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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案例为坚决治理安全生产培训走形式、考试把关不严、甚 至涉嫌考试作弊等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以来,应急管理 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1“走过场”专项整治。 目前,各地陆续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 案例,现予以公布,进一步督促考试机构(考试点)、培 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培训考试责任,着力提升 培训考试质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一、针对考试机构(考试点)执法案例案例1: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考试点作弊案2022年6月9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公 开开庭审理一起非
2、法控制考场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2021 年1月17日,在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交通职业学校(安 全生产考试点)组织的一场特种作业理论考试过程中,监 考人员发现部分考试电脑机位出现“自动”答题的异常情 况,经浙江省绍兴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发现,系人为远程控 制考场信息系统组织考试作弊的非法行为。绍兴市应急管 理局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撤销该考试点承担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考试委托的处理,同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据公安机关侦查,以卫某为首的团伙,对外假 借培训机构的名义,以承诺特种作业考试“包过”的形式 招揽学员,实际利用考场电脑连接互联网的漏洞,在考场 电脑上私自安装远程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软件
3、,组织考 场外的“枪手”通过远程控制系统替考生答题作弊。卫某 等12人先后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的3场特种作 业理论考试中,以非法远程控制考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方 式,组织至少300名考生作弊,非法获利人民币约27万 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卫某等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到6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款人民币2千元至4万元 不等。案例2:河北省保定市某电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考试 点撤销考试委托案2022年7月12日,河北省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对某电 力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安全理论知识考试点进行监督检查 时,发现该考试点无独立的法人资格,理论考试职
4、能与安 全培训交叉,考培不分,不符合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 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款和河北省特种作业考试 点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标准中关于特种作业考试点(公共 管理部分)验收标准的规定。保定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 规定作出撤销该考试点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委托 的处理。案例3:海南省海口市某高级技工学校考试点停考整 改案2022年5月17日,海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海口市应 急管理局对某高级技工学校考试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走 过场”专项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安全生 产考试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考核评估制度等;2.特种作 业实操考场部分设施不符合考试点建设要求,现场未按要 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5、,高处作业吊篮操作缺少升降钢绳、 安全带等;3.考生档案整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考试档案和培训档案混放;4.部分考试监控视频缺失,抽 查2021年3月的考试档案发现缺少全程监控视频,2021 年9月的考试监控视频无法打开。以上行为不符合安全 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考试点建设标 准的规定,海口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考试点停考整改。二、针对培训机构执法案例案例4:云南省昆明市某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处罚案2022年6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对电话 举报某职业培训学校有关问题进行延伸调查时,发现其涉 嫌培训档案材料造假,经立案调查,认定该机构存在以下 违法行为:1.未按照培训大
6、纲组织教学培训,抽查7个期 次的158名特种作业学员,实操培训学时只达到大纲要求 学时的10%40%; 2,为158名学员出具虚假的安全生产 培训考勤表学时证明。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 培训管理办法第六条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 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昆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培 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并处罚 款人民币6.4万元,对机构负责人许某兵处罚款人民币 2. 2万元,对机构管理人员许某艳处罚款人民币2. 4万元。案例5:陕西省西安市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 处罚案2022年5月24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应急管理局
7、对某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督导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 违法行为:1.部分特种作业工种实操培训教师无本领域的 实践工作经验;2.教学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仅有1具 灭火器。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五 条的规定,新城区应急管理局责令该机构限期改正。2022 年6月21日,陕西省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新城区应急 管理局对该机构进行整改复查时,发现其对存在的问题逾 期未改正,同时发现该机构还存在培训档案不完整不规范 的问题,抽查的2022年第6期高压电工培训班,部分学 员理论培训学时记录缺失,部分学员理论培训学时记录与 学时证明不符。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8、新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 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 对该机构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例6:福建省泉州市某职业培训学校违法培训案2022年7月21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泉州市应 急管理局对某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 专项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学员考核、培 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等培训管理制度 不健全、不完善,且未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2,未严格按 照培训大纲要求的学时及内容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学 培训,培训学时严重不足;3.培训档案不规范、不完整, 档案管理混乱。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9、。该培训机构由于无法达到整改 要求,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其移出泉州市安 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三、针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案例案例7:江苏省盐城市某高新炭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 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案2022年5月18日,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应急管理局 对高新炭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负 责人王某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22年的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计划,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 规定。东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8万元的行政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
10、一款的规定,对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45万元的行政 处罚。案例8:山西省阳曲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 持假证上岗作业案2022年5月13日,山西省阳曲县应急管理局对某建 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焊工张某某和低压电工 刘某某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为购买的假证,此行为违反 T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阳曲县应急管 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 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依据特种作 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 规定,给予张某某、刘某某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阳曲县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有关问题线索移送至阳曲县
11、公安局。案例9: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某矿山机械制造有限 公司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案2022年6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应急管理 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某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钳 焊车间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实3名正在作业的电焊工未 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后上岗作业。此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 款的规定。银川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 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 币9万元。案例10:四川省广安市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案2022年4月19日,四川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在对某 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 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落 实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表中规定2月份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危险 化学品储存与装卸等培训,但实际未开展相应培训;3.部 分新员工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抽查发现有新员工培 训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也未重新进行教育培训和考试,便 进入生产岗位。该公司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八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广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 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公 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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