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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建监理服务单位招标文件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18-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招标招标文件(招标号:HEGSNCGL2017-01DJJL)招标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o七年-一月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指挥长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监 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8年以上(含8年)公路 工程施工或者项目管理或者监理经验,至少承担过1 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 项目管理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副指挥长1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监理工程师 (JGJ)资格证书,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施工 或
2、者项目管理或者监理经验,至少承担过1个三级 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代建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 者项目管理负责人(含副职)或者总监理工程师(含 副职)。注:1.本表所列人员为强制性人员,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 复印件。如上表人员缺少任何一项证件或者资格不满足本表规定,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 提供由业主单位(发包人)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的代建指挥长、副指挥长的有关业绩证 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担任代建指挥长、副指挥长”有关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担任工程 项FI的公路等级(或者道路等级)、工作时间与工程内容,若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 不能反映以上内容或者
3、指标,则有关业绩不予认可。3. 代建指挥长与副指挥长不得与伊犁州直在建农村公路工程代建及监理服务人员中的“指挥 长与副指挥长”相同(或者重复),假如重复,将否决其投标。4. 如在代建服务期出现二级及以上等技术复杂的桥隧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要求进行 相应调整。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 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证书,持有安全、 环保培训证书,年龄在60岁下列,8年以上现场工 程监理经历,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驻地监理工程师 完成过2个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 理任务。注:1.要求拟
4、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务必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习惯野外工作;2.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的彩色复 印件(2012年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JGZ)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无须提供安 全、环保培训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 总监理工程师应出具由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同时证明材料上 应反映出要求的有关监理内容与监理工作时限,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4. 评标期间将对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进行查验,若发现造假现象,将否决其投标;5.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务必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
5、理人员由招标人与中标 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其他监理人员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6.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与伊犁州直在建农村公路工程代建及监理服务人员中的“总监理工程师” 相同(或者重复),假如重复,将否决其投标。7. 如在监理服务期出现二级及以上等技术复杂的桥隧工程,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要求进行 相应调整。附录5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应配备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同时务必满足现场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工作的 需求。如所做的试验检测项目不能独立完成需进行外委试验,外委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路工程相应试验室资质,持有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取得国家(省)技术监督局颁 发
6、的检测计量认证证书(即有CMA证章),计量认证证书内容与条目应包含相应或者类似试验检 测资格。试验检测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外委试验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附录6办公、通讯设备与用车配备标准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代建机构监理机构1计算机(台)222数码照像机(部)113复印机(台)114传真机(台)115激光打印机(台)116固定电话(部)117越野车辆22使用年限在3年内,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注:实际进场办公设备及车辆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工程规模I办商确定;二、投标人须知1、定义1.1 “招标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1.2 “投标人”是指具有工程项目代建及监理资格的单位。2、项目概
7、况及项目代建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4、项目代建及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见附录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 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6. 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 责的有关投标准备与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 2投标人及其代表应承担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缺失或者损 坏,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缺失、损坏或者费用。6.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需要
8、质疑的,应在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6.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该答疑内容为招 标文件的构成部分。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7、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含:(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技术部分(5)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办法;根据本章第6. 2款、第8款与第9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构成部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与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要求
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8. 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 问题的来源。假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能够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己购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假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 K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 改。10、投标文件构成10.1 (一)商务文
10、件,包含:(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附件AT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附件A-2财务状况表附件A-3投标人近五年己完成的同类项目表附件A-4投标人正在进行的同类项目表(6)人员资质及设备配置附件B-1拟投入的人员工作简历表附件B-2试验、检测仪器、办公、生活及交通设施表(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二)项目代建及监理管理大纲(下列简称“技术文件”)(三)财务建议书(四)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0.2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项目代建及监理管理大纲,其内容应翔实,足 以说明投标人的管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10. 3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
11、程的财务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10.4投标文件务必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 扩展与复制。11、投标报价及投标保证金11. 1投标报价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11. 2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 招标人为本项目代建及监理单位招标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假如投标报价高于本款规 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假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高于本款规定的最 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1.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保形式递交投标
