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换届期间财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5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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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换届期间财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5篇汇编村(社区)换届期间财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一)为确保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县委县政 府的安排部署,为加强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财务账务清 查审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清理和审计原则(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及审计工作,切实解决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底子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理清村级债权债务,增加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 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政治环境和良好 的经济秩序。(二)清理和审计原则。在清理及审计中,坚持依规、独
2、立清理 和审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廉洁奉公、保 守秘密的原则。二、清查审计的对象、范围和时间(一)清查审计的对象。全镇原17个村(社区)财务情况;本 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 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省长令第274号颁布)的规定执行。完成时限:9月20日前。(四)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乡镇或受委托的专 业审计机构要充分听取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 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 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乡镇主要
3、负责人和清 查审计机构负责人要在结果报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史遗留、群众 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应当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 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 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完成时限:10 月15日前。(五)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乡镇负 责指导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向村(社区)民代表大会公布清查审计 结果报告,并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现代 信息手段,向在外务工人员进行公布。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 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六)及时建档备案
4、。各乡镇要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 规定,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各乡镇要将所辖村(社区) 清查审计结果报告建档永久保存。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六、工作要求此次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范围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 区)委员会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配合清查审计工作,确保工作有序 推进,对在本次清查审计工作中不配合、不作为、弄虚作假的按照有 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而对清查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依规依纪进行 处理。村(社区)换届期间财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三)为切实做好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确保我镇2021年村居“两委”换届顺利开展,
5、根据 省、市、县关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组(2020) 52号、益组联(2020) 9号、南组联(2020) 3号)和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做好我镇村(社区)清查审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时间安排2020年7月31日为村(社区)账务封账日(村、社区所有财务 往来、收支须于8月20日前到镇村账镇管办公室报账),清查审计 工作从2020年7月31日开始,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清查审计 期间不得影响村(社区)账务正常往来。二、时间范围和对象(一)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村(社区)财务 情况;(二)本届村(社
6、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 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三、主要内容(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L村(社区)各项收支、财产、债权债务情况,包括收入、支出、 现金、资产、资源、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2 .集体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利润等;3 .各项财务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4 .落实省、市要求,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1 .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 标情况;2 .政府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等情况;3 .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 以及
7、其他管理使用情况,宅基地分配以及征地补偿的使用、分配等情 况;4 .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收取情况,资金用于农田水利 设施建设、村组公路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情况,其他强农惠农项 目资金使用情况;5 .村(社区)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如违反财务规 定的开支行为、乱开支土地征收费的行为、村(社区)“两委”及其 成员在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暗箱操作的行为等。四、清查审计程序(一)统一部署。各村(社区)按照全镇统一安排分阶段按步骤 有序推进清查审计工作。(二)确定清查审计单位。全镇7个行政村、1个社区为本次清 查审计单位。(三)清查审计要求。清查审计工作中,村(社区)监督
8、委员会 成员应当全程参与;对村委会及村级组织成员的清查审计工作要按照 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令第 27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四)出具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充分听取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果 报告,内容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村(社区)组织成员经济 责任审计结果。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清查审计负责人要在结果报 告上签字。对村(社区)历年遗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经济问题, 应当安排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结果报告。清查审计结果报告要实 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避免雷同。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 情况,提出具体的
9、处理意见。(五)公开结果报告。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由镇负责 指导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向村(社区)代表会议公布清查审计结果 报告,并在村(社区)公开栏予以公开。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负责 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确保账目清楚,群众明白。(六)建档备案。由镇指导村(社区)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将清查审计资料收集归档永久保存。将所辖村(社区)清查审计结果 报告建档永久保存。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审计组, 具体业务工作由审计组负责,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紧密配合。各 村(社区)“两委”根据镇、村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 提供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清
10、查审计任务。(二)强化督导验收,严格执纪问责。各村(社区)在开展清查 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对因工 作敷衍了事、清查审计不认真负责、处理问题不彻底,造成群众上访 和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9月15日前,各村(社 区)要全面完成清查审计工作,镇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将于9月 16 B-30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验收,并通报相关情况。村(社区)换届期间财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四)各村(社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21年上半年,我镇将同步进行村(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为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规,确保 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成功,
1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 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 组(2020) 52号)文件要求,结合汨罗市村(社区)财务清查和 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及我镇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和审计原则(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及审计工作,切实解决 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底子不清、管理不善等问题,进一步完善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理清村级债权债务,增加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 为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政治环境和良好 的经济秩序。(二)审计原则:在清理及审计中,
