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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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确 保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 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128号)、国土资源部关 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3138号)与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 124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列简称增减挂 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 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与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
2、XX 县区)共同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下列简称项目区),通过拆旧 建新与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实现项目区内增加耕地有效面积, 提高耕地质量;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节约 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第三条增减挂钩工作由XX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成立 XX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 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共同推进。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增减挂钩项目的责任主体、组织 主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推进增减挂钩工作开展。乡镇(办 事处)政府是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主体。第四条增减挂钩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保护耕地,保证建设用地总量不增
3、加,耕地总量不减 少,质量不降低,并避让基本农田;(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三)通过增减挂钩,调整城乡用地结构,引导农村居民点 向中心城、中心镇集中,拆村并城,拆村并镇,促进城乡协调进 展;(四)尊重群众意愿,不损害群众权益;(五)规范程序,严密操作。第五条增减挂钩工作包含建设用地复垦与增减挂钩用地指 标使用。增减挂钩项目区实行统一立项、统一监管、统一验收。增减挂钩用地指标使用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 集聚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因增减挂钩需调整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第二章增减挂钩项目区立项管理第六条增减挂钩项目区包含拆旧区与建XX县区,拆旧
4、区应 为合法的现状农村建设用地,建XX县区应为拟用于城镇、中心 村建设的地块。第七条建XX县区总面积务必小于拆旧区总面积,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不小于建XX县区占用的耕地面积。第八条增减挂钩项目区的申报:增减挂钩项目区由实施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乡镇(办事处) 政府核实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批转县(市、区)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县(市、区)人民政 府核准,出具审查意见并上报请示,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并 按规定上报审批。第九条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立项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县(市、区)审查意见及请示;(二)项目区实施规划;(三)项目区勘测定界成果。第十条项目区实施
5、规划要紧包含下列内容:(一)规划文本。1. 项目区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区涉及村庄的自然、经济、社 会状况与土地利用现状,拆旧区、建XX县区的范围与规模、布 局。2. 项目区土地平衡情况。分析建XX县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 地情况,拆旧区土地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面积,前后对比分析占 用与复垦的耕地质量。3. 拆旧区安排情况。说明拆旧区中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的范围 与村镇规划衔接情况,拆旧区内居民安置与新农村建设规划衔接 情况。4. 建XX县区建设项目情况。说明建XX县区建设项目是否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5. 项目区规划方案。简述建XX县区规划方案、拆旧区土地 整理复垦方案与项目区迁建安置补偿方案。6. 项目区
6、工作计划。简述项目区的总体安排、挂钩周转指标 的使用与归还计划。7. 建XX县区拟建项目的资金筹措与拆旧区土地复垦资金筹 措情况。8. 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简述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明 确土地权属调整方案。9.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二)图件。1. 现状图。在1 : 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项目区范围情 况。2. 规划图。在1 : 1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项目区规 划情况。3. 总体布局图。在1 : 5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注县(市、 区)项目区总体布局情况。(三)附件。1. 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改造与迁并安置补偿方案的文件。2. 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同意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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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城乡建设 用地 增减 挂钩 工作 管理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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