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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严格执行*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各项内容.坚持依法理财、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和兼顾一般的原则.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三条 各科室发生的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收支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小钱柜”,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第四条 职工因公借款须经局长审批,借款人应在办事结束后五天内结算清楚,余款返回;前帐不清不得办理第二次借款;大额借款提前一天通知财务人员准备,因私借支一律不予
2、批准。第五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按规定的范围支付现金,如临工工资、差旅费、交通费及小额支付等.财务室的现金除保留开户银行批准的库存限额外,都要及时存入银行,以保证现金的安全。第六条 银行结算要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结算的管理和控制。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七条 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局长对全局资金使用管理负总责。重大开支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日常公务开支,由有关人员向局长请示,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的标准开支.第八条 报帐实行经办人员负责制,经办人员在相关票据上签字并附有关清单,填写局财务统一印制的报帐单,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由财
3、务人员审核呈局长签字方可报销.第九条 办公、卫生及劳保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需大量购买或印刷的各类表册、文件汇编等,业务科室会同办公室、财务室实行比价、比货采购。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领用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发放。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标准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每年订阅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第十条 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下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报销要经财务人员审核后,呈局长签字方可报销.外出学习、培训等,报销时必须附有局长签字的主办单位通知或考察学习请示文件。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
4、得作为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报销凭据。第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的,事先由相关科室请示局长同意,再由办公室填写派餐单,并明确接待标准,在报帐时实行“一票二单”(正式发票、派餐通知单、报帐单),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呈局长签字方可报销。第十二条 会议费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和费用,主办科室、财务室负责编制、审核各类会议的住宿费、伙食费标准,由主办科室报请局长批准后开支。第十三条 大型维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一般维修由办公室、财务室编制维修计划和审核费用,报局长审批后进行维修。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实行办公室派车制度,业务科室使用车辆产生的过路费、汽油费等,由驾
5、驶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在相关票据上签字方可报销。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由办公室汇报局长同意后开支。第四章 会计核算管理与工作责任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第十六条 原始凭证的取得、报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出票单位公章及财政票据监制章或税务局监制章.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写凭证的日期、填写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写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原始凭证的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分类归档,妥善保管。严格遵守
6、档案保密制度,财务档案除司法、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和因工作需要审查、调阅、查询财务账目时,财务人员可以按要求提供资料之外,任何人员不得调阅、查询、审查财务账目,财务人员更不得私自对他人提供财务信息。财务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单位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纪、依章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业务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对经手开支的债权、债务及事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在资金使用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纪、依章给予纪律和行政处分。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 财务室
7、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并设立固定资产保管卡,做到帐、卡、物三相符。第二十条 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登记.对单位固定资产的转让、报废、报损等,会同财务室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审批后处置,并及时完善登记手续,做好固定资产帐务处理。对使用固定资产的管理要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使用、管理、责任到人,实行年度清理盘点,防止资产流失。第二十一条 各类资产原则上不得外借和擅自带回家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领手续后才能借出,并保证按时归还。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做到谁损失,谁赔偿.第六章 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的财务纳入局机关统一管理,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第二十三条 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四条 局属各事业单位 5000 元以上的购物,10000 元以上的基建项目报市局审批。第二十五条 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局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强化资金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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