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基复合材料项目建筑建设分析(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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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C泓域/建筑建设分析陶瓷基复合材料项目建筑建设分析目录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3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3二、 结论分析3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6第三章 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9一、 承包合同价款9二、 招标控制价10第四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13一、 合同价款结算13二、 合同价款调整18第五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26一、 施工招标策划26二、 施工评标30第六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39一、 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39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43一、 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管理43第八章 国际工程常用合同文本58一、 英国NEC和美国AIA合同文本58二、 FIDIC施工合同条件62第九章 建筑
2、智能化71一、 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71二、 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在建筑业的应用79第十章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方式84一、 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式84第十一章 装配式建筑评价89一、 评价单元及内容89第十二章 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91一、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91二、 组合结构体系97第一章 项目基本情况一、 项目名称及投资人(一)项目名称陶瓷基复合材料项目(二)项目投资人xx有限责任公司(三)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二、 结论分析(一)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x(以选址意见书为准),占地面积约60.00亩。(二)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三
3、)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24139.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738.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7.63%;建设期利息253.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5%;流动资金5147.5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1.32%。(四)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24139.41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3791.14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10348.27万元。(五)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540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40326.21万元。
4、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10025.93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33.06%。5、全部投资回收期(Pt):4.57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5644.41万元(产值)。(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40000.00约60.00亩1.1总建筑面积74328.76容积率1.861.2基底面积25600.00建筑系数64.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300.512总投资万元24139.412.1建设投资万元18738.342.1.1工程费用万元16206.21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2093.732.1
5、.3预备费万元438.402.2建设期利息万元253.532.3流动资金万元5147.543资金筹措万元24139.413.1自筹资金万元13791.143.2银行贷款万元10348.274营业收入万元540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40326.216利润总额万元13367.907净利润万元10025.938所得税万元3341.979增值税万元2549.0810税金及附加万元305.8911纳税总额万元6196.9412工业增加值万元20594.9513盈亏平衡点万元15644.41产值14回收期年4.57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33.06%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26
6、290.93所得税后第二章 行业背景分析作为结构材料,陶瓷具有耐高温能力强、抗氧化能力强、硬度大、耐化学腐蚀等优点,然而呈现脆性,不能承受剧烈的机械冲击和热冲击等缺点,严重影响了它的实际应用。陶瓷基复合材料是在陶瓷基体中引入第二相材料,使之增强、增韧,又称为多相复合陶瓷或复相陶瓷。陶瓷基复合材料因具有耐高温、耐磨、抗高温蠕变、热导率低、热膨胀系数低、耐化学腐蚀、强度高、硬度大及介电、透波等特点,在有机材料基和金属材料基不能满足性能要求的工况下可以得到广泛应用,成为理想的高温结构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已实用化或即将实用化的领域有刀具、滑动构件、发动机制件、能源构件等。法国已将长纤维增强碳化硅复合材
7、料应用于高速列车的制动件的制造上,使用效果令人满意。陶瓷基复合材料是20世纪8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型陶瓷材料,包括纤维(或晶须)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异相颗粒弥散强化复相陶瓷、原位生长陶瓷复合材料、梯度功能复合陶瓷及纳米陶瓷复合材料。经过近些年的研究发展,陶瓷基复合材料技术研究已经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是还未真正进入大规模的产业化运行阶段,目前只有少数企业在个别陶瓷基复合材料类别上完成了生产线的投产。如泛锐研究院的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泛锐熠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碳纤维增强陶瓷基复合材料生产线,目前产品已成功应用到航天、军工装备等领域。另外,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开展了大量的工程化应
8、用研究,并突破了多项制约CMC-SiC(陶瓷基复合材料)制造技术工程化应用的关键技术。目前,公司的陶瓷基复合材料热结构件产品已通过某型号航空发动机模拟器考核;此外,公司研制的SiC/SiC复合材料航空发动机热结构件在某型号国产航空发动机上,进行挂片考核。已经应用到航空、民用飞机、汽车、轨道交通、石油、电力和新能源等领域。从国际市场上来看,目前对陶瓷基复合材料研究比较深入的国家主要有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其中美国对PIP、CVI和RMI工艺均有研究,且均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日本拥有聚碳硅烷(PCS)和连续SiC纤维制备技术,主要开展PIP工艺制备纤维增强SiC复合材料的研究,特别是在SiC/S
9、iC复合材料制备上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法国以CVI技术为主,且技术水平属国际领先;德国以RMI和PIP技术为主,特别是RMI技术世界领先。我国在陶瓷基复合材料研究方面起步相对较晚。近年来通过国家项目的支持,目前国内相关高校和研究单位在陶瓷基复合材料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是目前陶瓷基复合材料的应用还主要集中在军工、航天领域,在其他民用领域的应用规模还相对有限。接下来一段时期内,陶瓷基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方向将主要向军转民发展,军转民的过程是行业发展规模迅速膨胀的阶段,市场一旦打开,陶瓷基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也将进入新的阶段。第三章 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一、 承包合同价款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
10、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如下。(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的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外的,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2)对于合同工期较短、建
11、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的合同,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除工程变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的风险。(二)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
12、。(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方式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二、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投标法实施
13、条例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按照计价规范的规定编制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控制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各项费用的编制要求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费用。(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根据拟定的招标
14、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中的相关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3)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确定综合单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4)规费和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应的规定计算。第四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一、 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
15、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
16、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
17、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
18、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
19、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
20、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
21、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
22、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
23、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二、 合同价款调整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法律和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不可抗力、提前竣工工程索赔等事项,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经承包双方确认的合同价款调整,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在工程结算期间发生合同价款调整,应在竣工结算款中支付。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如下。(一)法律和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日,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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