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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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 2000 北京北京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限内部印发)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0 年 10 月 1 日 2000 北京 1/22 编编 制制 说说 明明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计委下达的编制任务,由卫生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和上海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 6
2、00 家医院的统计材料,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洁净手术室建设的经验教训,搜集了主要发达国家的医院设计资料和标准,并对照国内已取得的有关科研成果的结论,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贯彻国家发展卫生事业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既着眼于推广普及又要有一定的前瞻意识的原则,突破工业洁净室技术的思路和做法,突出洁净手术部作为一个多功能的综合整体的特性,实现卫生学和工程学的有机结合。经广泛征求医院手术部管理人员设计施工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意见后,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建筑,洁净手术定基本装备,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请各
3、单位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西外南街 1 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0 年 4 月 10 日 2/22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三章 第三章 建筑 第四章 第四章 洁净手术基本装备 第五章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六章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附加说明:本建设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附件: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3/22 第一章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
4、应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需要,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新建或改建的洁净手术部工程项目以及建在非洁净手术部(区)的洁净手术室及其辅助用房工程项目。采用通风及空气调节的普通手术部(室)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卫生学标准和洁净技术标准的规定。第四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应坚持其综合性能达到标准的原则,注重空气净化处理,加强手术区的保护,建筑标准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避免片面追求装潢。第五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
5、定。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六条第六条 医院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辅助用房组成,可以建成以全部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自成体系的功能区域;也可以建成以部分洁净手术室为中心并包括必需的辅助用房,与普通手术部(室)并存的独立功能区域。第七条第七条 洁净手术部的各类洁净用房应根据其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和空气洁净级别按表 1 划分等级。洁净手术部的洁净用房等级标准 表 1 等 级 沉降(浮游)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空气洁净度级别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 0.2 个/30min90 皿(5 个/m)同边区 0.4 个/30min90 皿(10 个/m)手
6、术区 100 级 周边区 1000 级 洁净辅助用房 局部百级区 0.2 个/30min90 皿(5 个/m)同边区 0.4 个/30min90 皿(10 个/m)1000 级(局部 100 级)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 0.75 个/30min90 皿(25 个/m)同边区 1.5 个/30min90 皿(50 个/m)手术区 1000 级 周边区 10000 级 洁净辅助用房 1.5 个/30min90 皿(50 个/m)10000 级 洁净手术室 手术区 2 个/30min90 皿(75 个/m)同边区 4 个/30min90 皿(150 个/m)手术区 10000 级 周边区 100000
7、级 洁净辅助用房 4 个/30min90 皿(150 个/m)100000 级 洁净手术室 洁净辅助用房 5 个/30min90 皿(175 个/m)300000 级 第八条 第八条 不同等级的洁净手术室适用的手术范围如下:一级特别洁净手术室:适用于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眼科等手术中的无菌手术;二级标准洁净手术室:适用于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及取卵移植手术和普通外科中的一类无菌手术;三级一般洁净手术室:适用于普通外科(除去一类手术)妇产科等手术;四级准洁净手术室:适用于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手术。第九条第九条 洁净手术部辅助用房应包括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适用范围
8、如下:一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生殖实验室等需要无菌操作的特殊实验室的房间;二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体外循环灌注准备的房间;4/22 三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刷手手术准备无菌敷料与器械一次性物品和精密仪器的存放房间护士站以及洁净走廊;四级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恢复室清洁走廊等准洁净的场所;五非洁净辅助用房:适用于医生和护士休息室值班室麻醉办公室冰冻切片室暗室教学用房及家属等候处换鞋更外衣浴厕和净化空调等设备用房等。第十条第十条 各类洁净用房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主 要 技 术 指 标 表 2 最小静压(Pa)最小新风量 噪声 最低照度名 称 对相邻低级别洁净室 换气 次数(次/h)手术
