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珠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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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四五珠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 年)2023年1月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仅5家,综合入住率约80%,远远高于全市平 均水平,未能有效满足潜在群体刚性服务需求。)同时,在长 期护理保险全面铺开前,在院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每月承 担的费用在5000至10000元之间,家庭负担较重。发展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省实现更高水平幸福广东的重要发展 机遇期,也是我市大力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的重要攻坚期。党中央明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 国家战略,做出重大部署。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 作出重要指
2、示,召开了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新 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 服务体系规划,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顶层设计基本健全,为加 快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从 珠海情况看,双循环战略、“四区叠加”等战略红利、政策红 利、区位红利、窗口红利将集中释放。全市经济社会将进入转 型发展窗口期、跨越发展关键期、破局突围攻坚期。老龄事业 发展迎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稳步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 快建设、“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不断丰富、国内国际双 循环新发展格局加速构建等重大战略机遇。随着老龄事业政策 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放开,养老行业热度持续升温, 老
3、龄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市场活力持续激发。新一轮科技变革2 ”医疗养老并重”,即养老机构同步配套建设综合医院或护理院,实现医疗、养老并重发展, 能基本实现非危急重病老年人在机构内医养共享为养老发展赋能,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科技要素支撑能 力大幅提升,有利于养老服务业的加快发展和质量水平的整体 提高。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 工作、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 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 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
4、 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 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目的,紧紧围绕“产业第一、交通提升、 城市跨越、民生为要”的工作总抓手,抢抓“四区叠加”历史 发展机遇,对标国际化、现代化要求,奋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 晚年。(二)基本原则L党委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党对老龄事业的全面领导,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凝聚社会共识,构建长效 机制,全面统筹规划。提升全社会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系统 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能力,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老年人 切身利益作为老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落实好“五 个老有”目标。2
5、.以人为本,共建共享。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 盼”,完善老龄事业保障和服务体系。坚持党委、政府、社会、 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搭 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 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中充分 发挥作用。3 .分类分层,多元保障。推进为老基本服务设施科学布局, 建立健全不同健康状况、不同年龄阶段老年人分类保障和服务 制度,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 为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坚持 基本与普惠双向并举,充分调动
6、社会力量,为广大老年人提供 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4 .双轮驱动,创新发展。坚持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把科 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动力和战略支撑,依托信息 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科技手段,推动养老、医疗等服务的模 式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不断为老龄健康事业发展和养 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赋能,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三)发展目标1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老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社会保-10 - 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建成居 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综合连 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7、不断完善,数字信息和智能 科技助力老龄事业发展成效明显,老年人社会参与广泛深入, 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扎实推进,敬老爱老孝老助老社会环境进一 步优化,广大老年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明显提升。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 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可 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更加高效优质,养老保险得到健全和有效衔接,老年社会福利 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养老社会财富储备稳步增加, 劳动力有效供给进一步改善。坚持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 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保、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共同发 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养老
8、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 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充分、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有力、社区养老服务集约便捷、机构养老服 务提质增效、大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城乡覆盖、功能完善、 保障基本、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养老服务工作体系基 本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 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基本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健康教育、预防保健、-11 - 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顾、安宁疗护“六位一体”全生 命周期,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具有珠海特色的老年健康服务 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行 为更加全面
9、普及,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深度发展, 以需求为导向,线上线下相支撑,覆盖城乡居家、社区、机构 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老年人教育培训、文 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围绕老年人的 衣食住行、康复护理型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 明显增强,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老龄事业和老 龄产业双轮驱动、高质量融合发展态势显现。老年友好型社会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 得到充分保障,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度明显 提高。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深入开展,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成效 明显,老年优待政策更加普惠,“智慧助老”行动深入扎实
10、开 展,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趋浓厚。2. 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 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进一步健全老年社会 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大基石,不断 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水平,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普 遍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12 -表2珠海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表序号主要指标2020 年2025 年标性 指属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9%99%预期性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95%以上预期性3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60%约束性4有集中供养意
11、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约束性5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 构覆盖率33%60%预期性6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90%以上约束性7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100%预期性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2%55%约束性9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38.94%65%以上预期性10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48.75%65%预期性11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37.5%60%预期性12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老年人比例27.2%30%预期性13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90%95%以上预期性14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 设施达标率1
12、00%约束性15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的区覆盖率100%100%预期性16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1名及以上预期性17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 老龄事业的资金占比55%55%以上约束性三、主要任务-13 -(一)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L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 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及税收递延型 养老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 系。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进机关事业 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
