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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安局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为了维护我县社会秩序,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根据国家、陕西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一、总则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境内发生的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事件。主要包括:(一)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二)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大规模袭击或者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的;(三)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攻击党政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事设施、航空器的;(四)大规
2、模攻击党政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五)袭击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六)劫持火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二、处置原则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总的原则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反应灵敏、分工协作、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由行政领导负责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袭击事件所产生的危害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三、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根据国家、省、市反恐怖基本预案要求,对我县境内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由县委、县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处
3、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工作。指挥部设在高陵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构成及职责: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事发地党政相关部门和武装部各派一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对省总指挥部、市指挥部负责,具体落实上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县委、县政府成立反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高陵县公安局,是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班子和执行机构,负责承办县反恐怖指挥部的具体业务工作。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在县反恐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执行各项指令,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提出处置意见,收集相关情报,完成反恐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四、处置实施(一)启动
4、预案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和事发地党委、政府启动各级指挥部。各级指挥部成员、专家咨询组应在接警后30分钟内赶到指挥部,收集掌握信息,判断事件的真实性,组织、指挥专业力量到达现场,从收集掌握信息、判断事件的真实性至各应急专业队伍到达现场为预案启动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1、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各乡镇接到恐怖袭击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由县委、县政府迅速向市反恐怖协调小组报告,同时通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应会同相关部门迅速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上报市公安局,不得延误。2、通报事件
5、相关情况,下达预警指令。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并向协调小组负责人报告。根据协调小组负责人的指示,向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下达预警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指令,迅速做好反恐准备。3、启动指挥机构,调集专家咨询组。县反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接到情况报告后,责成协调小组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专家咨询组成员迅速到达集结位置,听取事件情况汇报和专家咨询组意见,按预案开展工作。4、派出专业力量,展开处置准备。县指挥部做出决定后,有关部门应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迅速派出检测、医疗、紧急救援、运输、通信、工程抢险等专业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执行处置任务。县公安局负责事发地区的治安交通管
6、理、现场秩序维护,确保现场处置行动的有序展开。(二)实施处置从现场开展检测到消除恐怖袭击危害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1、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公安、卫生、农林、民政、建设、水务、质监、环保等部门和武警、消防部队应当按照部门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各项工作,及时组织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驻地部队要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和救援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对于不同性质恐怖袭击事件,应分不同情况,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生物恐怖事件
7、主要由公安、卫生、农林、质监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负责;化学恐怖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负责;核恐怖事件主要由军队、武警和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爆炸恐怖事件主要由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军队、武警负责;攻击信息系统恐怖事件主要由信息、公安、卫生等部门和军队、武警负责;袭击重要知名人士及大规模袭击平民恐怖事件主要由公安、外事、卫生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负责;劫持公共交通工具主要由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负责。2、视情况对相关地区进行交通管制或局部戒严,控制事态发展。县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指令,依法对局部地区实行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依
8、法实施戒严,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3、全力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县指挥部应根据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在省、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强大力量,采取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措施包括:(1)关闭封锁涵洞、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必要时切断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2)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3)严格出入境管理;(4)组织、协调公安、武警等力量,发动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制造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4、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9、。县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公安部门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5、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正确引导舆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新闻报道工作要在省、市指挥部的指导下,拟定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表明党委、政府的立场和决心,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三)行动终止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内容:1、确认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经现场指挥部综合评估确认恐怖袭击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基本消除,由县指挥部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征求专家咨询组等各
10、方面的意见后,向市指挥部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得到同意后,处置行动终止。2、评价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处置行动终止后,县反恐协调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危害程度,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五、行动保障与相关准备(一)要建立反恐怖专业力量。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专业力量建设。(二)要加强装备建设和物质准备。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卫生、环保、质监、信息等部门和武警部队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储备必要的物质。(三)要加大反恐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11、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掌握国际反恐怖技术的发展动向和趋势,加强对反恐怖相关技术,特别是防爆、查爆、排爆、防护、救治勘查、侦查等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不断提高反恐技术水平,为反恐斗争服务。(四)要建立强有力通信支持。全县各有关单位要适应反恐斗争的需要,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建立稳定、可靠、便捷的通信设施,县信息部门应当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营运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通信畅通无误。(五)要建立强有力后勤支援和保障。县发改委、财政部门要对我县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给予必要支持,尤其要对承担反恐重要任务的县公安局加大装备投资力度和训练经费。(六)加强训练和日常防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因素,加强反恐训练。公安部门和驻地军队要主动出击,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的反恐怖情报信息,力争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及核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发生。六、附则本预案由高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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