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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 若干意见和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维护社 会公平正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全面完成 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工 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 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 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23年3月起至2023年6月底,开展 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 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通过强力拆除典型违法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
2、违治违 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人民以公平。二、工作任务对如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1、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2、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擅自新建、改扩 建的);3、未经水利、交通、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4、临时建设以及因工程、项目逾期未拆除的;5、存在建筑安全隐患,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6、侵占、压占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7、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改变其土地耕种性质的;8、妨碍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三、整治重点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 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
3、建 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 点整治范围:站鱼须集镇、宋家嘴集镇,李宋路和华站路等 主干道路沿线,大堤沿线。重点整治内容:疑似违法建设问 题图斑、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甲建乙、应拆未拆等违建 现象。四、组织领导成立违法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 党委书记易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党 委副书记*任组长、*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班、派出所、司法所、自然 资源所、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市监所、各村(社区)主 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禁违办公室,*任办公室主 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五、责任分工各村(社
4、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发生违法建设的摸底 排查及发现上报劝阻和监管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限期整改 到位;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违法建设 的处置工作,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信访维稳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禁止违法建设工 作的实施。自然资源所: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排查认定,提 出处置意见,牵头组织处置行动。指导村(社区)和相关部 门开展违法建设排查;出具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意见;下达相 关法律文书;做好相关案件调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配合 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安全隐患认定工作;牵头负责违法建 设现场查封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集体土地违法建设的排查认定, 提出处置意
5、见,牵头组织处置行动。水利服务站:负责大堤沿线违法建设的排查认定,提出 处置意见,牵头组织处置行动。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中央、省、市、县相关精 神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村民违法建房的社会工作。工班:负责道路沿线违法建设的排查认定,提出处置意 见,牵头组织处置行动。市监所:负责市场内违法建设的排查认定,提出处置意 见,牵头组织处置行动。派出所:负责整治行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拆违现场 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挠整治行动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办理违法建设查处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犯罪 案件,负责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审核和违法建设查处中的户 籍确认工作。司法所:负责审查整治工作中各
6、种法律文件及通知等文 书,指导依法行政。六、实施步骤(一)准备发动阶段(2023年3月18日至3月31日) 1、制定2023年禁违集中整治行动方案。2、宣传发动。认真召开禁违拆违工作会议,对禁违 拆违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加大拆违控违的宣 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制作标语、横幅及固定宣传标语, 在村(社区)集中点悬挂张贴,让全镇上下形成强大的舆论 阵势;组织宣传车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各 种途径广泛宣传,形成禁违拆违的浓厚氛围。同时受理群众 举报,接受社会监督。3、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以各村(社区)为责任主体, 对违法建筑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各村(社区)以村总支 部书记为第一责
7、任人,驻村办点干部协同村干部做好摸排工 作,结合房地一体确权颁证、村庄规划调整全面摸清违建底 数,建立健全“一违一档”台账,形成清单。要求在3月30 日前将各村(社区)违建情况登记表统一上交至镇禁违办公 室。(二)自行整改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经调查核实,对可以通过补办手续,调整外观和结构等 手段整改到位的,要督促违建行为人自行整改到位。对必须 拆除的通过劝导教育,组织监督,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违 建行为人自行拆除。(三)行政强拆阶段(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对必须拆除的违法建设在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依照法 律程序,将采取依法实施强拆,凡强制拆除的,由被拆户承 担执行费
8、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适时进行“回头看”, 着力解决违法建设“反弹”问题,巩固整治成果,领导小组 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成效进 行检查验收。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要充分认真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进一步将思想、行动统一到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有 效地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各村(社区)总支部书记、部门单位主 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村(社区)副支部书 记为具体责任
9、人,切实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村(社区)要落实专职 干部加大巡查力度,采取“一日双查”,重点区域重点巡查, 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劝阻与制止,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二)依法治违,加强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对需要 拆除的违法建设,注重说服教育,引导鼓励建设单位或个人 自行拆除,需要强拆的要坚持思想工作在先、风险评估在先、 群众工作在先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严密组织实施,对顶 风违建,暴力抗法,报复举报人及执法人员等行为,派出所、 司法所要提前介入,对违法当事人要采取教育、训诫方式, 减小工作阻力,迅速有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财政部门要加 强经费保障,满足拆违工作的需要。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作 为,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明确责任,严明纪律。各村(社区)、各成员单 位要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将任务、 责任、进度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在违 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中,对不履职、不作为的村(社区) 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查问责,要加大问责查 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 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手软。对集中 整治行动中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镇通报表扬,并纳入 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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