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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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三旧改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东三旧办(2009) 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为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进一步明晰东莞市“三旧”改 造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操作,现配套编印东莞市“三旧” 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等13个相关材料及文件式样(详见附 件),请认真组织学习,部署实施。附件: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2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3 .东莞市“三旧”改造区域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本)4 . “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适用标准土资源厅。第四步,具体项目改造方案和集体建设用地
2、改变为国有建设用 地的申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集体经济组织落实改造方案,按 以下程序处理:1 .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2 .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3 .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立项;4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不同土地用途区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1)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其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自行改造的, 土地用途可改造为除商品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2)经省批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提供 给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与有关单位合作使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以及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建成区的 用地,可用于商品住宅用途,并按基准地价核算缴纳土地出让金。 改造
3、项目工程未竣工验收前不得转让(包括股东变更),若工程竣 工验收后确需转让的(包括股东变更),按规定必须进入市交易中 心公开交易;(3)村(居)集体自行出资开发其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 有建设用地,或其名下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过户到该集 体全资拥有的项目公司名下时,在村(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同 意的前提下,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免公开交易。5 .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 .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设定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第四类: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 造分为有偿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划拨国有土地 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有偿出让的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收购相邻多 宗地块集中改造等三种类型。第一步,各镇街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 向市城建规划局上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第二步,经市城建规划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 权属调查、单元规划编制、审批等有关工作程序均与第一类相同。第三步,按不同自行改造类型分别处理:1 .原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将非经营性用途改 为经营性用途的,经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处理:(1)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2)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3)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立项;(4)报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东莞市“三 旧”改造用地改变用
5、途并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涉及补缴土地出 让金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5)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设定登记,核发土地权利证书。2 .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将非经营性用途改为经 营性用途的,经批准后,按以下程序处理:(1)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2)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3)报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立项;(4)报市国土资源局,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手续进行供地, 按东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转让)手续程序及 办证税费标准补缴土地出让金;(5)报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报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设定登记,核发土地
6、权利证书。3 .有偿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收购相邻多宗地块集中 改造流程:(1)分散土地归宗。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偿出让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将分散的土地归宗,为有偿出让的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分散的土地必须是建成的国 有建设用地。(2)有偿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收购相邻多宗地块集 中改造,其改造方案由使用权人编制后上报属地镇街“三旧”改造 领导小组审核,属地镇街“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核并征求公众意 见后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3)改造方案经批准后,可参照“原有偿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将非经营性用途改为经营性用途”类型的程序进行办 理
7、。二、单宗项目改造单宗项目改造分为以下四种情形办理:第一种情形:已批建设用地改为经营性用途一、具体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向镇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镇 街政府)提出申请,各镇街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请报市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审定。第二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函告方式同时向市规划、国土、 建设、消防等职能部门征求意见,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第三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职能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后,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同意申请的意见,将意见转送镇街领导小组 办公室。第四步,申请人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依法接受市 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理后,分别前往市城建
8、规划 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出具的工 程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市建设局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 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文件。第五步,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其中: 无须入市交易的,凭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出具的意见,向市国 土资源局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报市政府审批,补交土地出让金;按 规定必须入市交易的,凭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出具的意见,进 入市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二、所需资料:(一)部门会审环节,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规划部门:1 .原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2 .宗地图(1份);3 .该项目所在控制
9、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 1份及电子文件,并附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复印件1份(镇 街规划管理所提供);4 .工商登记(复印件1份);5 .施工图一套(包含总平面图)及电子文件。国土部门:1 .原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2 .工商登记(复印件1份);3 .有资质的技术单位提供的地籍调查图、宗地图(一式五份);4 .现场照片(1张);5 .东莞市“三旧”改造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申请表(附表1)。建设部门: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市建设局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如需办理,须提交以下 资料:1 .办理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说
10、明:(1)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复印件;(2)施工单位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监理单位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竣工图纸。2 .办理市建设局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1)承接业务记录表(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过东莞建 设网网上申报后打印);(2)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正本1份;(4)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二)部门审批环节,申请人需
11、提供以下资料:1 .原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正本;2 .村集体建筑物投资、经营或出租收益的证明正本2份(证 明由镇会计核算中心出具);3 .属于加油站的,还要提供市经贸局布点规划意见书(2份);4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5 .已领房产证的,去房管部门查档并交回查档信息表;没领 房产证的,由村委会出具建筑物权属证明书,由主任签名、盖公章, 镇街城建办加具意见;6 .市国土资源局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行政处罚意见和用地者已 缴纳罚款凭证(复印件2份);7 .供地红线与城建规划红线示意图(2份);8 .现状照片2张(近