9、区手术台(或局部百级工作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m/s)温度()相对 湿度(%RH)(mh/人)(次/h)dB(A)(lx)特别洁净手术室+8/0.250.30 2225406060 6 52 350 标准洁净手术室+8 3036/2225406060 6 50 350 一般洁净手术室+5 2024/2225356060 4 50 350 准洁净手术室+5 1215/2225356060 4 50 350 体外循环灌 注准备室+5 1720/212760/3 60 150 无菌敷料、器械、一次性物品室和精密仪器存放室+5 1013/212760/3 60 150 护士站+5 1013/21
10、2760 60 3 60 150 准备室(消毒处理)+5 1013/212760 30 3 60 200 预麻醉室-8 1013/2225306060 4 55 150 刷手间 0 1013/212765/3 55 150 洁净走廊 0+5 1013/212765/3 52 150 更衣室 0+5 810/21273060/3 60 200 恢复室 0 810/22253060/4 50 200 清洁走廊 0+5 810/212765/3 55 150 注: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所有静压差不应大于
11、30Pa。刷手间无门或设在洁净走廊上,最小静压大于零即可。换气次数和截面平均风速的设计值宜在表中范围之内。冬季温湿度可取不低于表中下值,夏季均可取不高于表中上限值。表 2 中未列出名称的房间可参照用途相近的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对技术指标的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求的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的数量大小及空气洁净度级别,宜依据医院的性质规模级别和财力来决定。对于综合医院,需建级洁净手术室时,该类洁净手术室间数不应超过洁净手术室总间数的 15%,至少 1 间;有条件时根据需要可设 1 间负压洁净手术室。对于专科医院,特别洁净手术室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数量。
12、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中洁净手术室按表 3 分为四种规模,各种规模洁净手术室的净面积不宜超过表 3 中的规定值,必须超过时应有具体的技术说明,且超过的面积不宜大于表 3中的最大净面积的 25%。5/22 洁净手术室平面规模 表 3 规模类别 净面积 m 参考长宽 m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4045 3035 2530 2025 7.55.7 5.75.4 5.44.8 4.84.2 第三章 建 筑 第三章 建 筑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的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位于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最多风向的上风侧;当有最多和接近最多的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所有风向中具有最小风频风向的对面
13、确定洁净手术部的位置。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洁净手术部不宜庙首层和顶层,当设于设备(可不含大型制冷机组)层的下一层时,必须采取不效措施进行防水防振和隔声处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应设面积不小于 3 m的缓冲室,其洁净度级别应与洁净度高的一侧同级,并不应高于 1000 级。对物流应设传递窗。洁净区内在不同空气洁净级别区域之间宜设置隔断门。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布置和通道形式符合功能流程短捷和洁污分明的原则,一般可选用尽端布置中心布置侧向布置或环状布置中的一种。污物具有就地消毒和包装措施的可采用单通道,否则可采用洁污分开的双通道;当具备分流条件时,可采用多通道;当有外
14、廊时,外廊宜设计为清洁走廊。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的净高宜为 2.83m。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受条件限制必须设在洁净区时,则必须在出口设缓冲室。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刷手间宜分散设置,每 24 间手术室应单独设立一间刷手间。当条件具备时,也可将刷手池设在洁净走廊内。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洁净手术部的地面应采用耐磨耐腐蚀不起尘易清洗和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采用现浇嵌铜条水磨石地面以及涂料卷材地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的墙面应采用不起尘平整易清洁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可采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级(不含)以下洁净用房可采用大块瓷砖或涂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洁
15、净手术室净宽不宜小于 1.4m,宜采用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的电动悬挂式自动拉门。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洁净手术室及级洁净辅助用房不应设外窗,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双层密闭外窗。6/22 第四章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第四章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洁净手术室内与手术室平面布置和建筑安装有关的基本装备(不包括专用的移动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配置,应符合表 4 的要求。基本装备 表 4 装备名称 最少配置数量 无影灯 手术台 计时器 医用气源装置 麻醉气体排放装置 免提对讲电话 药品柜(嵌入式)器械柜(嵌入式)麻醉柜(嵌入式)观片灯 记录板 输液导轨(含吊钩 4 个)1 套/每间 1 台/
16、每间 1 只/每间 2 套/每间 1 套/每间 1 部/每间 1 个/每间 1 个/每间 1 个/每间 3 联/小时每间、4 联/中型每间、6 联/大型每间 1 块/每间 1 套/每间 7/22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洁净手术室应与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各洁净手术室宜采用独立设置的净化空调机组,级洁净手术室允许 23 间合用一个系统,均应采用自循环式回风;新风可采用集中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净化空调系统应至少设三级空气过滤。第一级空气过滤宜设置在新风口,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的正压段,第三级应设置在送风
17、末端或其附近。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准洁净手术室可采用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的净化机盘管机组或室内立柜式净化空调机组,不得采用普通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级洁净手术室和级洁净辅助用房,不得在室内设置散热器,但可用辐射散热板作为值班采暖。级洁净手术室和级洁净辅助用房如需设散热器,应选用不易积尘又易清洁的类型,并设保护罩。散热器的热媒应为不高于 95的热水。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级洁净手术室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方式,集中布置的送风口面积即手术区的大小应和手术室等级相适应,级的不小于 6.2m(其中头部专用的不小于 1.4 m),级的不小于 4.6 m,级的不小于 3.6m。根
