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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图书角管理制度_局图书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局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各类图书资料的完整齐备,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有序、便捷的图书借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图书资料的收集与新书采购 (一)图书资料收集 1. 我局图书资料的收集按“定期汇交、统一保管”的原则进行。 2.收集的范围包括:各部门存放的由单位购制的各类业务书籍、印制成册的内部培训学习材料、会议材料、部门订阅的期刊杂志、新购置的各类图书资料。 3.各部门应对照图书资料收集范围,认真清理本部门存放的各类图书资料,及时汇交至局图书资料室;其中,印制成册的培训材料与会议材料,应于该培训或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相关图书资料移交至图书资料室
2、统一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二)新书采购 2.审批意见。办公室应对采购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局长审定,书费超过1千元的需经局长审定。 3.购买入库。局领导批准同意后,由申请本人或所在部门按规定进行购买,到货后在第一时间将图书移交至局图书资料室进行登记入库手续。 4.费用报销。总价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购书费用,由经办人申请,办公室审核是否入库登记和办理借用手续,分管业务局长审签、分管财务局长批准,2000元以上由局长批准报销。 其中,交由办公室的应包含如下票据:经局长签字的图书采购申请表、购书发票、其他有关费用票据。 二、图书登记入库 1.登记流程。按“汇总登记、统一
3、编号、分类上架、专柜保管”的流程进行登记入库,并形成图书分类登记册与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信息卡(见附表1)。 2.图书的分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与图书内容,按水文监测类、水情预报类、仪器设施类、水生态环境类、水资源类、水利工程类、水事行政类、业务技术规范类、综合类等进行分类。 3.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图书资料的登记入库工作。 二、图书的借阅 局图书室实行入室查阅和日常外借两种借阅制度。 (一)入室查阅 全局职工在图书室管理员处登记签字后,即可入室进行查阅,但只限室内阅览,不能将图书带离图书室。 (二)日常外借 如需将图书带离图书室,需按如下规定办理外借手续。 1.借阅人员当面与图书管理人员对该
4、书的页面完整,有无勾划圈点、破损残缺等情况进行查对。 2.在图书室管理员处填写重庆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图书外借登记表(见附表3)。按一式2份进行填写,图书管理人员与借阅者本人各执一份。 3.按规定交纳相应押金。 (三)图书的归还。借阅人员应按图书外借登记表上规定的期限如期归还所借图书;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延长外借时间,应提前通知图书室管理人员。图书外借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 (四)其他规定 1.每人每次外借1-3本图书。如因实际情况,确需一次借阅超过3本,需在图书外借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 2.外借图书押金的收取办法。书价在人民币50元及以下的,按每本50元收取押金;书价在50元以上的图书,按每本1
5、00元收取押金。押金在图书归还时,如数返还给借阅者本人。 3.任何借阅人员要爱护图书,不得擅自对所借图书进行填涂、勾划,同时应保证图书不能沾有任何液体污浸,不能有残缺破损。归还图书时,图书管理人员将对照图书借出时的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图书受损状况,按规定进行赔偿。 (五)图书损坏与丢失的处理 我局图书资料属公共财产,凡丢失图书的任何人员,均以购回同版本书刊赔偿为原则,如确实无法购回,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2.内部资料、工具书、外文书刊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孤本书,必须追究丢失责任,并按原价5-10倍赔偿。 4.多卷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者,按各单本价格的3倍赔偿,无单本价格的,则按整套书的价格加倍赔偿。 5.没有标价的图书按每页2角计成本价,再按该价3倍赔偿。 6.丢失期刊一期(现刊)或一本(过刊),按该刊全年价格5倍赔偿。 污损书刊者,由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视图书的受损情况,扣除相应押金或直至按原价赔偿的处理。 三、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图书室建立在档案室内,图书室管理人员参照档案室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新添置图书进行分类、编号、上架;并定期对图书的借阅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对到期未归还的外借图书进行跟踪,对相应借阅人员进行催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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