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条款解读与企业应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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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解读与风险应对主讲人:洪文松1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劳动合同法重点条款v总则v劳动合同的订立v合同履行与变更v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非全日制用工一、总则v1、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v2、适用范围扩大;v3、订立劳动合同的五大基本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v4、规章制度:A、强调程序的民主性;B、工会、职工有权提出修改制度;C、制度要公示;D、重大事项也要民主决定。二、劳动合同订立v1、事实劳动关系:A、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B、用工后一个月内未建立劳动合同的风
2、险;v2、无固定期限合同:A、三类人有权签;B、劳动者提出订立不是必要条件;C、应签未签的法律后果;v3、劳动合同必备条款:A、增加当事人基本情况、工作地点、社会保险条款;B、违约金、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再是必备条款;v4、工资的确定原则:A、有约定的从其约定;B、约定不明的适用集体合同;C、没有集体合同约定的,同工同酬。二、劳动合同订立v5、试用期规定:A、仍然以合同期为确定依据;B、只有试用协议,试用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C、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D、试用期可以解除的情形;E、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F、解除要说明理由;G、违法试用的要赔偿。v6、服务期:A、专项培训费用
3、,提供专业技术培训;B、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C、违约金要执行递减原则;二、劳动合同订立v7、竞业限制:A、只适用三类人;B、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C、违约金双方约定;D、范围、地域双方协商;E、期限2年。v8、合同无效:A、三种情形;B、无效确认机构;C、无效合同的报酬确定。v9、其他:劳动合同的文本、抵押或担保、双方知情权。三、合同履行与变更v1、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v2、拖欠或克扣工资的支付令;v3、劳动者拒绝劳动权的表现情形;v4、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形;v5、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原则;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1、劳动者的辞职权:vA、提前30日书面通知;vB、
4、提前三日通知(原为随时告知)解除:试用期内;vC、可以解除;(1)、未提供劳动条件和安全条件的;(2)、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4)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5)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D、立即解除(无需通知改为无须事先告知):(1)、强迫劳动;(2)、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人身安全。v只有A、B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1)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或者经教育无效的;(2)采取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v3、用人单位限制解除情形;v4、经济性
5、裁员在20人职工总数10%以上,增加情形:(1)客观变化;(2)防治污染搬迁;(3)转产、技术更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5、禁止性解除情形;v6、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程序:通知工会;v7、劳动合同终止情形:(1)期满;(2)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3)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4)破产;(5)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8、劳动合同不得终止情形。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v9、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形:(1)单位违法导致劳动者辞职;(2)单位的限制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3)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4)用人单位单方终止有固定合同;
6、(5)破产、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v10、经济补偿金:(1)年限;(2)标准;v11、逐渐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v12、解除手续和备查时间。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1 1)合意解除【第三十六条】(2 2)单 方 解 除员工单方解除权预告解除【第三十七条】即时解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过错性解除【第三十九条】非过错解除【第四十条】裁员【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 条条劳动法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试用
7、期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试用期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 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三
8、十九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9、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之过错性解除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
10、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之非过错性解除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二十人以上或者
11、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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