13、制度全 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 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推进对缴费困难群体的帮扶。全面落 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政 策。继续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纳入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努 力将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提高到99%积极探索将机关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纳入街道社区实行 社会化管理。以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为目标,推进符合条件的困 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2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坚持完善以基本医疗保 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保、商业健康保险、慈善 捐赠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稳步提升医疗保障 水平
14、,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完善覆盖全民、依法依规 分类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稳定 在95%以上。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落实医疗保障待 遇清单制度,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推进门诊共济保-14 - 障改革,增强统筹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能力;完善高血 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推进早诊早治、医防融合。做 好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政策落地实施工作,探索附加补充医 疗保险项目支持医养结合政策,更好发挥医保在推进医养结合 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发 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满足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持续推 进“银龄安康行动”,巩固老年人
15、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鼓励 自付费投保,服务驻点覆盖率达90%以上。3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推动建立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助力我市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商业 保险机构开发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4 .提高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全面落实和完善 高龄补(津)贴及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 推动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有效衔接,形成基本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重点保障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 长期照护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逐 步提高补贴标准。强化对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服务,符合相
16、关 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 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 年人的“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困难老年人遭遇到的突发性、 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待遇政策衔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老年人,资助 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 门诊特定病种、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应 保尽保,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5 .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财富储备。优化政府、企业、居民 之间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 系,合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引导积极就
17、 业和优化家庭资产配置,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业务,鼓励家庭、 个人建立养老财富储备,夯实居民财富积累。明晰各级政府在 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支出责任,强化各级财政的投入保障作用, 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L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法治建设。用足 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珠海经济特区居家养老 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进程,聚焦“小切口”,针对“居家养老” 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作出系统规定,解决关键问题,服务养老 “大民生”。完善特困老年人兜底供养制度。强化政府兜底保 障职能,为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 住房救助和殡葬
18、基本服务减免等方面保障。合理制定特困老年 人集中供养服务计划,优先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的集 中供养需求,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全部实现集中 供养。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16 - 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 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事项纳入政府向社 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满足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的基 础上,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 家庭的老年人。统筹推动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在老 年人能力、需求、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的衔接互通、 标准互认、结果共享,实施统一互认的老年人能
19、力与需求评估 国家标准,推动培育一批具社会公信力的专业评估机构。2.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含承 包经营、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等模式)的兜底保障核心功能, 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计划生 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健全市、区、 镇(街)分层兜底保障体系,镇(街)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满足 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市、区公办养老机构分别作为镇(街) 公办养老机构的补充,充分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普惠养老服务 需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 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
20、、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 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加快推进市、区两级公 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市、区两级分别建设不少于1家五星 级养老机构,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虬支持具 备条件的机构设置认知障碍老人照护专区。支持公办养老机构-17 -目录“十四五”珠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1-一、“十三五”时期重大成就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1-(一)发展基础-1 -(二)发展环境-6-二、总体要求-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发展目标-10-三、主要任务-13-(一)夯实社会保障基础,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14-(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
21、养老服务提质增效-16-(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老龄化-21-(四)深化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24-(五)践行积极老龄观,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26-(六)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29-(七)提振银发经济,挖掘老龄社会消费潜力-30-四、保障措施-33-(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33-(二)强化要素保障,推动多元投入-34-(三)健全数据支撑,提高智能化水平-34-(四)扩大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质量-35-(五)加强监管评估,确保取得实效-36-在充分发挥兜底保障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更多普惠适用的养 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机构养老服务。落实社会资本
22、举办 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市场需要, 适度有序开办面向中高收入群体的高端养老机构。专栏1:公办养老机构升级改建工程1 .加快市、区5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项目建设。重点针对基础条件、设备配置、 服务功能、人员配备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2 .全面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能力。对养老机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 查到位、有效整改、及时消除、长效管控。全面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养 老机构对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能力。3 .对效能不达标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采取关、停、并、转等多种方式进行 资源整合、优化布局;对环境设施、地理位置较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
23、敬老院) 进行改造升级、强化功能,拓展延伸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4 .“十四五”期间,每个行政区均须建有一间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 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中心),优先满足辖区内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 员专业照护需求。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 珠海市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 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严格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低 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旧城区和已建 成住宅小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实现 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配置养老服务设施,重 点改造20
24、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鼓励探索对相邻居住区的 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统一运营管理。 支持珠海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加强对机构、镇(街)养-18 - 老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指导,推进城市“街 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和农村“区-镇-村”三级服 务网络的建设,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养老服务网络。完善镇(街) 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承担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 门服务和区域统筹指导等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村(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站建设,逐步提供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康复护理、 陪诊转介、家庭照护等养老服务。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开 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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