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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按照有关文件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学校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 外地区进行教学、科研及其他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三条 校内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本着“厉 行节约”的原那么,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 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出差人员执行出差任务前,应填写XX师范学院出差审批单 (见附件2),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报销时应提供XX师范 学院出差审批单
2、。第二章交通费第四条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交通费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鬻翟职级、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含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1.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含内聘)可按厅级人员标 准乘坐交通工
3、具。2 .出差人员原那么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 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 的,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3 .自驾车出差(1)出差审批如遇特殊事项或一同出差人数超过3人者,经“一支笔”批 准同意的可自驾车出差学校仅按规定标准给予出差补贴和相关费用报销,其它一切 责任由申请人自负。(2)报销标准燃油费补助:里程数计算:按照列车时刻表所列里程数计算城际间里程,另外每天按80公里计算市内里程数。燃油价格:以安徽省现行燃油价格计算。补贴标准汽车排气量油耗标准备注1.3以下(含)10升/百公里L8T相当于2.0以上*耗油标准适当提高主要 是同区间公路
4、里程比列车 里程长。1.32. 012升/百公里2.0以上(含)14升/百公里燃油补助二(城际往返里程数+市内里程数)义油耗标准X汽油价 格出差补助:出差天数、伙食补助按照差旅费报销制度相关 规定执行,市内交通不给补助。路桥费报销:规定出差范围内的路桥费据实报销。(3)报销单要求:报销燃油补助应填写差旅费审批单,写明报销出差起止地 点及相应里程数。路桥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时归为其它费用报销。4 .租赁车辆出差因工作需要租赁社会车辆办理公务,报销时出具租赁公司应 税发票、转账支付,伙食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市内交通补 贴。5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方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 应交通工具,符合乘
5、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或者降低乘 坐交通工具标准产生的差额不给予补助;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 工具的,超支局部自理。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 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中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 通工具。第七条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 补助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开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 报销。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订票费、经 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每人次可 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俣险的, 不再重复购买)。第三章住宿费第
6、十条 住宿费是指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坂店、招待所 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第十一条教职工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制定的 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出差目的地住 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在规定标 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是否 2人住1间房不作硬性规定。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教职工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 助费用。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出差目的地标准包干使用。第十五条教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财政部制定分地区 补助标准。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
7、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 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补助费。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七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 通费用。第十八条 教职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 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 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由单位派车的,不另行补助市内交 通费。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的差旅费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 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其往返途中交通及 伙食补助费,凭会议及培训通知按照本方法有关规定执行。会议 或培训通知注明
8、由举办方承当伙食费用的,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 费不再发放;未注明举办方承当伙食费用的,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会议、培训期间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 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第二十二条 凡经学校批准,教职工学习、访问、进修等 差旅费报销按学校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教职工赴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单位学 习,往返路上交通费据实报销,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按往返各1 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学习期间经批准的往返路费仅 报销旅费不发伙食补助。第七章 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差旅费第二十四条挂职、选派、异地任职干部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往返两地交通费按皖组通字(201
9、7) 33号文件,分段予以报销(原那么上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一次)其中,居 住地到任职村所在乡镇往返路程可采取“据实报销”或“定额包 干”,即可按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发票据实报销,也可按城市间 和县城到乡镇客运票价最高标准定额包干;乡镇到村根据实际公 里数,按每公里1元标准核算。第八章 教职工探亲费第二十五条每年一次两地分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予以报销。四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 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 过局部由所在单位报销。第九章外地就医第二十六条经批准转外地就医的患者及陪护人员一人,各报 销一次往返车旅费和住宿费,按照规定等
10、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车旅费 从职工福利费中报销,患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每天报销150元, 每次最高不超过1200元,凭转诊证明、发票报销。第十章报销管理第二十七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 所在单位承当,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十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 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 报销。第二十九条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出差 人员应凭住宿费发票和城市间交通费票据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 内交通费。对于未发生住宿的,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后只予报销来 回车费及往返路上各1天交通伙食补助。第三十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
11、标准报销,在途期 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第三十一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 手续,一次性报销全部出差费用。差旅费报销原那么上遵循“一事 一报”的原那么,不同事由和不同时间段的出差,应分别填写差旅 费报销单及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 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各二级单位人员出差由学 校派车的,报销包括随行驾驶员的住宿费用。校领导差旅费,一 般由随行驾驶员代为报销;未派车的,由校办公室代为报销。第三十二条实际发生城市间交通费用而车船票遗失的,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及订票记录或购票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明材 料,经单位(工程)负责人审批后方
12、可报销车票。住宿费发票遗 失的,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原住宿酒店出具的加盖发票专用章 的发票复印件方可报销住宿费。第三十三条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以公务卡结算。第三十四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 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打卡发放。出差当天往返,根据需要可安排午休房,房费凭据按标准报 销。第十一章:问责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职工差旅活动和 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各级审批人、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 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 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六条学校纪委、审计处不定期开展差
13、旅费的专项监 督检查。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 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一)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五)转嫁差旅费的;(六)其他违反本方法行为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 以追回,并视情况给予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按有 关规定处理。第十二章附那么第三十八条 学生到外地参加学校安排的竞赛、实验、培 训等活动,乘坐交通工具及住宿标准参照其他人员标准凭票报 销。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补助费按标准减半执行,举办单位安 排食宿的不予报销食宿费和发放伙食补助费。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所产生的国境内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按本方法规定报销。因公出国(境)境外的食宿交通费,按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法规定执行。第四十条 本方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XX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方法(校财2018) 12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和本 方法不一致的,以本方法为准;上级文件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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