12、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构成部分。11.3. 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25. 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1.3.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 利进行。12、投标有效期12.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 被拒绝。1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13、得要求或者被同意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 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13. 1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 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晰注明“正本”与“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 本的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3.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者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 页(除项目代建及监理管理大纲外)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 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假如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 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与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
14、使用印章 或者签名章。13.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 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 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 编制目录,同时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3.5每个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提交一套投标文件,任何投标人都不同意以任何 方式参与同一合同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与项目代建及监理管理大纲(技术文件)(包含正本及 副本)统一密封在第一个内信封中并加贴密封条、盖密封章;财务
15、建议书(包含正本、 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二个内信封中并加贴密封条、盖密封章;然后统一密封在同一个 外层信封中并加贴密封条、盖密封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14.2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 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3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者 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同意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4.4假如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不一致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假如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者遗失,过早启封或者失密等情 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5
16、、投标文件的递交15. 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前1个小时开始同意投标文件)。1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逾期送达或者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 1投标以后,假如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与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招 标方者,招标方能够予以同意。但不退还投标文件。1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 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与
17、“开标时启封”字样。16.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者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 投标,随后务必补充有法人代表或者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 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或者邮电到达日戳为准。17、开标17. 1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 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 未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17.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 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18、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 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有关内容,并记 录在案;(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8) 开标会议结束。17. 2. 2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 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
19、, 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不予拆封,并交监标人密封储存。开标过程中,若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出现:(1)投标函中所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包号与外包封的项目名称或者合同包号不一致;(2)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 交给评标委员会。17. 2. 5招标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 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 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
20、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 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 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的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 认;(8)开标会议结束。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监标人)发现:(1)投 标人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
21、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3) 投标函中所述项目名称或者合同包号与外包封的项目名称或者合同包号不一致。招标 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17. 2.7假如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 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 则认为投标人己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18、评标18.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8. 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进行评标。19、过程保密19.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与 比较投标的
22、有关资料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者与该过程无关的其 他人泄露。19.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与比较与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 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与行为,都能够导致取消其投标。20、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20.1评标委员会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排序。21、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按评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 三名,经公示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无违法、违纪行为后,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者招标文件规 定应当提交
23、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与中标人合同执行期间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承 诺真实情况与中标人根据投标承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考察与核实的权利,一旦发现弄 虚作假、围标串标与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相应缺失。22、中标通知22.1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如无任何投拆,招标方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 知中标方。通知也能够电话、传确实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24、;22.2当中标方按第23. 1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后,招标方将向其他 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招标方对落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2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构成部分。23、合同的签订23. 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项目代建及监理 合同。合同生效前向招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蹙,履约 担保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服务周期期满之日终止。第一章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18-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2018-2020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及监理已列入霍尔果斯市建 设计划,
25、项目业主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交通运 输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及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本次代建及监理服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具体代建及监理的工程内容以实际发 生为准。2. 2代建及监理服务周期(代建服务周期:从签订代建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颁发竣工验收鉴定 书之日止;监理服务周期: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 工作。)2. 3代建招标范围:使用施工阶段代建模式,以经批准的施工图预算为投资操纵目标,包含 实施阶段的设计咨询管理,施工管理(含未完工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监理管理
