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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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大纲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市环保局)(一)空气质量现状(二)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三)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空气 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对照国务院铜陵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及铜陵市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梳理 2013-2017年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包括责任落实、计划 制定、政策出台、监督管理等)、总体完成情况(包括具体 完成工程量)o(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市发改委)2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其中包括产能 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数量,不准开
2、工、停止建设、补 办手续数量。(市发改委).新建耗煤项目。(市发改委)3 .落后产能淘汰。(市经信委)尘措施。道路扬尘 污染控制 (3分)城市建成区实施道路机械化清 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消扫率。渣 土、建筑垃圾上路运输车辆采取 密闭措施等。(1)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 (+3 分)。(2)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低于85%, 以2012年为基准年,年均增长6个百 分点及以上(+3分),年均增长4个百 分点及以上(+2分)。(3)否则计0分。市城管局负 责,县区配合 填报:附表19餐饮油烟 治理(3 分)严格规范管理,餐饮服务经营场 所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 化装置并正常运行。随机抽查30
3、个以上餐饮服务经营场 所、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 置并正常运行的,计3分;抽查合格 率达到90%以上的,计2分;抽查合 格率达80%以上的,计1分;否则计 0分。省环保厅/ 市环保局负 责,市城管局、 县区配合 填报:附表 20-1 20-2混凝土搅 拌站粉尘 治理(3 分)达到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有除 尘设施、有抑尘措施,并运行正 常,现场管理严格。达到整治要求的计3分;在日常督查 和现场核查中,发现无除尘设施、无 抑尘措施或运行不正常、现场管理不 严,存在一种情形以上的每例扣0.5 分,扣完为止。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市经 信委负责,市 住建委、市环 保局、
4、县区配 合填报:附表 21-1 21-2新建建筑 节能(3 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 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国 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 科技馆、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 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 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 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 筑,自2014年起全而执行绿色建 筑标准。(1 )所有新建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 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 制性标准的计1分;发现一例新建建 筑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 计0分。(2)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 住房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米的大型 公共建筑,2014年起执行绿色建筑标 准的计2分。否则计。分。发
5、现一例 新建建筑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 标准扣0.5分;发现一例未执行绿色 建筑标准扣05分。市住建委负 责,县区配合6机动车 污染防 治12淘汰黄标 车与老旧 车(8分)完成省政府分配的淘汰黄标车和 老旧车工作任务。完成当年工作要求并按照要求报送淘 汰明细数据和保有量表的计8分;否 则计。分。省公安厅、省 环保厅/市公 安局负责,市 环保局配合 填报:附表22、23机动车环 境监管能 力建设(2 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 2号) 要求,2016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 构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建设 机动车管理机构、人员、办公业
6、 务用房、硬件设备、机动车排污 监管平台等。完成省、市两级联 网。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满足工作要 求的计2分,否则计。分。城市步行 和行车交 通系统建 设(2分)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完奔步行道 和自行车道。城市道路建设要优 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 除快速路主路外,各级城市道路 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主 干路、次干路及快速路辅路设置 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自行车 道,支路宜进行划线隔离,保障力 行者的安全。通过加强占道管理, 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基本路 权,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 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己挤占 的要尽快恢复。居住区、公园、 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酒店等) 要为自行车提
7、供方便的停车设 施。通过道路养护维修,确保步 行道和自行车道路面平整、连续, 沿途绿化、照明等设施完备。(1)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 90%,且完好率达80%的计2分;(2)步行道和自行车道配置率达 80%,且完好率达70%的计1分;(3)低于上述比例的,计0分。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市住 建委负责,市 公安局、巾交 通局、县区、 经开区配合7秸秆禁 烧和综 合利用12秸秆综合 利用(4 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努力提 高秸秆综合利用率,2016年秸秆 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 上的,计4分;达到70%以上的,计 3分;达到60%以上的,计2分;否
8、则计0分。省农委/市农 委负责,县区配合秸秆禁烧(8分)出台秸秆禁烧工作规定,强化秸 秆禁烧,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管理责任制,严格实施考核和责 任追究,并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 工作总结。(1)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总结的,计 1分,否则计。分。(2)根据环保部 卫星遥感监测结果,完成当年目标的, 计7分;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 亩超过10个(含),扣1分,每增加 一个火点扣0.5分,扣完为止。省环保厅/市 环保局负责, 县区配合8大气污 染防治 资金投 入6地方各级 财政与企 业大气污 染防治资 金投入情 况(6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 资机制,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稳定 的资金来源,加大地方
9、各级财政 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企业治污主 体责任。(1)地方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大气 污染防治投入之和占GDP的比例,高 于全省80%位值(含)计6分;(2)低于80%位值、高于50%位值(含)的计4分;(3)低于50%位值、高于20%位值(含)的计2分;(4)低于20%位值,计1分。省财政厅/市 财政局负责, 各成员单位配 合填报:附表249大气环 境管理12年度实施 计划编 制、高污 染燃料禁 燃区划分 (1.5 分)出台实施细则,制定年度实施计 戈山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治理项 目,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编制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及时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开 的计1.5分;未编
