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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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是指某一组织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协调他人的活动,使他人能够自行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它是人类组织最常见和最重要的活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文章4篇 ,欢迎品鉴!第一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某某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业务整体能力,促进医疗同质化管理,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某某区进一步加强区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发20231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某某区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共体
2、),包括某某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某某区中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某某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专科联盟参照执行。第三条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成立医疗业务管理中心,承担日常医疗服务督导考核、质量控制、安全防范、学科建设、分级诊疗、科研教学等医疗业务管理职责。管理各成员单位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行,指导支持督促各成员单位根据辖区人口和病种特点科学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辖区内居民能享受到规范及时的基本医疗保障。第二章医疗质量控制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医共体全面负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依法执业,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共体法人代表是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3、成员单位医疗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医共体对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考核是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第五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质量管理制度;成立院感、急诊等相应质控组织,负责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及反馈工作;每季度发布牵头医院业务科室及成员单位质控报告并提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意见。第六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和自我评估准入制度,明确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和新技术、新项目目录,加强手术分级管理,明确手术医师权限。制订成员单位医疗业务运行实施方案,成员单位借助医共体牵头医院优质资源下沉帮扶,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一院一品差异化发展。第七条医共体牵头
4、医院和成员单位根据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要求制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针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组织实施整改。第八条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发挥各专业质控中心的作用,各专业质控中心根据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更新区质控标准并监督医共体执行。第三章医疗安全防范第九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由牵头医院制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不良事件的无责呈报体系和不良事件快捷处置流程,建立定期的不良事件分析改进机制,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共享
5、不良事件案例,牵头医院参与指导成员单位医疗纠纷处置化解。第十一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医共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全体医务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每年开展全体员工医疗安全教育或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两次,定期召开医疗安全工作会议,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医疗损害)。第四章学科建设第十二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医学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建设的组织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统一要求、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创建,并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第十三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应加强区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在区重点学科(基层特色专科)建设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区级龙头学科、市级重点
6、(扶持)学科,逐渐在区域内形成以区专病中心、重点学科、特色专科为基本架构的学科布局和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良好梯队。第十四条学科建设经费由医共体(含各级财政补助)投入,经费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保证必需、合理有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符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区卫健局负责学科建设年度执行情况评比,对每年评比位于前列的区域专病中心、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除资金补助外,并在医共体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评比排名落后的学科,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建设等措施。第五章科研教学第十六条医共体应深化医、教、研协同发展,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在能力提升、知识更
7、新方面重要作用的宣传,构建新型的医共体卫生健康科技教育体系,主动适应体制改革转型新常态。第十七条医共体应加强全体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同质化提升,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制定各类别各层级卫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督促落实。特别加强各层级卫技人员三基训练与考核,确保人员技能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重点培养住得下、留得住的基层卫技人才,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第十八条医共体应加强科技创新共享平台建设,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显著进展,引导并支持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多单位、多学科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推广、转化和应用,推动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之间的有效衔接。第十九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医院和成
8、员单位的医务人员申报各级各类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加强项目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课时和授课师资,保障教学质量。第二十条医疗业务管理中心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联合体建设为重点,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重点抓好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提升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教学培训环节,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强化工作合力,完善统一考核、定期交流等工作机制;加强规培经费使用管理,优先保障学员生活补助、带教老师补贴,确保专款专用。第五章分级诊疗第二十一条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为患者提供便捷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医共体应建立起有效、实用、便捷的转诊渠道,共享区域双向转诊平台,方便患者在医共体之间、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转诊,避
9、免不必要的区域外转诊。完善各成员单位医疗应急体系,制定危急重症初步急救和及时规范转运的制度和流程,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安全。第二十二条医共体根据某某区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种类目录(试行)、某某区区级医院下转疾病种类目录(试行)、某某区区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种类目录(试行)和某某区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的文件精神,制订细化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疾病目录、出入院标准、转诊规范及流程,根据服务能力动态调整。鼓励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业务的差异化发展,对于医疗能力基本达到区级医院水平的专科,可以突破某某区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种类、区级医院下转疾病种类、区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种类目录范围。第二十三条医共体牵
10、头医院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标准把握,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区域内实行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对上转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合理检查,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各成员单位根据胸痛、卒中等十大专病中心建设及专科资源分布,原则上将病人转诊至区域专病中心或医共体牵头医院,严格控制区域外转诊率。经医共体牵头医院诊治后恢复期病人病情稳定,可以在基层进行后续康复治疗的,原则上将病人下转至其所在辖区基层单位。第二十四条区卫健局不断完善转诊平台建设,加强医共体分级诊疗执行过程监管和督查考核。第六章医疗资源共享第二十五条依托区域临床检验、病理诊断、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等医疗共享平台,全面落实医疗资源共享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1、工作。第二十六条医疗共享平台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和实施远程诊断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诊断医生的排班、人员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接受各成员单位提出的诊断服务申请,完成诊断、审核及出具报告书;负责收集和保存远程诊断服务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资料,防范相关信息泄漏;定期整理、分析远程诊断服务相关信息,向医疗机构和区卫健局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七条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医疗共享平台签订协议,原则上首选区域(检验、病理等)或医共体牵头医院(影像、心电等)已建设的共享平台。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操作,并将检查检验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送到共享平台。第七章中医药服务第二十八条医疗业务管
12、理中心负责管理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中医药工作,积极推进成员单位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合理使用中草药(包括颗粒剂),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第二十九条依托区中医院医共体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医院建设好全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在全区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带教等推广工作。第三十条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规范开展十类四十五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向各成员单位推广十类三十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第三十一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至少培养一名适宜技术应用推广骨干,掌握六类十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并负责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广,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培养一名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骨干人员,掌握四类六项以
13、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区卫健局应加强对医共体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的督导,跟进医疗业务管理中心相关制度的出台和完善。第三十三条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要根据医疗业务管理中心具体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医疗业务管理中心有序运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第二篇: 电力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指导思想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规范中医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临床疗效,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二、目标任务通过临床路径管理实现医疗服务诊疗护理常规的标准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内涵
14、质量。明确诊疗护理操作规程,使医护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有效避免乱开药、滥检查等过度治疗现象,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控制非必要医疗支出。三、组织保障1、医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本院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本院相关病种临床路径,指导并监督各实施小组开展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局临床路径管理小组办公室报告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2、管理委员会下设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组长:副组长:成员: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负责对临床路径的开展、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督查工
15、作开展情况,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4、各科成立临床实施小组:内科:组长副组长外科:组长副组长骨科:组长副组长外科:组长副组长由科主任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本科相关试点病种的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定期向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5、医务科负责组织临床科室科主任修订临床医师路径;护理部负责组织护士长修订护理路径;病案室和信息科负责相关病案信息收集、统计工作;财务科和医保科负责收费的实时监控;药剂科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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