像制品、汽车配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健身器材设施(限分支机构经营);美容美发、复印、健身服务、电子游艺、经营场地出租(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7.历史沿革:
1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中商股份有限公司(“中商股份”),系经国内贸易部1997内贸函政体法字 446 号批复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89 号批复批准,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88 号批复批准,中商股份于1998 年 5 月 4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为17,800 万股。后经转增总股本增至 24,920 万股。经 200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中商股份变更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经 2006 年 7 月 3 日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
12、006 年 7 月 10 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送股,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股获得 3 股的对价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7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1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19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86%。8.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单位单位)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2005-12-31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万元万元)37152.28 133816.96 115866.68 117240.05 营
13、业利润营业利润(万元万元)1858.3 5245.71 1918.57 1298.63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万元万元)5658.4 4941.78 3997.3 3049.13 净利润净利润(万元万元)5021.43 2558.58 1837.75 1040.51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万元万元)85520.38 113650.32 120775.99 134663.87 负债总额负债总额(万元万元)21578.41 54928.33 65137.5 84378.69 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万元万元)63941.96 58721.99 55638.5 47641.34 (二)资产占有方概况:1.企业名称
14、: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2.简称:华联综超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经贸大厦负 2 层 3 号 4.注册资本:48480.792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彭小海 6.经营范围:销售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医疗器材、五金交电化工、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产品)、包装食品、包装饮料、土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工艺美术品、首饰(金银饰品除外)、家具、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制冷空调设备、饮食炊事机械、劳保用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仪器
15、仪表、农机具、花卉、饮料、酒;中餐(含制售主食、西食制品);西餐;打字;零售、邮购公开发行的国内版书刊;烟(限零售);零售内销黄金、白银饰品;劳务服务;日用品修理;摄影;仓储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出租商业设施;信息咨询;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生鲜蔬果、粮油食品、副食品的销售;中西糕点(含裱花蛋糕)及面包的制作与销售;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及销售;音像制品、美容美发、洗衣服务、复印、健身器材设施的销售及健身服务;汽车配件销售、电动车、摩托车及配件销售;经营场地出租;制售豆腐、豆浆、面包;现场分装销售熟肉制品;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
16、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散装非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制品、水产、鲜肉、禽蛋、茶叶。7.历史沿革: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0)309 号批复批准,由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4 月 19 日依法变更设立,变更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57.29 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93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万股,发行后公司股本为 12,557.29 万股,注册资本为 12,557.29 万元。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华联综超由
17、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03华联综超向华联股份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年年末总股本 12,557.29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25,114.58 万股。华联综超于 2005 年 8 月 29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814.58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300 万股。根据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华联综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2005 年年末总股本25,114.58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2,648.9
18、54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3 号文批准,华联综超于 2006 年 5 月 17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4,643.9628 万股,增发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7,292.9168 万股,注册资本为 37,292.9168 万元。根据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华联综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2007 年年末总股本 37,292.9168 万股为基数,每 10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48,480.7918 万股。8.财务数据 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单位单位)2008-12-31 2007-12-31 2006-12-31 2005-12-3
19、1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万元万元)861845.45 740194.81 591188.19 530083.28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万元万元)15492.32 28791.17 22558.46 20095.63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万元万元)15027.48 28620.93 23046.64 19845.89 净利润净利润(万元万元)11700.76 20208.33 16743.84 13011.06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万元万元)521320.55 383273.8 330707.8 243308.1 负债总额负债总额(万元万元)344932.35 218586.77 178291.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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