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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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考 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姓 名 李 四 性 别 男/女 需贴上 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1990 年 XX 月 XX 日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 政治面貌 党员/团员/群众 籍 贯 广西南宁 民 族 壮 族 身份证号 4521XXXXXXXXXXXXXX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广西 省(区、市)南宁 市(县)XX 镇 XX 村 XX 屯 XX 号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单位 广西大学 邮政编码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大学东路XX 号 53XXXX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广西大学 本人联系电话 150XXXXXXXX 毕业学校及专业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
2、 毕 业 时 间 2016 年 XX 月 XX 日 最后学位 硕士学位 最后学历 硕士 报 考 单 位 清华大学 报考专业 行政管理 1 自愿报考本计划。2 自愿签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 8 年(含 8年)。允许非在职考生毕业后到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就业。3 毕业后,同意由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协议要求转回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同意由学校将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将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注:考生
3、若同意上述 3 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考生签字李四XXXX 年 XX 月 XX 日 单位意见(在职考生):(盖章)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盖章)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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