26、、工程款支付 管理、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 管理与操纵,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与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与保修期(养护期)满等实 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与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 项目资料等,具体代建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2. 4监理招标范围:负责项目内的路基、路面、桥梁与涌洞、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 理工作(含试验室),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1投标人应当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很多于400 万元。3.
27、 2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一致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木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与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3套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 1P_H (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 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到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3号楼(写字楼)11层1108室购 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 投标
28、文件的递交及有关事宜23. 2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补充文件及资料、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 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一章 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1) “项目”是指甲方委托实施代建及监理服务的项目。(2) “甲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及监理任务的一方。(3) “乙方”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及监理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4) “项目预算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5) “竣工决算”是指经政府主管部门审计并批准的竣工决算。(6) “代建及监理机构”是指由乙方组建实施
29、具体代建及监理工作的机构。(7) “指挥长”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代建工作负责人。(8)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乙方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监理工作负责人。(9)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的代建工作。(10)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 时间段。(12) “年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年份中某月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年相应月份、日期 前一天的时间段。(13)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含战争、 地震、暴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1.2工程代建及监理服务合同适用
30、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与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 章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1.3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与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与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工程建设费用及其支付2.1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程代建及监理费用内容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应包含如下内容:派驻人员费用(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 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其它);现场费用【临时设施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 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含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者租赁费,车辆折旧、维 修、
31、使用或者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 维修或者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者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其它】; 企业管理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基 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其它】;利润与税金。2. 1.2工程代建费用工程代建费用是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项目代建管理工作的全部费用(含本 代建业务应承担的各类管理费、税金、利润及保险费等一切费用)。2. 1.3监理服务的费用监理服务费用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 务全部费用。2.2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用包含:
32、(1)建筑、安装、环境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费:指根据设计单位编制的并经交通 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安装工程费;2. 3征地拆迁安置费本项目预算中的土地、青苗等补偿与安置费,由甲方确定具体支付方式。2.4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费工程质量监督与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质量监督站,质量 监督部门监督业务范围之外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2.5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的支付2. 5.1项目代建及监理合同签署后28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及监理费 用的20%;在项目开工后的第1个月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的20%; 完成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
33、的20%;在工程交工验收 通过后的28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的30%;在交工验收通过后 的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其余10%的工程代建及监理费用。考虑到当地冬季停工时间长的特殊情况,在冬季停工期间(每年1、2、12 月),由于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业主将不支付监理费用,但考虑到监理人员服务的 稳固性与连续性,监理人员冬季发生的费用(如冬休工资等),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 充分予以考虑并含入总报价中。2.6工程建设费用的支付2. 6. 1承包商根据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资金使用年度与月度计划报甲方审 核,甲方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实施按进
34、度拨款。2. 6.2在承包商向甲方提供履约保函后,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在日内,将动员预 付款拨付给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后,承包商根据工程进度向甲方申请拨付工程建设款,甲方在21天 内完成拨款审核并向承包商拨付工程建设款。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 定,按乙方签署的中期支付证书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在拨付资金时乙方应要求施工出 具有关发票)。当拨付资金达到应拨付资金总额的95%时,甲方将停止拨付,其余5%作为 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天内拨付。关于不符 合有关规定的支付,甲方有权拒绝。质量监督站在履行职责时,如发现不合格工程
35、,甲 方有权拒付不合格工程计量款,直至整改完成。2. 6.4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向本项目设计单位支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征求乙方的 意见,以使乙方能更好的约束设计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2.7其他工程费用除2. 1-2. 6条己有单列说明的以外,其它工程费用均由甲方确定支付方式。2. 8特别约定(1)甲方通过书面协议另外给乙方增加工作内容,或者者由于政府、甲方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代建时间增加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需额外付给乙方的费用。(2)乙方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由于政府、甲方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暂停或者终止 代建及监理业务的善后与恢复工作,在甲乙双方协商下甲方需另支付乙方的费用。(3)
36、因甲方及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时,甲方要根 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及补偿。第三章甲方权利及义务3.1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与审查,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安全、 工期、造价等。3.2甲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所提出的要求,根据工程实际 情况加大监督抽检的频率与范围,乙方应积极配合质量监督站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 督。甲方在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抽检频率与范围外增加的监督抽检部分,假如1)抽检 结果不合格,则有关检测费用由责任人承担;2)抽检结果合格,则有关检测费用由甲方 承担。3.3甲方有权严格规范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行为,以确保试验