10、制的计。分;未向 社会公开的扣1分。省环保厅/市 环保局负责, 各成员单位配 合填报附表25台账管理 (2分)建立管理总账和年度项目台账, 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 产、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 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 机动车污染防治、大气环境管理 等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准确、完 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 目的进展情况,并逐月进行动态 更新。建立管理总账和年度项目台账,管理 台账全面、完整、真实,满足工作要 求的,计2分;管理台账较全面、完 整、真实的计1分;否则计0分。重污染天 气监测预 警应急体 系建设(4 分)按时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 警系统建设。市人民政府以按照 关于加
11、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编修工作的函(环办函(2014) 1461号)编修并备案重污染天气 应急预案,配套制定部门实施方 案,指导企业、单位制定操作方 案。达到预警等级时,及时启动 预案。按时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 设的计1分,否则计。分;按照相关要求编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并备案的计1分,否则计。分; 按要求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 的计1分,否则计0分。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监督检查 和问题整改情况的材料满足工作要求 的计1分,否则计0分。省环保厅/市 环保局负责, 市气象局、县 区配合依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 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关于结果及各
12、市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总结报 告综合评定,满足考核要求的计3分; 否则计0分。(1)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 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气态污染物量值 溯源和量值传递体系以及颗粒物比对 体系的扣2分。(2)未组织对本市环境监测质量开展 监督检查或未对省厅监督检查发现问 题整改并回函的扣1分。(3)在考核中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大气环境 监测质量 管理(3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 的若干意见(环办(2014) 43号), 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 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市环保局负 责,县区配合分)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 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 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13、 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据的,其总体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环境信息 报送和公 开(1.5分)在政府网站及主要媒体,逐月发 布行政区域内城巾空气质量状况 及其排名;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相关信息;按照关于加年上报信息量和采集量达到全省平均 水平的,计1分,达到80%的,计0.5 分;否则计。分。省环保厅/市 环保局负责, 县区配合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的通知(环发(2013) 74号) 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 录(第一批)的要求,公开重点工 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 行信息;同时,按照国家重点 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 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 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
14、息公开办 法(试行)的要求,及时公布 污染源监测信息。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公开各项环境信 息的计0.5分;缺少一项信息公开内 容的计。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工作台账附表1-1铜陵市2013-2017年度核准、备案的工业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建设内容 及规模建设起止 期限核准部门核准文号核准时间办理用地 收手续部 门及文号办理环评 手续部门 及文号置换产能 总量及来 源附表1-2铜陵市2013-2017年度新建耗煤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类别(整体项目、技改项目或 单个锅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起止年 限年耗煤量煤炭替代量(万吨)煤炭替代来源附表2铜陵市2013-20
15、17年度清理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所属行业所属企业开工时间预计完工 时间建设内容 及规模用地审批 部门及文 a环评审批 部门及文 号选址审批 部门和文 a节能审查 部门和文分类清理 情况说明附表3铜陵市2013-2017年度完成淘汰的落后产能项目清单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地点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 (台、套)产能淘汰完成时间附表4铜陵市2013-2017年度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计划清单表序号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投产时间(年、 月)固定资产(万 元)职工 人数节能情况污染物减排量(吨)预计投入 (万元)完成时间 (年)煤耗(万吨)电耗 (万度)S02N
16、Ox烟粉尘备注:重污染企业是指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行业。附表5铜陵市2013-2017年度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市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投产时间(年、 月)固定资产(万 元)职工人 数节能情况污染物减排量(吨)投入 (万兀)煤耗 (万吨)电耗 (万度)S02NOx烟粉尘合计备注:重污染企业是指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行业。附表6.1铜陵市2013-201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项目清单表序号企业名称行业位置投入完成清洁生产 审核时间批准文号附表6-2铜陵市2013-2017年度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成项目清单表序号企业名称行业位置投入完成清洁生产
17、 审核时间批准文号附表7铜陵市燃煤锅炉清单序号使用证编号锅炉型号建设起止 年限使用 单位使用单位 地址是否位于县级 以上城市建成 区锅炉用途锅炉规模 (蒸吨/ 小时)锅炉燃煤 种类锅炉除尘 方式锅炉脱硫 方式锅炉脱硝 方式附表8铜陵市2013-2017年度淘汰燃煤小锅炉清单序号使用证编号锅炉型号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地址锅炉用途锅炉规模(t/h)淘汰方式(淘汰货清洁 能源替代)淘汰时间附表9铜陵市2013-2017年度新建燃煤锅炉清单序号使用证编号锅炉型号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地址锅炉用途锅炉规模(t/h)建设时间项目环评审批文号附表10 铜陵市火电企业全口径清单序号企业名称机组 编号装机容 量(MW)锅
18、炉规模 (t/h)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完成情况现排放情况(mg/rr?)改造前排放情况 (mg/m3)改造前除尘器类型改造后除尘器 类型附表11铜陵市钢铁企业全口径清单序号企业名称生产设施编号(烧结 /球团、高炉、热风 炉、转炉等)生产能力(吨)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完成情况现排放情况 (mg/m3)改造前排放 情况(mg/m?)改造前除尘器 类型改造后除尘器类型附表12铜陵市水泥企业全口径清单序号企业名称生产线 编号生产线能力 (t/d)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完成 情况现排放情况 (mg/mO改造前排放情况 (mg/mJ)改造前除尘器类型改造后除尘器类型附表13铜陵市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全口径清单序号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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