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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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化进程,规范学校国 际学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出 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学校招 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 规范(试行)、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政府 奖学金招收周边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国际学生的招生和录取遵循规范、公开、公 正、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定合理的考试考核 方式,招收和选拔有学业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学生来华留学, 保障和持续提高生源质量,承担维护教育公平的社会责任。第三条学校招收国际学生的名额不受国内招生计划限 制
2、。学校按照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国际学生招生计 划及专业。第四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招收标准和要求参照中国政 府奖学金的管理规定执行,政府奖学金生招收标准和要求 照政府奖学金招收周边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执行,学校、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的国际学 生奖学金参照国家规定、另行制定招收标准和要求,但不得 附加不合理条件。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培养单位,是指我校对国际学生进行 专业培养的学院及研究所。本办法所称招录学院,是指我校 自主负责对国际学生进行招生录取的学院。第二章招生对象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招生对象,是指根据国籍法规定, 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年满18岁以上(含 1
3、8岁)60岁以下(含60岁)、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 以上学历的符合来华留学条件的人员。第七条申请到学校学习、进修的外国籍公民,应当具备 相应的资格并符合文件规定的来华留学各项入学条件,有可 靠的经济保证和在华事务担保人(或单位)。第八条国际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 习惯,遵守大学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学习任务。第三章招生类别及专业第九条学历层次类别学校为国际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 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类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 士研究生,对应招收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学历(含高中学历)、 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以上的国际学生,毕业文凭为国家认 可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实行
4、弹性学制,国际学生专 科标准修业年限为3年,弹性学制为2-4年。本科标准修业 年限为4年,弹性学制为3-6年。研究生的学制,硕士生2-3 年,博士生4年。国际学生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 和保留学籍)为:硕士生5年,博士生6年。非学历教育的 类别为:预科生、进修生和研究学者。L预科生:已被我校 录取就读,但是汉语言水平暂时未达到进入专业学习要求的 国际学生,先进行汉语言预科学习。通过汉语水平等级考试 的相应级别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2.专业进修生:根据与 合作院校的协议条款组织的校际之间的短期(30天以上含 30天到180天以内)或长期(180天以上)的交换国际学生。 合作院校互认专业课程
5、学分,学业合格后按照双方合作协议 发给相应的证书。3.汉语语言进修生:汉语语言进修生是到 我校进行入门级、初级、中级、高级等汉语言文化学习的国 际学生。4.研究学者:研究学者是指在外国教育或研究机构 专门从事中国语言、文化、历史、法律、政治、经济等方面 研究并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本领 域工作3年以上,持学生签证到我校进行长、短期学习的国 际学生。第十条经费来源类别(一)校外经费培养的国际学生包 括以下: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政府奖学金生及其它类别 的政府奖学金生;2、外国政府、企业、组织或机构提供经 费资助的奖学金生;3、中国企业、组织或机构提供经费资 助的奖学金生;4、
6、自费生。(二)校内经费培养的国际学 生,包括以下:1、大学来华留学专项奖学金生;2、大学来 华留学澜湄专项奖学金生;3、各培养单位自筹经费资助的 奖学金生;4、各培养单位与外方学校互免学费的交换生。第十一条凡我校当年举办的各专业,均可招收国际学生。第四章招录学院职责第十二条国际学院是全校国际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部 11,负责统筹协调国际学生的招收、培养、教育、管理和服 务等工作。第十三条每年十月底前,由国际学院会同其他国际学生 招录学院、培养单位拟定下一年度全校国际学生的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招生计划上报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初审,最终由学校党委会审议决定。第十四条国际学生招
7、录学院会同培养单位,按照招收国际学生的规定,制定和公布学校国际学生学历生和 非学历生的招生简章,并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 生,报备国际学院。第十五条招录学院代表学校对外发布国际学生招生简 章,除公布申请条件等必要的信息以外,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确定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以人民币计价 收费。第十六条国际学院按照相关文件及招生要求负责校外 经费培养的国际学生学历生和非学历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校内经费培养的国际学生招收由校内经费所属单位按 照相关文件及招生要求进行自主招生及初步审核,拟录取名 单报国际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备国际学院, 并由招录学院参照学校统一的录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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