37、数据的准确有效。关于 不具备试验检测条件的施工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甲方有权选择1-2家有行业资质、实力 强、信誉好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的试验检测。3.4甲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与监管,保证建设资金得到及时拨付,监 督工程资金的专款专用,同时负责项目竣工决算的审核。3. 5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本项目工程建设对外的重大协调工作(如封闭交通等), 及其它依法需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有关报批文件,应当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7日内予以 办理。3.6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在30日内组织 进行本项目的工程验收。3. 7甲方与乙方共同办理土地征用、房屋征迁、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落实及有
38、关报批 手续,征地拆迁费用由甲方核定;需以甲方名义办理报批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 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申请文件。3.8依法审查乙方提交的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操纵价)与评标报告。3.9监督乙方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试验检测等单位(下列简称承包单位)依约履 行合同义务。3. 10审查乙方审核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3. 11监督乙方定期上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图表及对比分析。3. 12监督乙方对进场设备材料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验。3.13监督乙方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审查乙方定期向 甲方上报的质量检查报告是否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的、各道工序的监督检
39、查。3.14监督乙方对各建设施工单位建立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 查。3. 15监督乙方督促工地试验室对原材料、混凝土等设计配合比进行试验检测,监理 中心试验室对设计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对工程质量进行抽验。3.16必要情况下审核乙方在不改变项目工程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及工程规模的情况 下,根据工程需要进行的适当变更。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4.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在甲方的监督管理下负责组织工程(材料、设备材料供应、 等)招标,并根据本合同规定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具体如下:(1)工程招标(包含材料设备、试验检测等);(2)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3)项目施工许可报告的申报及有关手续的办
40、理;(4)项目施工阶段的建设管理(自开工至交工验收),包含工程变更的论证、评审等;(5)项目决算编制委托与操纵价编制委托管理;(6)项目缺陷责任期的管理(缺陷责任期时间为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4.2乙方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招投标工作,招标方案务必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4.3乙方要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 法、新撮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评价办法、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工程代建 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对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管 理,不得转包与违规分包。4
41、.4乙方有义务提出征地拆迁方案,与甲方共同办理土地征用、房屋征迁、环保等 建设条件的落实及有关报批手续。乙方不承担征地拆迁造成工期延期的责任,但属于乙 方未尽责而造成工期延期的除外。4.5乙方不得与设计、施工或者其他单位串通或者合谋,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工程 造价,谋取非法利益。4.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行业管理标准及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布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慎勤奋尽责地履行本合同。4. 7乙方有义务在全面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保证下,全面配合甲方完成 对委托管理工作所进行的检查、指导、监督与协调工作;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派合格、 称职的管理人员,同意甲方对在检查、监督
42、时发现的违约行为的追究。乙方须就完成委 托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按甲方同意的方式与规定的期限内报告,紧急情况应即 时报告。若在开展工作中遇到本工程范围内、职权范围外的异议,只要此问题涉及到甲 方或者本工程的利益,乙方即有义务以书面或者甲方认可的其它方式报告甲方,紧急情 况应即时报告。4.8乙方有义务对本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造价等进行全过 程管理,并确保代建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应用新疆交通基本建 设项目管理平台系统,建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报送 项目进度月报,督促监理单位每月向甲方报送项目监理月报。4.9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代建
43、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包或者分包该项目。4. 10人员管理10.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后15日内,根据项目情况向甲方报送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及人员名单。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派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工作的人员务 必能够胜任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工作。4. 10.2乙方原则上不得更换要紧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派驻到项目所在地 履行委托管理工作的要紧管理人员(指代建指挥长、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工程师)时, 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撤换不合格管理人员书面通知后14天内,撤换不能按 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委托管理工作的派驻人员。乙方派
44、驻到项目所在地履行委托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及要紧管理人员,务 必常驻工地现场,以满足现场管理的需要。4. 11工程竣工验收4. 11. 1当本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合格地通过交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组织编制各合 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的报告,并向甲方备案。乙方组织的交工验收可邀请工程质量监督部 门参加。通车试运营2年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的申请;竣工 验收由甲方主持,由有关部门代表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 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14日内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 在30日内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为缺陷责任期
45、,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为本项目 组建的代建指挥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留守人员负责协调、组织施工单位对本项目履行 义务。乙方接到甲方或者本项目管养单位通知后14天内未能组织有关施工单位 提供保修(养护)的,甲方可指派其他单位代为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经与甲方核算 后从应支付给有关施工单位的费用中扣除,不足时另行向乙方追偿。除非调查结果确 定上述缺陷、病害或者其他不合格之处不属于乙方或者施工单位的责任所造成。4.12财务管理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项工 程资金帐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乙方设立的项目资金账户应报甲方批准;乙 方应当履行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
46、4. 13禁止对外融资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以本项目工程名义进行融资,不得以本项目的土地、设施、 权益等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与其他形式的担保。4.14保密义务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资料。4. 15禁止关联企业投标乙方不得同意下列企业参加本工程的投标:1、乙方所属企业;2、乙方参股的企 业。乙方应根据前款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予以限制。4.16知识产权保护本合同所涉项目工程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方面所有设计或者研究成果的 版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或者甲方能够无期限地无偿使用该知识产权,乙 方有义务在其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合同中对此予
47、以明确约定,以保障甲方的知识产权 及其他有关的合法权益。未经甲方同意,任何一方对己向甲方或者乙方交付的本项目工程所涉之设计或者 研究成果,不得复制或者向外泄露或者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4. 17乙方的监理工作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有关 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第五章风险分担5.1工程变更(1)属甲方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而引起的重大与较大设计变更,需报甲方批 准,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2)工程变更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与甲方工 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执行。由乙方负责审批的变更(通常与现场变更),在不改变项目 工程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及工程规模的情况下只需报甲方备案;必要情况下,甲方可对 部分工程变更进行审核。5.2乙方的合约责任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个人产生的工程质量、工期、货 款、工程款及酬金等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除非确有证明是甲方原因 造成的例外。5. 3人工与材料价格上涨风险乙方将本项目建安费操纵在批复预算建安费以内。但因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过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