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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采购公开招投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范本 2008年版)项目名称: (采购人) (采购内容)采购项目编号:审批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年一月1 .项目概况1.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1.7 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采购业务信息(包含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及其更正事项等)将在下列媒 体上公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南宁政府采购网()。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针对本项FI,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同意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能够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项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3. 2项的要求。由同一专业
3、的单位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分标投标。2.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与其他文件的容询公 司、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 .质疑3.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能够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 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与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能够在明白或者者应知其权 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4、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3.2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3 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含下列要紧内容:(1)质疑供应商与被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4)有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著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者要紧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3.4 质疑供应商能够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
5、书外,还应当提 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与事项。3.5 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卜.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4. 3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6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口起七个工作口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5 .投诉5.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
6、过程、中标与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者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市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 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含下列要紧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 本):(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3)质疑与质疑答复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
7、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或者者要紧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5.3 投诉人能够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 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与事项。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 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
8、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口起三十个工作口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能够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二 公开招标文件6 .公开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本公开招标文件包含六个章节,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公告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 2根据本章第7. 2项、第7. 3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构成部 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
9、的澄清与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 投标人应认真批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者发现其中有误或者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 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 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澄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除书面澄清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 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 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更正公告。假如
10、澄清发出 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 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 公布更正公告。假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F1,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4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能够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 政府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变更公告。三 投标文件8 .投标文件的
11、编制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在充分熟悉招标的内容、技术参数要求与商务条款与实质性要求与 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8.2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务必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与条 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者优于原要求与条件的承诺,8.3 3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与条件。未标注号的内容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判定投标 无效的根据。8.4 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保证其清晰、工整,有关材料的亚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投标文件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模糊无法辨认而导致非唯一懂得是投标人的风险,很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 绝。8.5 第五章
12、“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了投标文件格式的,应按相应格式要求编写。8.6 6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8.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清晰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并标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副本能够使用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 本为准。投标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商务文件正本、技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9 .
13、投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 (特别规定除外)。9.2 对不一致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9.3 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的构成10. 1投标人需编制的投标文件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下列说明编 写与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10. 1. 1报价文件,包含:(1)投标函: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格式)”的要求填写;(2)投标报价表:按第五章
14、“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的要求填写。10. 1.2技术文件,包含:(1)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 的要求填写;(2)其它:针对本项目所投标货物的要紧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全面说明,有关的图纸、图片, 产品有效检测与鉴定证明复印件,等等。技术文件中的第(D项务必提供;技术文件中的第(2)项如有请提供。10. 1.3商务文件,包含:(1)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与年检情况记录;(2)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本章第3. 2项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
15、份证明好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更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非 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该证件应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并经年检合格;(5)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与审计报告;(6)售后服务承诺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的要求填 写;(7)商务条款偏离表: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商务条款偏离表
16、(格式)”的要求填 写;(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的要求填写;(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非 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相符;(10)联合体协议书: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的要求填写,协议中应清晰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义务;(11)其它:投标人通过国家或者国际认证资格证书及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者信 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同类货物俏售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合
17、同复印件)、 投标货物近三年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投标货物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者生产厂家的环保体 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等。商务文件中的第(1)(7)项务必提供;第(8)、(9)项在委托代理时务必提供;第(10)项在联 合体投标时务必提供;第(11)项如有请提供。10.2投标人应编制目录,按上述顺序将报价文件、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特别注意投 标报价不得出现在技术文件与商务文件中。11 .投标报价11.1 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11.2 投
18、标人可就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某一个分标内容报出完整且唯一的投标总报价,也 可就某几个或者所有分标内容分别报出完整且唯一的投标总报价。11.3 投标总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其构成部分详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采购 人不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其投标总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11.4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12 .投标有效期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9、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 应使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者被同意修改或 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3 .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项目固定投标保证金管理或者其他管理方 式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3.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账或者现金,外地用电汇,不同意银行保函或者银行汇票形式 的投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投标人应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存
20、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 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 一栏填供应商单位全称。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 必在银行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用途栏或者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13.3 3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换取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13.4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E|件一份,收据复印件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13.5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 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者电汇方式无息退还。1
21、3.6 涉及质疑与投诉的供应商,在质疑与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4 .7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开标后要求撤回投标的;(2)属本章第18. 2项所述情形的;(3)中标后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5)中标后与采购人签订对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作了实质性修改的合同,或者与采购人私下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四 投标14 .投标文件的密封
22、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正、副本文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袋面加盖单位公章。15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递交15.1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样品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开标与评标.开标16.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章第15. 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如未按时签到,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7. 2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
