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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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中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摘 要 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鄂中环资评报字2003第013号湖北中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清产核资的评估目的所涉及的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对委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所表现出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以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现行经济政策及规范化要求,以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为基础,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持续经营、贡献、替代、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
2、,客观公正的进行了评定估算。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委估资产的特征,评估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范围为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上所列内容。 在评估过程中,按资产评估规范要求的必要实施程序,本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会计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了验证审核,对委估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对、现场实地勘察和技术鉴定、清查调整、市场调查、询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按前述方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及汇总。 在实施完成上述工作程序后,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12月31日,委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值为: 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374.4
3、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4,294.77万元,评估值3,967.48万元,增值额-327.29万元,增值率-7.62%。 负债总额账面值为1,470.48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462.43万元,评估值1,462.43万元,增值率为零。净资产账面值为904.00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832.34万元,评估值2,505.05万元,增值额-327.29万元,增值率-11.56%。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2003年7月6日 湖 北 中 环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评估项目负责人:
4、武汉市武昌中北路同成富苑A座24层 评估项目成员: 评估报告复核人: 2003年7月6日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正 文 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中环资评报字2003第013号 湖北中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清产核资评估目的而涉及的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实施了清查核实、现场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评定估算等工作,对委估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2002年1
5、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均为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武汉市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是由深圳亿盟实业公司与洪山区民政局石门峰公墓管理处于1994年7月通过联营方式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佰万元整,注册地址位于洪山区九峰乡新跃村,法定代表人尚云华,企业性质为股份制。经营范围:绿化工程、苗圃、育林、育花经营;殡葬服务;石材加工;汽车客运出租等。 公司由深圳亿盟实业公司提供资金,对原石门峰公墓管理处进行旧墓改造,并按联营合同,每年向洪山区民政局上交固定利润。经过几年改造后,公司的经营状
6、况取得了巨大的变化,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并逐年上升的势态,并于2002年一次性通过了ISO9001和ISO14001国际质量、环境管理双认证。通过近九年的改造,石门峰都市陵园已由过去的“乱葬岗”,改造成为一个“绿水、青山、公园”式的公墓,同时被洪山区人民政府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称号。 二、评估目的 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根据其经营决策的需要,拟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了解企业净资产状况。为该目的,需对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及对象 本次评估范围为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有限公司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资产总额账面值为23
7、,744,757.63元,其中:流动资产20,046,855.33元,固定资产3,697,902.30元;负债总额14,707,771.47元,均为流动负债;净资产9,039,986.16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02年12月31日,本次评估的作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公允的价格标准。 本项目所选取的评估基准日为一特定会计期间的终止时点,是由资产评估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与本评估机构共同协商确定的。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评估操作,确保资产评估工作不受外界干
8、扰和评估业务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定和估算。同时根据资产的类别和实际情况,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及持续经营原则等。 六、评估依据(一) 评估法规依据1. 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4. 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5. 财政部财企(2001)802号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6. 财政部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二) 行为依据
9、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三) 产权依据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3. 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及相关的财务资料(四) 取价依据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鄂建2000066号文3.全国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鄂建2000066号文4.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鄂建2000200号文5.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0176号文6.工程造价信息(2002年) 7.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02年)8. 有关设备厂家或经销商提供的价格资料9. 湖北省有关政策、法规及
10、文件10.评估人员搜集整理的当地相关价格信息资料及现场勘察资料。 七、评估方法本次评估所选择的评估方法主要是成本法和市场法。 对流动资产中的存货项目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其他项目以调整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类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机器设备类则根据其现实状况分别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对上述各项资产评估值加和汇总得出全部资产评估值,再减去负债评估值即得出净资产的评估值。 八、评估过程评估时间从2003年6月24日起至2003年7月6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 接受委托:本评估机构于2003年6月24日接受委托后,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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