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doc
《2009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09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09年度上海市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09年度上海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参照表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上海2008年度)39,502(月平均工资3292)上海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5上海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85上海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398上海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15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59岁以下533,5006074岁26,675年限75周岁以上133,375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59岁以下227,7006074岁11,385年限75周岁以上56,925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19,398年限农村居
2、民9,115年限丧葬费17,353.5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26,675年限伤残等级农村居民11,385年限伤残等级住院伙食补助费20天营养费2040天住宿费60天精神抚慰金一般不超过5万元特别提醒:很多人有一种误解,认为交通事故或其它人身损害发生在哪一年,即适用哪一年的赔偿标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应适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标准,僻如:2007年3月发生的人身损害,如果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是2009年,则适用2009年的赔偿标准。附:上海市2008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23上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222上海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5
3、5上海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8452009年度上海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及标准序号项目计算标准上海标准一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专家会诊费.器官移植费.后续治疗费一次性赔偿,另行起诉,再起诉二误工费1有固定收入实际减少的损失(不包括经营利润损失、特殊工种补助费)2无固定收入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或受诉法院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误工时间医院证明、定残前一天医院证明、定残前一天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20元天四护理费每天护理费(误工费) 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至自理时止 20+5+10年(上海护工一
4、般700900元/月)(4060元)天五交通费以交通票据为准:发票、汽车票、火车票、出租车发票,过路费没有票据的,每人每天10元六住宿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60元天七营养费参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2040元)天八残疾辅助器具普通使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及更换周期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九残疾赔偿金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160周岁以下,20年533500元/227700元(N0%)26175 周岁,(80实际年龄)26675/11385元(80-实际年龄)(N0%)375周岁以上, 5年133375元/56925元(N0%)十被抚养人
5、生活费居民人居年生活消费支出年限1未成年人,计算到18岁19398元/9115元(18实际年龄)2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计算20年387960元/182300元3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由20年起减少)19398元/9115元(80实际年龄)475岁以上,5年96990元/45575元十一死亡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地,以高者为准)160周岁以下: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533500元/227700元261-75周岁: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年限26675元/ 11385元(80实际年龄)375周岁以上:受诉地法院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收
6、入5年133375元/ 56925元十二丧葬费受诉地法院上一年职工居民人均月收入6个月(一次性给付)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13337.5元/5692.5元十三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修理费用及贬值或折价(全部赔偿原则)间接财产损失(通则117条)车辆停运损失车、物、动物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有权在交强险限额内请求优先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元2009年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上海2008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39,502(月平均工资3292)上海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5元上海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85元上海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398元上海
7、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15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医疗费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
8、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一、概
9、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10、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11、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护理费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护理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2、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三、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
13、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 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交通费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
14、符合。三、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宿费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宿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三、计算公式:
15、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在工伤事故中,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3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09 上海市 人身 损害赔偿 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