2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由第三方监督单位担任)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按本章第14.1项的规定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分标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等与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并检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 纳证明,记标人负责做开标记录;(6)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8)开标结束。16 .评标16.1 评
24、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与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构成。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从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 抽取专家。1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与择优的原则。16.3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与 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与标准;第三 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与标准,不作为评标根据。16.4 4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与招
25、标文件 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 性检查: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与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 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者有明显文字与计算错 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者纠正应当使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 盖章确认,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澄清、说明或者者纠
26、正是投 标文件的构成部分。(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与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16.5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供应商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16.6 评标过程的保密。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 法的确定,与评标过程与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与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7 .投标文件的修正18 . 1假如出现计算
27、或者表达上的错误,修正的原则如下:(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8.2按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假如投标人不同 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19 .拒绝接收19.1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在本章第15. 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2)未送达
28、至本章第15. 2项指定的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的;19.2 属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样品:(1)在本章第15. 3项规定的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2)未送达至本章第15. 4项指定的递交投标样品地点的。20 .无效投标20.1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本章第3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8. 7项的规定标识或者未按规定的正、副本数量递交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1项的规定编写与提供的(包含缺少应提供的文件或者格式不符合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0. 2项规定装订的;(5
29、)投标报价不符合本章第11项规定的;(6)开标时投标人未能按本章第13. 4项的要求出具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证明的;(7)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14. 1项的规定密封的;(8)投标人出现本章第18. 2项所述情形的;(9)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与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0)投标文件存在严重负偏离或者附有采购需求以外的条件使评标委员会不能同意的。21 .废标21. 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资格性检查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假如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
30、 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 合同授予22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 “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22.2 除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 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3 .中标通知书23 . 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由采购代
31、理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在本章第2.1项规定的政府采购 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4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 .投标文件及投标样品的退回24.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其未中标原因与退回投标文件。24.2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做为验收的根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供应商 的投标样品由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口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25 . 签订合同25.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第二章“货物需求
32、一览表”中商务条款要求载明的合同签订期内, 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订立书面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 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缺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 金;采购人给中标供应商造成缺失的,应当赔偿缺失。25.4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
33、能够与排位在中标供 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5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二份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备案。26 .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26.1 1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口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将不足部分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26.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 金不足以赔偿缺失的,按实际缺失赔偿。26.3 履约保证金自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二章“货物需 求
34、一览表”要求的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采购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其质量保证金由采购代理 机构无息退还。七 其他事项27 .解释权27. 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2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投标函(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已认真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 1.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35、);2、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 L 2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3、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包含按投标人须知第10. 1.3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交货 期,按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采购内容。其中(有分标时填写):分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交货期:分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交货期: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5. 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 投标函,并承诺在“投标人须知”第12.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36、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与准确。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 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 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
37、,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与义 务。6、我方已全面审核招标文件,我方明白务必放弃提出模糊不清或者误解问题的权利。7、如我方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第13. 7项所述的情形之一的,贵方有权不予退回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者资料。若员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 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懂得贵方不一定同意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下列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38、采 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一年一月日投标报价表(格式)分标(如无分标,不必注明)分标1
39、聘总健 货物全称、品牌、 生产厂家及国别型号、规格、配置单价 阮) 单项合价 (元) 二乂备注12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元)合同签订期: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格式)请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 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明” 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进行填写。分标(如无分标,不必注明)分标项 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总数量技术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总数量品牌、厂家、型 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
40、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人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部分的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答字或者盖章):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请逐条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的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偏离说 明” 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进行填写。分标(如无分标,不必注明)分标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
41、(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与职务) 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 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与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 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构成联合体, 共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42、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F1投标文件编制与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 体提交与接收有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与 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o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口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与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
43、者盖章)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合同项目编号:审批编号: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第一章公告1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2第三章评标方法3第四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 总贝!!7公开招标文件9二 投标文件10投标13五开标与评标13六合同授予16七其他事项17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二、合同附件1、中标通知书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3、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
44、投标报价表6、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一年月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同意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 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下列简称合同)。1 .采购内容1.1 货物名称:1.2 数量(单位):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1.4 技术参数:2 .合同金额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详见投标报价表)3 .交货要求3.1 交货期:3.2 交货地点:3.3 3交货方式:3.4 乙方务必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
45、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 的货物。4 .履约保证金1 .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4 .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缺失。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 质量保证期一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5.2 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元)。5.3 在本合同第5. 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 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5.4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一小时内到达甲 方指定现场,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5.5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 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下列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有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6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懂得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有意性 损坏与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 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与服务。5.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