12、坚持依规、独立审计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二、清查审计的对象、范围和时间(一)清查审计的对象全镇18个村(社区)财务情况;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 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 织成员。(二)清查审计的时限跨度2017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期间的村级集体“三资”管 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和延伸审计年度。(三)清查审计的时间整个清查审计工作从2020年8月3 H开始至2020年9月30 H 前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 .准备动员阶段(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5日)。镇村两级分别制定
13、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召开相关会议,对 村级财务届期审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9月20日)。各村(社区)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2020年9 月5日);审计实施阶段(2020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20日)。3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30日)。审计结束后,由镇审计小组对本次审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 书面报告报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报、限期整改、分类处置。审计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并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由镇纪委 介入进行核查;对审计出的问题要按照法
14、律法规依法交相关职能部门 进行处理;对侵占、挪用、私分、贪污、挥霍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 要依法追究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清查审计的主要内容(一)制度建立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 制制度是否健全。(二)财务收支情况: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 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虚 增债权债务问题;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报账手续是否完备,报账程序 是否规范;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金(含利息)、长 期占用集体资产等问题。(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 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强农惠农资金
15、管理 使用情况;扶贫整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四)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 定的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 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举债进行达标升 级活动等。(五)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 “三资”管理台账; 是否定期开展资产资源清查;固定资产清理报废是否及时.,手续是否 完备;集体固定资产、企业、山林、土地等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是 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有无“人情” 交易和暗箱操作等行为;有无非法转让、买卖、侵吞集体资产资源的 行为等。(六)会计核算与财务公开情况:集体财务收入和支
16、出是否按村 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 规范。四、清查审计方式本次清查审计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对村(社区)经济 规模较大、村(社区)民要求较强的村(社区),根据村民(居民) 意愿,可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清理审计。五、清查审计的程序(一)各村(社区)要按照镇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制定好工作方 案,由各联包村干部负总责,各村总支书记、主任、会计具体抓,村 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参与监督。(二)各村(社区)在镇人民政府召开相关工作部署会后,应及 时召开本村会议,传达任期财务清查及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并积极配 合审计工作。(三)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镇清查审计小组
17、充分听取村(社区) 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后,客观公正地出具村(社区)财务清查审计结 果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财务清查结果和各村(社区)组织 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 处理意见。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15天内,各村要将清查审计结果报 告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听 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四)清查审计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将清查审计资料收 集归档,并上交一份至镇政府,建档永久保存。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清查审计工作的全面开展,成立* 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领导小组。
18、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任副组长,财 政所长、纪委委员、民政干事、经管站长、村账镇代管中心负责人为 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梁波同志兼任办公室 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本次清查审计工作。各村(社区)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的清查审计工作, 保证如期如质地完成任务。(二)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纪检、组织、农经、财政、民政等 部门要按照镇里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督促和指导全镇村 (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纪 检部门要对清查审计出来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对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
19、任,对审计工作不力的村(社区) 要进行责任追究。组织部门要做好清查审计工作中的协调工作,确保 工作顺利完成。民政部门要做好村(社区)干部经济任审计结果与组 织换届选举具体的衔接工作。农经、财政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农村审计程序的规定,指导各村(社区)有序地开展审计工作。(二)清查审计的时限跨度。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可追溯和延伸审计年度。(三)清查审计的时间。整个清查审计工作从2020年12月18 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0日前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 .准备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0日
20、)。 镇村两级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班子,召开相关会议,对村级 财务届期审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2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1 口至2020年12月28 口)。一是按节点要求完成财务记账、结账等工作;二是对村(社区)债权 债务进行清理登记;三是对各村(社区)固定资产清审进行全面核实 登记;三是对各村(社区)资源性资产的权属、边界、位置登记,确 保资源性资产承包、入股、流转相关合同(协议)齐全,相关收益全 部入账;四是核实登记村(社区)各类经济合同(协议)的真实有效, 全部纳入合同档案台账登记;五是核实会计账务规范和所有财务收支 事项是否按要求全部入账,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是
21、否齐全,是否符合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3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30日)。 清理和审计结束后,清理小组对本次清理和审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形成书面报告报镇村(社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报、限期整改、(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认真制订本村清查 审计方案,确定清查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定清查审计重点内 容。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并为清查审计工作创造 必要条件,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 与审计工作。附:*镇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换届期间财
22、务、债务清查和审计工作的实施方案(五)为确保2021年*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 于开展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的通知(湘组(2020) 52号)和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审计办法(2015年省长令第27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 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和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干部的监督管 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明确村(居)干部任职 期间内经济责任,客观公正评价村(居)干部任期内的业绩,确保村 (居)“两委”换届顺利进行。通过开展
23、财务清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管理,增加财务公开透明度,为集 体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优良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 序。二、清查审计主体根据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办法和关于开展村(社 区)财务清查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的规定,*镇人民政府为清查审计主体,承担做好此次清查审计的具 体工作,镇政府成立清查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组织、纪检、民政、 财政、经管、代理记账服务中心等部门的高素质专业人员组成审计组, 开展清查审计工作。对经济规模较大、群众要求强烈的村(居),将 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三、清查审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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