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docx
《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省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本细则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细则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方依法将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全部按照约定条件让渡给受让方的行为。 第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承包土地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六)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区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镇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程代理的服务内容,为流转双方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第二章 流转方式 第六条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方式流转。 第七条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条件让渡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流转行为。转包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八条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附着物租赁给其他单位、个人经营的流转行为。出租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九条 互换是指承包方
4、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互换后承包双方对互换土地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应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一并让渡,受让方与发包方确定新的承包关系的流转行为。 第十一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第十二条 抵押是指承包方将其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
5、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可以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给第三方的流转行为。抵押后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 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或租赁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 第十四条 集体的荒山、荒丘、荒滩等土地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十五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变更后,仍可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次流转。 第三章 流转程序 第十六条 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农村土地 承包 经营权 流转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