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两案九制”11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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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学校“两案九制”11篇制度一般是指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程序或行为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律、习俗等规范或某些规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两案九制”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学校“两案九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一、晨午检目的: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二、晨午检原则:遵循预防
2、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三、晨午检内容:晨午晚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和中午、晚上在校时,由门卫处、班主任、班长、安全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午晚检具体内容如下: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2、家人、离乡返乡与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情况,询问身体恢复情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4.了解缺勤情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情况。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
3、情况。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学校在校级干部初步筛查的基础上,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情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情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
4、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情况,并及时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责任人:每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
5、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学校“两案九制”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二、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三、学校应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优先考虑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四、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
6、告管理工作制度。(二)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三)协助卫生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卫健委、疾控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8种法定传染病、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六、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特别是学生群体性发病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对疫情进行初步核实,确认后由疫情报告人按要求及时上
7、报教育局和当地疾控机构。学校教职员工发现疫情不得瞒报、漏报、缓报疫情。疫情未经当地疾控机构调查核实,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随意发布任何疫情信息。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1.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
8、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上报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并及时上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报告内容及时限(1)发生法定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
9、别、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确诊时间及诊疗情况。(2)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h内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局报告: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
10、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学校晨午检制度(参考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流行和发生,结合学校情况,制定学校晨午检制度。一、晨午检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值日教师及每日值班领导。(一)班主任每日早午自习(寄宿制学校早午晚自习)或早午晚第一节课前按晨午晚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查,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二)晨午检情况要认真真实记录,有异常变化要及时报告;二、晨午检内容:测量体温,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因病缺
11、勤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通过观察、询问等手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或症状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三、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1.常规晨午检因病缺课学生日统计报表报告由班主任每天晨午检查并统计好,(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统计)并及时汇报校领导。2.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跟班老师负责。3.教师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症状,马上通知其家长送医院就诊。4.学生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必须回家隔离治疗,
12、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5.学生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应劝其回家休息治疗,坚决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6.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通知卫生保健老师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
13、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如有发热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上报情况。7.每日晨午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等。8.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实行追踪随访制,由班主任分别对患病的学生进行每日追踪电话随访,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居家隔离病人做到二不即不上课、不外出。9.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学生晨检工作,对各班晨检结果进行核实、排查和处理,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10.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统计学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
14、治法,加强疫情报告,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程序,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及时对疫源地进行消毒处理。11.学校做好学生预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级 班级做好晨午检工作。要做好任课教师的预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发现情况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参考模板)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学生因病缺课病因登记与追踪制度。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由家长向班主任口头请假或电话请假,班主任应将情况记录在学生
15、因病缺课病因登记表上。二、对于因病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患病情况和病因,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的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了解学生患病的情况,对追踪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情况记录在晨午检记录表上。如因漏报、瞒报引起的相关传染病流行,其责任由漏报、瞒报者承担。三、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做好对因病缺课人数的统计与登记,并做好与因病缺课学生的联系工作,及时将统计结果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四、凡在校学生确诊患有传染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立即将患病学生送至相关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学校应做好
16、诊断证明复印件留档和情况上报工作。五、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让患病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严禁带病上课。在校期间学生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与家长联系。六、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七、学校疫情报告人负责指导各班开展因病缺课登记与追踪工作,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八、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和卫健委、疾控机构。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参考模板)学生病愈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参考模板)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
17、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二、凡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校医复核确认登记,校医出具入班复课证明后,方可回教室上课。四、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
18、,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六、校医出具的入班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校医与学生各执一份。七、校医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八、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学校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对该学生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九、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进班或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参考模板)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
19、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
20、有关信息,新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
21、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
22、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学校疫情防控两案九制(参考模板)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参考模板)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二、幼儿园、中小学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23、验证明(开学前家长到接种点去查验,全程接种的开此证明)。补种完成后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查验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省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登记有关信息,新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收存后由学校保健室或卫生室保存。如未接种完成的学生,开具的是补种通知单。学校督促家长去接种。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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