12、距离全景);9 .宗地图2份;10 .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如需补办, 须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1份;(2)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2份,需查验原件);(3)宗地图(2份);(4)该项目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 围)1份及电子文件,并附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复印件1份 (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5)工商登记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6)镇街规划管理所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的 用地界线图1份,配电子文件;(7)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的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镇街规划 管理所盖章);(8)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9)
13、用地总平面;(10)捆绑拍卖说明书(限捆绑拍卖需要);(11)施工图1套(限捆绑拍卖需要)。第二种情形:单宗建筑拆建改造一、具体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市城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 书,内容包括提高容积率,变更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规划要素。第二步,申请人凭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向市国土资源局申 请重新核发土地使用证。其中: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 地重新核发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变更或 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由本集体经济组织自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报市 国土资源局备案;非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的,土地使用者应与 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变更或重新签订流转出让合同。二、所需资料
14、:(一)规划部门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1份;2 .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2份,需查验原件);3 .宗地图(2份);4 .该项目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 1份及电子文件,并附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复印件1份(镇 街规划管理所提供);5 .镇街规划管理所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绘制的用 地界线图(1份,配电子文件);6 .镇街规划管理所提供的规划建筑设计要点(镇街规 划管理所盖章);7 .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8 .用地总平面。(二)国土部门1 .市城建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2 .市建设局质量验收资料;3 .地籍调查图(2份)
15、;4 .宗地图(2份);5 .东莞市“三旧”改造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申请表(附表1)。第三种情形:转型企业明晰土地权属一、具体流程:(一)无须入市交易1 .申请单位先到镇街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后, 由市城建规划局(或委托镇街规划管理所)出具规划意见(见附表 2转型企业明晰土地权属征求规划意见承诺书);2 .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变更申请(见附表1东莞市“三旧” 改造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申请表),报市政府审批。(二)行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以转让方式明晰土地产 权,须入市鉴证交易1 .由原土地权利人征询规划部门意见,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 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2 .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地块的
16、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3,市国土资源局确定其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以及拟订协议 出让方案后,报市政府审批;4 .市国土资源局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 知书;5 .申请人持向需资料在市土地交易中心以鉴证交易的方式补 办出让手续(详见附件14东莞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协议 出让(转让)手续程序及办证税费标准),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三)按规定需入市公开交易的,按市土地交易中心的现行操 作申请办理。二、所需资料:5,广东省“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编制要6 . 土地权属及地类调查方案7 .“三旧”改造完善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分类处置办法8 .关于审批“
17、三旧”改造的请示(文件式样)9 . XX (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文件式样)10 . “三旧”改造用地完善征收手续的材料目录.关于将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申请(文 件式样)11 .旧村庄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材料目录.关于XX市XX镇XX村委会要求将旧村庄建设用地改 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文件式样)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方式申请使用集体建设 用地:1 .市城建规划局(或委托镇街规划管理所)出具的规划意见 和申请单位签署的承诺书(见附表2转型企业明晰土地权属征求 规划意见承诺书);2 .原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
18、、 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正本;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申请表;4 .村民代表意见书(于2005年10月1日前已建并流转的, 由村主任在具有上述内容的村民意见书上签名,加盖公章即可;之 后建成的,要提供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签名确认的村民大会纪要或书 面意见正本2份);5 .用地者与村委会原签订的用地协议(复印件2份);6 .已付清地价款凭证(复印件2份,由村校对并由村主任签 名、盖公章);7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2份);8 .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档信息表(已领房产证的)或村委会出 具的建筑物权属证明书(没领房产证的,由主任签名、盖公章,镇 城建办加具意见);9 .地籍调查图
19、(3份);10 .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2份);11 .宗地图(2份);12 .现状照片(2张)。(二)以行政划拨方式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 .东莞市“三旧”改造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申请表(附表1);2 .市城建规划局(或委托镇街规划管理所)出具的规划意见 和申请单位签署的承诺书(见附表2转型企业明晰土地权属征求 规划意见承诺书);3 .原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 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正本;4 .用地者与村委会原签订的用地协议(复印件2份);5 .省批次报批批复(复印件2份);6 .已付清地价款凭证(复印件2份,由村校对并由村主任签 名、盖公章);7
20、.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 证(复印件各2份);8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9 .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档信息表(已领房产证的)或村委会出 具的建筑物权属证明书(没领房产证的,由主任签名、盖公章,镇 城建办加具意见);10 .地籍调查图(3份);11 .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2份);12 .宗地图(2份);13 .现状照片(2张)。(三)以协议出让方式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 .东莞市“三旧”改造用地完善用地手续申请表(附表1);2 .市城建规划局(或委托镇街规划管理所)出具的规划意见 和申请单位签署的承诺书(见附表2转型企业明晰土地权属征求 规划意见承诺书);3
21、 .原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 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正本;4 .省批次报批批复(复印件2份);5 .用地者与村委会原签订的用地协议(复印件2份);6 .已付清地价款凭证(复印件2份,由村校对并由村主任签 名、盖章);7 .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份);8 .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档信息表(已领房产证的)或村委会出 具的建筑物权属证明书(没领房产证的,由主任签名、盖公章,镇 城建办加具意见);9 .地籍调查图(5份);10 .最新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图(2份);11 .宗地图(2份);12 .建成时间证明(2份,并由村、城建、国土部门加具意见);
22、13 .现状照片(2张)。(四)以招、拍、挂出让方式申请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 .市城建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及规划红线 图(正本及复印件各1份);2 . 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审批表(正本);3.涉及征收手续需提供省批次报批批复(复印件2份);4,原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批准文件的注销证明;5 .竞投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2 份);6 .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档信息表(已领房产证的)或村委会出 具的建筑物权属证明书(没领房产证的,由主任签名、盖公章,镇 城建办加具意见);7 .出让申请人(镇街)与已建房屋业主签订的收回房屋协议 (正本2份);8 .地籍调查图(5份);9 .镇街城建
23、办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市建设局 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10 . 土地权属人和建筑物权属人收齐补偿款证明(正本各2 份);11 .镇街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包括技术报告,正本13份);12 .镇街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 价报告(正本13份)。(五)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申请转让的,提交以下资料:1 .申请书;2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3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4 .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 .共有房地产,应提供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意见;6 .规划部门意见;7 .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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