18、据需要,洁净辅助用房内可设局部 100 级区。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不得作为净化空调系统的送风末级净化设施,也不得作为独立机组直接设在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8/22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三种气体源和装置。需要时还可设氧化亚氮(一氧化二氮即笑气)氮气氩气气源以及废气回收排放装置等。医用气体必须有不于三日的备用量。洁净手术室医用气体终端必须有一套备用。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洁净手术部内的给水系统宜有两路进口,并应同时设有冷热水系统。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供给洁净手术部的水质必须符合
19、饮用水标准;刷手用水宜进行除菌处理;热水贮存应有防止滋生细菌措施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洁净手术部内应设置消米栓给水系统时,喷头不应设在手术室内。洁净手术室内需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头不应设在手术室内。洁净手术室内应设感烟探测器。洁净手术部的技术夹层内应同时设置消防设施。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洁净手术部必须设能自动切换的双路供电电源,从其所在建筑物配电中心专供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洁净手术室内用电应与辅助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的干线必须单独敷设。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洁净手术室内医疗设备及装置的配电总负荷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不宜小于 8kVA。9/22 附加说明:本建设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和
20、主要起草人 名 单 本建设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名 单 主编单位: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解放军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许钟麟梅自力于冬沈晋明郭大荣 刘凤琴严建敏唐文传王铁林黄云树 10/22 附件: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11/22 前 言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计委下达的编制任务,由卫生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调节研究所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中
21、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和上海市卫生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经建设部国家计委建标2000213 号文批准为全国统一标准,发布全国施行。为便于有关部门和咨询设计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建设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标准的规定,现将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条文说明予以印发,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参考。2000 年 9 月 12/22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三章 第三章 建筑 第四章 第四章 洁净手术室基本装备 第五章 第五章 空气调节与空气净化 第六章 第六章 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13/22 第一章 总则
2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技术的提高,以及人民群众对医疗需求的变化,医院新建扩建任务越来越重,各医学科手术技术愈加高难复杂,对手术室洁净条件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据统计,截止 1998 年,全国有 16468 所医院,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15277 所,100 张病床以上医院 7498 所,500 张病床以上医院 788 所,但是,已改造为洁净手术部(室)的有百余家医院约占总数的 1%。因此,一些医疗单位争相改造手术室,到 1998年于北京召开的“医院建筑设计及装备国际研讨会”,对医院手术部建设的关注已成为热点,认为医院手术部是医院感染控制的关键环节,是医院技术水准的
23、标志之一。但是,我国一直没有统一的洁净手术部建设标准和规范,虽然 1995 年颁行了“军队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起到了里程碑的促进作用,但毕竟对绝大多数地方医院没有明显的约束力,加之若干涉外的工程公司,打着各自国家标准的旗号,形成多国标准并行的局面。由于缺乏适用的指导标准和正确的措施引导,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1)承揽洁净手术室建设改造任务的机构无资格认证,其中有相当比例并不具备专业技术力量以及设计施工能力,更不要说熟悉洁净手术部的特点了。(2)生产厂家一哄而上,手术室洁净装备质量无保证,致使市场上销售的许多产品质量低劣。(3)工程承发包不履行正常程序,洁净手术室建设改造市
24、场无序竞争,资金浪费大,按所谓国外标准搞,一间手术室约多花三四十万元。(4)竣工的手术室项目不进行竣工验收和全面评定,项目整体质量无把关部门。总之,一方面是工程质量没有确实保证,一方面是追新追高的倾向又不断扩大的趋热。因此,为加强对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的科学管理,满足医疗事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提高投资效益,有必要制订本建设标准。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规定了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条文中“新建”是包括围护结构在内的整个建筑是新开工建设的,“改建”是指在原有建筑中重新规划建设的。“新建”和“改造”包括建成一个完整的洁净手术部,也包括在非洁净手术部(区)中建设的单间或几间洁净手术室,都应适用本建设标准。第
25、四条第四条 洁净手术室是一个多专业多功能的综合整体,仅一项细菌或洁净度达标涌说明它能供使用,必须是综合性能全面达标才可以安全使用。尘菌来源于室外空气的占 90%,因此空气净化是主要矛盾,但也不必要全室一个标准,关键在于手术区,应突出对它的保护,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围护结构主要要满足不产尘菌,不积尘菌,容易清洁消毒,满足功能需要,不在于如何高级复杂豪华。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二章 洁净手术部的规模与组成 第六条第六条 手术部是由若干间手术室及手术室服务的辅助房间组成的辅助区组建而成,辅助区内的用房又可分为直接或间接为手术室服务。直接为手术室服务的功能用房,如无菌敷料存放室,无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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