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模板】.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模板】.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模板】.pdf(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院 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管理办法(试行)为增强进修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改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全院教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使教职工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与学院的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与合理使用的良性循环,特制定以下办法。一、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种类 1、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2、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3、博士后进站研究学习。二、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的基本条件 1、申请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者,应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在本院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
2、上。2、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学院学科专业或管理岗位需要相符。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申请程序 1、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个人申请,所在系部给出基层推荐意见,教务处给出推荐意见,分管院领导给出推荐意见。2、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个人申请,所在部门给出基层推荐意见,分管院领导给出推荐意见。3、*学院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教育学习申请表由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根据学用相适应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审,提出推荐意见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四、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有关规定 1、经学院批准同意,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学习学费报销规定:(1)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学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模板 贵州 轻工 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 在职 提升 学历 学位 教育 学习 管理办法 试行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