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统计标准 新来源.doc
《2012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统计标准 新来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2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统计标准 新来源.doc(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身损害死亡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第十七条: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
3、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一、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规范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丧葬费赔偿金额=40775元12个月6个月=20387.5元二、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
4、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574.72元20年394657.2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906.93元20年127996.0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574.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906.9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1574.72元5年98664.3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906.93元5年31999元三、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1、被抚养人
5、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857.51元X(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如有14岁子女,则赔偿金额为:67432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019.81元X(18岁-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如有14岁子女,则赔偿金额为:20080元2、被抚养人在60到74岁之间(以61岁且承担抚养义务人为2人为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0151元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7690元四、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将五项相加变得应赔偿结果。关于责任主体,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各级分包商和房主都有责任赔偿。另外,信中提到当事人有饮酒,可能导致适当减少对方责任。你方不必主动提出。此为不利之处,但不会影响大局。2012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统计标准 新来源:桂林交通律师网浏览:76次2012-5-14 15:09:232012年广西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统计标准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54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31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12848元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11元5、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48.17元 注: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2项计算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3、4项3、丧葬费按第5项计算六个月为17089元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8、;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6、本赔偿标准整理人:廖善超,广西独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代理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9、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办理疑难、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咨询手机:15807738049 ,QQ:244057716,电话:07733991226。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39号南方大厦101室 。更多法律知识请登录: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2011最新陕西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一览作者: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7157 更新时间:2011-04-22 08:51:36 免费法律咨询 我来说两句(0)复制链接 大 中 小 提要本文介绍了.2011最新陕西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一览等一系列相关内容,丧葬费金额= 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并提供中顾法律网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推荐阅读
10、: 人身损害 死亡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年上海市交通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年江苏最新年度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年/2012年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安徽人身损害赔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司法解释确定赔偿原则与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 【人身损害死亡赔偿】2011最新陕西人身损害死亡赔偿标准一览 陕西省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元陕西省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105元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95元陕西省2010年农民人均年生活消
11、费性支出 为3794元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821.9元一、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1)、受害人 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20年=31390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20年=82100元(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5695元5年=78475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4105元5年=20525元二、丧葬费丧葬费金额= 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12个月6个月= 元(丧葬费
12、用:城乡标准一致。2010年度丧葬费用标准为:15146.5元)三、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 =11821.9元/年 (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 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
13、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 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1821.9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4、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79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四、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直接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需附相关证据材料(财物损失修理发*Piao,财物损失有关评估鉴定结论等)。五、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计算标准,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六、受害人住院急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而产生的相关赔偿费用:1、医疗费
15、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实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0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 陪护时间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
16、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8、其他相关费用 中顾网律师推荐:倪泽仁 北京 倪泽仁律师 13801109012 1993年调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执教,培训全国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和在职高级检察官,并先后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部主任、教务处处长。2001年至2003年受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担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主管批捕、起诉的副检察长。 倪泽仁律师1981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兼职从业20余年来主要办理全国各地重大刑
17、事案件,足迹踏遍21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其具有培训全国高级检察官的工作背景和从事刑事法律教学的专业履历以及在律师业界刑事辩护的区域影响,刑事案件办理数量始终占据业务之首,被媒体誉为“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人身伤害至死亡赔偿标准医院全部责任,有签署为凭。医护人员严重失职导致患者死亡。院方承认属实。 我来回答 找浙江律师 无匹配频道 收藏 投诉问题补充 提高悬赏 无满意答案 最佳答案沈心德上海-松江区电话:13761998996 积分:5242分回复时间:2009-12-9 11:48:00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 (
18、五)残疾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丧葬费(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九)交通费(十)住宿费(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新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标准受害人是非农业户口有一个年满十五岁的儿子父母早逝友情提醒:为表示对律师回复问题的感谢,您可以通过我要评论功能对律师表示感谢,有满意答案请及时采纳。提问者:fin02239pl | 河北 - 唐山 - 滦县我来帮他解答:您知道吗?登陆手机找法网也能发布咨询、解答及查看咨询。手机法律咨询温馨提示:回答即可得2分,答案被当事人采纳则获得悬赏分以
19、及奖励10分。回答字数在 4000 字以内。 尊敬的用户请先登录后解答该咨询。 登录 | 注册 (Ctrl+Enter快速提交) 回复区 裴金霞律师VIP河北-石家庄电话:13315170751 回复时间:02-23 17:201、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如有需要可以和我联系,我们会尽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全文) - 2003年12月29日15:36 中国新闻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2年广西人身损害赔偿统计标准 新来源 2012 广西 人身 损害赔偿 统计 标准 来源
限制150内