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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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专题专题u集体建设用地的前世今生u流转背后的原因u法律政策u关于流转的争论与变革Content农村集体土地农用地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公共设施和公益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事业用地:是指乡(镇)村各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或者是乡镇企业及农民个人将自己依法获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让与或转让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行为。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集体建设用地的由来集体建设用地的由来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
2、公益事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现状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的现状(1)“大”,即土地占用数量过大 主要是乡镇企业、农民个人建房占用土地面积过大,造成了土地的大量浪费。乡镇企业盲目铺摊子,圈而不建。农民住宅大院子,一户多宅、空宅闲置的现象较严重。如山东省文登市2006年的统计,从1996年到2006年,一户多宅户数从6442户增加到9242户;全市“空心村”率达9.7%;宅基地超占面积累计758.4亩。集体建设用地数量不断扩张集体建设用地数量不断扩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有2.7亿亩,相当于5倍的城市建设用地。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村居民点规模达到2.49亿亩,占建设用地总规模
3、一半以上,远远超出城镇用规模。珠三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占全部建设用地总量的50%以上。佛山市南海区接近50%,东莞市在40%以上,而深圳宝安区,比例高达80%。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数据显示,19962007年,不包括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民,我国农村人口减少约1.2亿人,而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增加近130万亩,人均建设用地增加了34平方米。以浙江为例,1996年,浙江城市化水平32.8%,农村居民点面积35.7万公顷,人均用地122平方米;至2000年浙江城市化水平上升到49%,农村居民点面积上升到36.1万公顷,人均用地达到147平方米;2006年浙江城市化水平上升到56%,农村居民点面积进一步上升到
4、36.9万公顷,人均用地高达165平方米。(2)“散”,即布局零乱分散 这主要表现在农民个人建房无统一的规划,乡镇村企业用地无统一规划,布局分散。根据浙江省平湖市的调查,全市自然村落达2340个,平均每个自然村居住人数不足150人。其中自然村30户以下占49%,31至50户的占32%,50至100户的占15%,101户及以上的占4%。目前村企业用地也没有经过规划,散落在村庄周围,也不能形成集聚效益。(3)“低”,即土地利用效率低 有些乡镇企业规模过大,还有的乡镇企业不经过充分论证就盲目上马,造成了厂房闲置和土地的荒芜,也不能形成集聚效益。(4)“多”,即违法用地多 主要是农村中一些干部、群众的
5、土地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干部越权批地,群众少批多用,抢占现象严重。案例:河南省郑州市“五洲市场”违法建设案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1)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象普遍存在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截止2001年6月底,深圳市宝安区已建成的工业用地中有85.5%是集体建设用地。东莞市石褐镇的10平方公里建成区中,集体建设用地占2/3。苏州市已有一半以上的集体建设用地进人市场流转,涉及土地面积超过10万亩(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调研组,2002)。2006年,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宗数约2100宗,面积达23250亩。从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顺德区共办理流转1242宗
6、,流转面积7939亩。2007年2008年,常德市已出租村办学校、村委办公楼及破产乡(村)办企业用地9500多亩。(2)流转形式多种多样 目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形式涵盖了出让、一次性转让、出租、联营等多种形式,以出租为主,其次是出让和一次性转让。例如,在北京市集体产业用地总量中,出租形式占到流转总量的90%以上。河南省新野县2007年流转面积约有4650亩,其中租赁大约3000亩和转让约1650亩。(3)流转后主要作为生产经营性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的用途主要为工业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后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案例。另外,流转后的用途在地域之间稍有差异,在经
7、济发达地区主要用于乡镇企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更多的是用于住宅用地。(4)流转收入已成为集体和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1998年在落实30年承包政策的同时推行股份制,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入股的方式交回集体,集体又将土地委托给村办企业宏福集团经营,成立了宏富创业园。园区规模1600亩,已吸引了24家企业入园,全部采取出租的形式,每年每亩5000-10000元租金。截至2005年底,村经济总收入实现7.6亿元,人均纯收入1.78万元。同时,北七家镇充分发挥土地流转的优势,大力发展教育、商业及休闲等配套产业,办学校,兴办了集餐饮、住宿、洗浴、娱乐为一体的旅游休闲
8、项目。(5)流转的主体多元化 流转的主体以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其中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的土地流转宗数较多,但规模较小,每宗流转面积在几十亩到数百亩左右;以乡镇政府为流转主体次之,往往能集中较多的土地,统一建设乡镇工业园区,每宗占地多数在千亩以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和收回方面的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和收回方面的制度 集体建设用地具集体建设用地具体用途体用途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益事业建设用地宅基地宅基地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第60条条: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9、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省、自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级人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政府批准。与乡(镇)村企业用地的与乡(镇)村企业用地的
10、审批权限一致审批权限一致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第62条规条规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定: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经乡(镇)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依照本法第44条规定条规定向有批准权限的人民向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审批程序预申请预申请选址选址正式申请正式申请审核审核批批准准拨付土地拨付土地发证发证申请申请审核审核批准、拨付批准、拨付土地土地发证发证申请申请村民会议讨论村民会议讨论审审核核批准批准拨付土地拨付土地和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核
11、发土地使用证收回情况收回情况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第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法律政策规定法律政策规定(1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范围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有3种情况
12、均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兴办乡镇、村企业使用本集体的土地。乡(镇)办企业、村办企业、村民组办企业、个人办企业均可使用所在农民集体组织的土地,而不允许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农民集体组织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视为使用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是允许的。-村民建住宅使用集体的土地。农村集体居民,经过批准回原籍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离、退休干部以及回家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住宅建设可以使用集体的土地。一般情况下,城镇居民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或农民建住宅使用其他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允许的。-乡(镇)村公共没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的土地。
13、包括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学校、通讯、医疗卫生、敬老院、幼儿园、村委会办公室,不管是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还是其他集体的土地都是允许的。主要考虑一些道路、水利设施及学校等,在本集体土地内无法安排,需要使用其他村民小组土地的实际悄 况。因此,法律不能限制此类项目使用非本集体的土地。(2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则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必须是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项目,方可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
14、划。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是集镇、村庄建设用地的最高原则,一切建设都必须服从,对没有农用地计划指标或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依法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论是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还是农民宅基地都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否则都被视为是非法占地,必须依法处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占地与农村土地整理挂钩,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原则上,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不得再扩大,如需扩大规模或占用耕地,必须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筑,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没用地的企
15、业,因破产、兼片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3 3)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土地 例如,农村居民利用政府批准的宅基地建设砖厂烧砖,单位或者个人将批准用于建设乡(镇)企业的土地用于建造住宅,将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非法出租转让等等。因撤消、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土地因撤消、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法
16、律规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法律规定 法规名称法规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时间规规 定定宪法宪法20042004年年第十条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9861986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担保法担保法19951995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宅基地等集
17、体所有的土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第三十六条乡第三十六条乡(镇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宅基地不得抵押,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除外宅基地不得抵押,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除外物权法物权法20072007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三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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