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1.pdf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1.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_1.pdf(2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承包商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油销售江苏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工程承包商在厂区内进行高处作业活动管理。第二章 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第四条 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类。1、一般高处作业分为三个级别:a)一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25 米(含 5 米)高处的作业;b)二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515 米(含 1
2、5 米)高处的作业;c)三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1530 米(含 30 米)高处的作业。2、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殊高处作业。a)特级高处作业:指高度在 30 米以上高处的作业。b)雨雪天气;c)夜间;d)在有限空间内的高处作业;e)接近或接触带电体;f)突发灾害的高处作业;g)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分级具体见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第三章 高处作业的审批与管理 第五条 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管理,凡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见附件),否则严禁进行高处作业。第六条 高处作业票的办理 一级高处作业票办理:作业单位(外来承包商及
3、各单位维修等部门)首先到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领取高处作业票,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由作业区域所在部门负责后续办理。(分别由作业人、监护人、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作业区域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批准。)二级及以上高处作业票办理:按一级高处作业流程签字后,报公司工程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审核,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批准。第七条 高处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由作业人持执,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执。一张高处作业票只限一处使用,有效期不得超过 3 天(连续作业不超过 24 小时)。间断作业在重新作业
4、前,作业现场(生产车间)、作业单位安全监督或双方负责人应到现场重新确认安全措施,如有变化,应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作业。第八条 监护人由作业单位指派专人监护。第九条 三级及特殊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要编制作业方案,审批程序同高处作业票审批程序。第十条 高处作业结束后,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将高处作业票第二、三联作业票交到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封票管理,保存期为一年。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将高处作业票内容及时录入HSE 信息系统。第四章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高处作业应使用合格的脚手杆、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
5、靠。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确保其完好、牢固。第十二条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凡患有神经性、器质性病变(包括癫痫病、精神病)及高血压、低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手脚残疾、酒后、睡眠不足及医生证明不能从事高处作业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作业前将体检报告(一般高处作业当年有效)报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作业基准面 30 米以上作业人员,每次作业前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作业。工程项目所在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审核作业人员体检报告后方可签发高处作业票。第十四条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材料严禁上下投掷,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6、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要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第十五条 不得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设施。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应事先详细检查有无破裂或损伤,不合格品不得使用,安全带必须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距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当遇特殊情况并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或作业现场无法满足系挂要求的高处作业,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
7、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第十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应穿轻便衣着,不得穿硬底、铁钉(掌)和易滑的鞋(靴)。第十八条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骑坐在脚手架的栏杆上、墙头上、砖堆上或踏在、倚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它构件上。严禁在作业跳板上睡觉。第十九条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第二十条 在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将走道和作业处的冰、雪打扫干净,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第二十一条 当有六级以上(含六级)的强风(风速达 10.8 米/秒)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在 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处作业,在 3
8、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89)标准中“重劳动”工作时间轮换作业。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坚固的结构物(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如因作业需要必须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横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时,应采用安全绳、自锁器、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或安全措施。第二十三条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第二十四条 使用移动梯子应做到:1、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平时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修理;2、梯子在使用前,必须放置稳固,与地面夹角以 6070为宜,梯子顶端应与建、构筑物靠牢;3、在木板式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角应有金属防滑器;在混凝土式硬光
9、滑的地面上使用时梯角应有橡胶套合成纤维防滑垫,必要时应有专人扶持;4、严禁两人同时站在同一单梯子上进行工作,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梯子顶端,用靠梯时应距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两步。靠梯、人字梯应用绳索进行固定,且固定联接绳索在作业前要检查合格,不得用电线等其它物品代替;5、梯子上有人时,严禁移动梯子;6、在转动机器附近使用梯子时应在梯子与机械的转动部分之间,设置临时防护隔离设施;7、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 30cm 为宜。第二十五条 特殊高处作业,要专门设置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设施(如对讲机等),并由专人负责通讯联系。第二十六条 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
10、电梯、罐笼严禁乘人。必须使用非载人电梯、罐笼运送人员时,使用单位要写出使用非载人电梯、罐笼运送人员的报告,经电梯、罐笼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批准报告必须明确使用时间,并明确安全监督人员。第二十七条 遇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作业单位主管领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事前确定的应急预案口头批准作业,作业后立即报安全部门备案;需继续作业时应补办作业票证。第二十八条 严禁无监护人作业。第二十九条 脚手架搭设应避开高压线,无法避开时应保证高处作业中电路不带电,或者操作人员在脚手架上带工具、材料活动范围与导电线间的最小距离大于安全距离(电压110kV 时 2m,220kV 时 4m)。第三十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处 作业 安全管理 规定 _1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