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数据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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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 府 采 购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大数据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686-2141B1520106Z采购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 年 1 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9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5第五章采购需求4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5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98115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大数据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 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0686-2141B1
2、520106Z项目名称:大数据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3,714,900.00(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壹万肆仟玖佰元整) 最高限价:13,714,900.00(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壹万肆仟玖佰元整) 采购需求: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四梁八柱深地基” 的总体设计思路,依据“边共享、边整合;边应用、边完善”的建设原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形成了面向“深地基”的大数据行动计划筑基工程项目方案。将基于以目录链为核心的数据全流程管控机制,在充分整合和利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构建较为完善的大数据“汇、管、用、评、安全”全流程一体化能力体系,打造面向全网络、全流程、全
3、集约、全通道的“四全”能力,促进数据能够依法、安全、有序、自由地流动,推动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模式的高效转变,支撑数字政府、数字经济、领导决策等重要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加强对大数据综合性应用的市级统筹、管理和试点应用,筑基工程提出要开展大数据平台应用支撑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制章流程、建设多级授权机制、加盖骑缝印章、完善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电子印章系统与更多的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和签章模板制作;二是构建数据可视化应用支撑中台,为各部门提供数据可视化分析和开发服务支撑;三是搭建大数据管展中心大屏综合展示系统,初步实现城市若干领域的运行监测功能;四是针对大数据中心承担的大数据行动计划业
4、务,针对数据管控、系统与运行监控、安全监测与分析搭建相应的内控系统;五是建设专区的管控系统,能够对数据出入专区、用户访问数据情况进行管控;六是建设“万用表”支撑工具,初步实现基于多层职级的用户权限管控关系表与业务流数据之间的结合应用。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执行周期为 12 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
5、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之外,同时, 须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4)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12 时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16 室
6、方式:现场购买(仅需携带开票信息)售价:每套文件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 年 2 月 23 日 9 点 15 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一层 109 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2、本项目共分一包进行招标。3、本项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7、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4)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 141 号)(5)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京广支行银行账号:955088002567060019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 57 号院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
8、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3 号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 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1.3 “采购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相关服务。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若除此之外若有其它资格要求,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进行规定:1.2.1 供应商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9、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2.3 信用良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4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之外,同时,须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
10、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1.2.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1.3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采购,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3.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由各方同时盖章。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其他成员单位名称,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及各方
11、所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投标协议的原件须编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并提交。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联合体视为无效投标。1.3.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1.6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
12、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7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7.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7.7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
13、府采购合同;1.7.8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9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7.10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7.11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8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 资金来源2.1 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3. 投标费用3.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14、。4. 适用法律4.1 本次采购属服务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
15、和采购需求等。5.3 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并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该书面疑问以书面形式答复该供应商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
16、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4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以确认。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17、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时,应当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8.1 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者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8.2 本项目针对分包的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若允许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供应商
18、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8.3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9. 投标文件构成9.1 供应商应当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投标书(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2开标一览表(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自拟)附件 4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请按格式填写) 附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请按格式填
19、写)附件 6履约保证金保函(如适用,中标后开具,无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的内容)7-1 营业执照7-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按格式填写)(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3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文件7-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7-5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7-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请按格式填写)7-7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 8服务明细表附件 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请按格式填写) 附件 10-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10-2
20、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10-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1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请按格式填写)附件 12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专业担保机构格式)(如适用,中标后开具,无需编制在投标文件中)9.2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均应当为真实、有效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9.3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9.4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应当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21、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同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 3)上标明投标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10.3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以根据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4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确定的,不得擅自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
22、属于无效投标情形。10.5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以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即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其投标无效。10.6 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11. 投标保证金11.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最迟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下列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23、)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2)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 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11.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1)支票 (2)汇票 (3)本票(4)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 汇款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为上述其他形式的,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入账手续,入账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未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11.4 凡是没有提交投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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